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家用电器遥控器及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塑料零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通用机械及配件、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电子产品的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
公司立足于家用电器遥控器及汽车电子产品两大领域,是一家专业从事家用电器遥控器及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大型家电生产企业及汽车整车制造商。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0.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93.31万元,营业收入同比上涨6.15%,营业收入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为1,185.2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9.54万元,比上涨3.45%,是公司经营正常,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上涨而上涨。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有所调整,使得产品的综合毛利率为26.42%,较上年同期上涨了7.83%。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81.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6.28万元;主要是本期非经营性收益的减少3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下降,流动比率上升,截至2018年6月30日,短期借款余额为1180万元,未来企业还要合理地安排企业现金收入与支出,加强对应收款的管理,使得企业尽快回笼资金,保持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充足。
2009年10月29日,公司取得了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02130023-1)名称预先登记[2009]第10280059号《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核定有限公司的名称为:无锡市康斯泰科技有限公司。
2010年1月5日,康斯泰有限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决议选举马雪芬、俞晓伟、徐斌为公司董事,选举华学贤为公司监事。
2010年1月5日,康斯泰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决议选举马雪芬为公司董事长,聘任俞晓伟为公司经理。
2010年1月5日,无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瑞会内验A(2010)第006号),验证:截至2010年1月5日,康斯泰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万元。
2010年1月6日,康斯泰有限取得了无锡工商局新区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康斯泰有限设立时的经营范围为:遥控器外壳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塑料制品、普通机械、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销售,电子产品的维修。
(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的,经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2015年11月17日,康斯泰有限取得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02000196)名称变更预留[2015]第11170001号《企业名称变更预留通知书》,康斯泰有限取得股份有限公司预核准名称“无锡康斯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5)京会兴审字第60000124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9月30日,康斯泰有限净资产为5,293,637.92元。
2015年11月13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570022号《评估报告》,确认康斯泰有限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09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567.88万元。
2015年11月13日,康斯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截至2015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293,637.92元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500万股,将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每股面值1元,其余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各发起人股东认股比例与原持股康斯泰有限比例相同。
同日,康斯泰有限3名股东作为公司的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
2015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出席了创立大会。
2015年11月29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5]京会兴验字第6000007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1月29日止,贵公司(筹)之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章程之规定,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5,293,637.92元折合为贵公司(筹)的股本,股份总额为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整,余额人民币293,637.92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15年12月9日,康斯泰取得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6993669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