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高闪点防护涂料、安全型涂料用稀释剂、重防腐涂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冠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9年,经过创业团队20年的努力奋斗,集团已成为国内著名的、以工业涂料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
2016年6月30日,冠军集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代码:837745)。
公司经过10多年的发展创建了两大行业著名品牌:“冠军”、“鲸海”。
“冠军漆”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是中国著名的高端工业防腐涂料品牌。
冠军漆旗下拥有高闪点环保溶剂系列、高闪点安全型醇酸防护涂料系列、高闪点钢结构防火涂料系列、高闪点木油、高闪点道路标线系列、高闪点工业漆等七大系列。
冠军漆产品广泛运用于上海浦东机场、南京奥体中心、海南美兰机场、南京地铁二号线等重大工程项目。
目前冠军漆营销网络已覆盖全国20多个省、250多个市,产品遍布全国3万多家终端油漆店。
集团另一品牌“鲸海漆”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工业涂料著名品牌、江苏省著名商标,二百多个品种的油漆,能一站式满足所有工业产品的涂装覆盖。
公司现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江苏省涂料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拥有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天然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公司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制定了《水性醇酸树脂涂料》行业标准,参与起草《饰面型防火涂料》国家新标准、《石墨烯锌粉涂料》行业标准等标准14项,拥有国际发明专利2项、国家发明专利20余件。
冠军集团秉承“胸怀梦想、脚踏实地,超越自我、勇攀高峰”的企业精神,已于2016年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力争于2025年实现主板上市,全体冠军人立志为实现“百年冠军、民族品牌,中国制造、世界骄傲”而奋斗终身。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引导下,围绕2018年经营目标,基本实现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2018年在原有销售渠道基础上,公司加大了销售网络建设、深化网络布局,培养优质经销商,引导、鼓励其开设大店和旺铺,并帮助推动经销商积极发展下级营销渠道,不断提高公司营销网络的覆盖能力。
另外公司于2018年9月成立大客户部,直接和用户终端进行合作,直接参与大型厂商的招投标工作,减少了中间经销商的流通环节,大幅提高了公司的净利润率,未来,公司将形成渠道销售和大客户销售两种销售模式,提升公司利润水平。
公司通过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控制管理,使得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和品牌形象都得到了持续提升。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716,748.25元,同比增长24.68%,营业成本103,692,654.08元,同比增长26.82%,主要是由于各项原材料价格上升所致。
25%,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8,796.63元,较去年增长44.54%,较去年增长942,509.50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加大,有对应的规模效应,新增产能的固定成本基本不动,销售价格足以覆盖生产的变动成本从而引起盈利的边际增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31,330.88元,较2017年的84,427.74元下降-2,979.78%,主要是因为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2,301,707.72元,较期初的22,973,583.13元上升40.60%,主要由于公司销售规模加大,新开辟的区域及对应的经销商,给予了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
存货期末余额为84,558,831.08元,同比增长2.30%,主要为了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囤积了部分价格上涨较快的原材料。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29,591,188.42元,同比下降3.83%,主要是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折旧以及出售了部分运输设备所致。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45,500,000.00元,较期初增加了6,350,000.00元,这是由于新增了银行贷款所致。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46,030,608.01元,较期初增加1.13%,主要是供应商给予的账期略有所上升所致。
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2,554,929.99元,同比上升100%,这是由于2018年8月,公司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进行了固定资产售后回租业务。
公司的前身冠军有限成立于1999年6月30日,由谢海、谢连顺共同出资50.24万元设立。
其中谢海以货币出资20.50万元,以实物出资25.90万元(包括桑塔纳轿车一辆,购买价为13.9万元;洪兰集镇河东老街201室商品房98平方米,评估价为12万元);自然人股东谢连顺以实物出资3.84万元(实物资产为洪兰三里亭行政村河东后街130号住宿120平方米,评估价为3.84万元)。
谢连顺与谢海为父子关系。
1999年6月25日,南京市溧水县审计事务所对于上述情况出具编号为“溧审所字[1999]第06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1999年6月25日止,冠军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24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0.5万元,实物资产29.74万元。
1999年6月30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冠军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320124200010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为油漆、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2015年7月13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亚会B审字(2015)356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131,852,841.44元,负债总计为74,950,856.48元,净资产为57,806,992.21元。
2015年7月15日,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苏银信评报字[2015]第073号),经评估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为13277.45万元,评估价值为16807.34万元,评估增值3529.89万元,增值率26.59%;负债账面价值为7496.75万元,评估价值为7496.45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增值率0%;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780.7万元,评估价值为9310.59万元,评估增值3529.89万元,增值率61.06%。
2015年8月5日,经冠军有限股东会决议,冠军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同意将冠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以冠军有限截至2015年4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57,806,992.21元折合为股本,每股面值1元,折合5,00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超出股本总额的净资产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5年8月21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亚会B验字(2015)第143号),截至2015年10月31日止,冠军涂料(筹)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57,806,992.21元折合为股本,股份总额为5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整,净资产折股后余额7,806,992.21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8月21日,公司取得了由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2012400000725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全称由“江苏冠军涂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冠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由“JiangsuChampionPaintTechnologyGroupCo,Ltd."变更为“JiangsuChampionTechnologyGroupCo,Ltd.",证券简称由“冠军涂料"变更为“冠军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