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豪声电子
  • 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Haoshe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实际控制人: 陈美林,徐瑞根
  • 上市代码: 838701.BJ
  • 注册资本: 980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23-07-19
  • 大股东: 嘉善瑞亨投资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24.58%
  • 董秘: 言津
  • 董秘电话: 0573-84958316
  •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钟建栋、冯钰舟
  • 律师事务所: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钱塘江路8号
  • 概念板块: 电子元件 浙江板块 融资融券 华为概念 小米概念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浙江
  • 成立日期: 2000-08-29
  •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21724531501D
  • 法定代表人: 徐瑞根
  • 董事长: 徐瑞根
  • 电话: 0573-84646197,0573-84958316
  • 传真: 0573-84646190
  • 企业官网: www.haoshenget.com
  • 企业邮箱: services@xh-haosheng.com
  • 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钱塘江路8号
  • 邮编: 314112
  • 主营业务: 微型电声元器件以及音响类电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经营范围: 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受话器、扬声器、音响及其他电子产品;对外贸易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及运营;货运:普通货运。
  • 企业简介: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嘉善豪声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现位于嘉善县惠民街道惠民大道328号,新厂区地址位于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晋吉路与钱塘江路交口西北方位,占地68697平方米(计103亩)。一家集研发及制造为一体的专业电声企业,目前已发展成为业内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研发实力的电声元器件制造商。通过二十几年来的辛勤努力和培养,在浓厚的企业文化熏陶下,公司形成了以人为本的经营氛围:1.宗旨:精工细作创名牌,以营造美妙动人的生活空间为使命;一心一意为客户,以创新的理念和一流的品质铸造未来;团结一心齐发展,以追求客户及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标。2.愿景:建设成国内一流的电子部件企业,确立行业前三甲地位。3.核心价值观:感恩,宽容,和谐,超越。4.质量方针:精工细作创名牌,一心一意为客户。公司始终保持健康稳健的发展势头,现拥有多个专业研发团队,具有精湛的模具加工能力,先进的装配自动生产线,行业一流的电声检测分析仪器,完善的生产过程管控体系,是国内/国际领先企业的电声器件供应商。公司不断强化自主研发能力,同时与国内知名院所进行项目合作开发,开设培训班进行专业知识和技术研究,在新材质/新工艺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公司已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以及行业履行有害物质管理体系QC080000,是行业中较早推行ERP数据目标管理制度和绩效/项目考核制度的企业。二十几年来始终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领先,拥有六十多项国家专利,是市县的明星企业。
  • 发展进程: 豪声有限由徐瑞根先生及其配偶陈美林女士于2000年8月29日投资设立,其设立情况具体如下:2000年8月26日,徐瑞根和陈美林签署《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徐瑞根和陈美林共同出资380万元人民币设立豪声有限,其中,徐瑞根货币出资304万元人民币,占比80%;陈美林货币出资76万元,占比20%。2000年8月29日,嘉善正诚出具《验资报告》(善正会师验字(2000)第175号)验证:截止2000年8月28日,豪声有限已收到徐瑞根和陈美林投入的出资人民币380万元。2000年8月29日,嘉善工商局向豪声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为3304211104539),豪声有限正式成立。 2016年1月1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为发起人,以2015年12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确定以2015年12月31日为股改的资产审计、评估基准日,并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委托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2016年2月2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650010号《审计报告》,审定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豪声有限的资产总额为356,390,647.73元,负债总额为200,308,082.54元,净资产为156,082,565.19元。2016年2月23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0113号《评估报告》,评定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公司整体净资产为268,002,100元,增值率70.06%。2016年2月27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为发起人,以2015年12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以有限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156,082,565.19元,按照1:0.4485的比例折合为股本7,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净资产扣除注册资本后的余额86,082,565.19元计入资本公积。2016年4月2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4月21日,整体改制中以有限公司净资产出资设立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2016年3月12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2016年3月13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依法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2016年3月14日,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股份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公司更名为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商业规划: 随着消费电子行业的逐步回暖以及下游市场竞争态势的缓和,2024年,公司管理层紧抓机遇,利用自身的研发优势、生产优势,积极主动地开拓新兴市场,并且对存量客户的新增项目实现了高效、精准的承接,努力提高生产员工技术水平,合理配置资源,注重风险防控,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一)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951.16万元,同比上涨24.76%,主要原因系:在消费电子行业整体回暖的背景下,公司管理层凭借自身独特优势,在积极开拓市场的同时争取对存量客户新增项目的承接。得益于此,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额相较于上年同期实现了稳步增长,为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扣非前净利润17,150.18万元,同比上涨2.03%,主要原因系:公司前期生产经营场地搬迁完成并确认资产处置收益所致。公司前期就坐落于惠民街道惠民大道328、365号的生产经营场地签订征迁协议,其中惠民街道惠民大道365号经营场地已于2023年搬迁完毕并完成移交,该部分已于2023年确认资产处置收益。2024年一季度公司完成惠民街道惠民大道328号经营场地搬迁并移交。根据会计准则,公司于2024年第一季度确认较大规模资产处置收益,对本报告期扣非前净利润产生较大增量影响。扣非后净利润为2,350.09万元,同比上涨113.21%,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销售额较上年同期稳步增长,以价换量政策对毛利的短期影响已基本消除,得益于下半年出货量的增加和新订单单价的修复,推动产品毛利率的提升,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2)公司新厂区的整体搬迁在本年一季度基本完成,生产体系的稳定性得到恢复与巩固。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加强技术研发力度,优化生产流程和成本控制,深度挖掘和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从而使得本报告期扣非后净利润同向上升。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92.4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7.40%。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13,661.33万元,较期初上涨1.38%,净资产为80,504.56万元,较期初上涨17.95%。(二)募集资金使用方面为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获得持续融资渠道创造条件,以求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环境,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2023年度,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50万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8.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5,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880,691.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2,719,308.10元,其中扩建年产3500万只微型受话器、2500万只微型扬声器、5500万只微型扬声器集成模组项目(项目1)拟投入142,719,308.10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拟投入5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1已使用募集资金65,314,234.94元,项目2已使用募集资金50,050,529.92元。综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上项目1、2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15,364,764.86元,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59.86%。(三)研发创新方面报告期内,随着下游应用场景的拓展,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领域对微型扬声器/受话器的需求推动了其薄型化、轻型化和高性能化发展。企业通过新材料及新产品研发、技术工艺改进和质量控制提升等方式,进一步推动了产品的中高端化发展,并不断拓展新兴应用领域。专利方面,公司报告期内共获得授权专利2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截止2024年12月末,公司拥有授权专利共计65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60项。(四)公司治理方面2024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3〕62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制定及完善了《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构成的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4次监事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至2024年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坚持密切关注监管机构出台的新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五)权益分派方面报告期内,为更好地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宗旨,同时兼顾公司发展的需要,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9,800万股,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4,900万元。2024年7月11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关系进行管理,并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秘书负责接待投资者的来访和咨询,借助邮箱、电话、现场、网络等途径与投资者保持沟通联系,回答投资者咨询,在沟通过程中严格遵循《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公告事项给予投资者耐心的解答,确保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得到尊重、保护。报告期内,公司共接待了11次投资者调研活动,公司对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或者网络参观调研,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组织接待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披露。同时,公司保持与监管机构的联系和主动沟通,积极与监管机构沟通公司相关事项,确保公司信息披露更加规范,从多方面维护和保障股东的权利。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