主营业务:农村生活污水生态治理、工业尾水提标、污泥生态治理等环保工程施工,主要服务为提供污水处理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污水处理技术及设备,转让本公司所研发的技术;承包、监理、维护污水处理工程,并提供相关信息咨询;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涉及资质、许可证经营的,凭资质、许可证经营);从事环保设备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上述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园艺产品种植;水生植物种植;树木种植经营;园艺产品销售;建筑材料;生态环境材料;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生态水处理事业的中德合资、科技型环保企业。
公司2008年在苏州工业园区注册成立,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瞪羚企业、苏州工业园区领军人才企业,入选“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拥有人工湿地专利技术58项,发明11项。
公司以智能科技湿地为核心产品,提供生态工程项目的分析、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和数据管理的全循环服务,应用领域:面源污染治理、污水厂尾水提标、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公司长期依托国际化技术平台(德国生态工程协会、全球湿地科技协会)40年知识积累和实践经验,保持在科技湿地领域持续创新。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再次续签吴中区七个用于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的生态湿地项目运营维护权。
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域,公司设计建设的生态湿地再次通过后续运营将全循环服务理念落地。
报告期内,公司再次续签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水处理生态湿地托管运营合同。
该项目进入运营的第5年,公司已将人工湿地的运营工作做到稳定化、智能化。
报告期内,公司中标周市镇洪双溇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中标金额19,901,585元。
该项目是公司在黑臭河道领域的又一项目,表明公司黑臭水体系统治理的理念和实践得到客户的认可。
(二)行业情况2018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长江流域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加强沿河环湖生态保护,修复湿地等水生态系统;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
这些对于公司一直专注于生态湿地技术在国内的应用与推广是利好消息。
公司前身为苏州德华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系杜建强、潘涛、靳红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2008年2月18日,苏州瑞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瑞字(2008)B01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8年2月18日,苏州德华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已收到其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8年2月20日,有限公司领取了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59400011282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2月18日,公司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将有限公司全部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2,335,627.45元,按1:0.9631的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确定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11,880,000股,公司股东按照在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其余净资产值455,627.45元列入资本公积。
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选举杜建强、靳红、GUNTHERGELLER、张瑛、朱雯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选举程鹏宇、金璠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费菊花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6年3月14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园区管委会关于同意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园管复部委资审【2016】18号),同意公司由合资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
公司名称为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188万股,每股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1,188万元人民币。
2016年3月1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德华生态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6年3月15日,公司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94672045922C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