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刀架、丝杠副等机床附件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并提供机床改造、加工、修理服务。。
经营范围:数控转塔刀架、回转工作台、机床、滚珠丝杠副研发、制造、修理、改造、加工;机床、数控系统、电机、机械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刀架、丝杠副等机床附件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提供机床改造、加工、修理服务。
一、本公司经营情况如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52.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894.49万元,增长比例92.05%,主要原因是公司今年上半年液压刀架实现大批量销售,拓展了销售业务,提高了市场占有率,公司业绩快速提升。
二、成本、期间费用情况:1、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521.46万元,增长比例91.01%,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加,营业成本也同比例上升。
2、总体费用较上年同期有小幅增长,主要是公司为了提升现有产品的技术性能、开发高精度产品,增加了研发投入,加大了与高校合作研发的力度,使得期间费用增加。
三、盈利情况分析: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39.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39.22万元,净利润上升明显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92.05%。
四、综上所述,公司财务状况的趋势是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大幅提高,销售毛利率稳步提升,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情况及成长情况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大幅提升。
下半年公司整体发展趋势良好,能集中发力,可实现全年经营计划。
1995年3月14日,常州市宏达机床数控设备厂设立,住所为江苏省常州市丁堰镇1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瑞健,注册资金为30万元整,经营方式为制造、加工,经营范围为:机床电动刀架、机械回转工作台制造;数控机床附件加工。
1995年3月14日,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常会资(1995)字第14号”《查验注册资金证明书》,验证:宏达厂实有注册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万元,投资形式为现金。
1995年3月20日,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戚墅堰分局核准常州市宏达机床数控设备厂设立,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住所为江苏省常州市丁堰镇1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瑞健,注册资金为30万元整,经营方式为制造、加工,经营范围为:机床电动刀架、机械回转工作台制造;数控机床附件加工。
公司律师确认:常州市宏达机床数控设备厂成立时存在“挂靠”关系,实际出资人系王瑞健以货币形式实际出资,并以常州市丁堰胶木厂名义开办的企业,于1995年3月20日取得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戚墅堰分局核准并经过工商登记设立。
2015年7月13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苏亚苏审字[2015]266号”《审计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5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34,368,621.84元。
2015年2月13日,经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常州市宏达机床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5)第78号,确认:截至2015年5月31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59,012,725.61元。
2015年7月15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为发起人,以2015年5月31日为基准日,以有限公司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34,368,621.84元(“苏亚苏审字[2015]266号”)按1.718431092︰1的比例折合成股份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净资产扣除股本后的余额14,368,621.84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2015年7月30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以及第一届监事会,选举王瑞健为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宏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0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苏亚苏验字[2015]第51号”,验证截至2015年7月20日,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2,000.00万元。
2015年8月4日,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股份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405000006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