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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远新材 - 836338.NQ

扬州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6-03-17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Yangzhou Hongyuan New Materials Co., Ltd.
成立日期
2003-12-01
注册地
江苏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宏远新材
股票代码
836338.NQ
上市日期
2016-03-17
大股东
赵剑
持股比例
52.8947 %
董秘
赵剑
董秘电话
0514-86788906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臧其冠、蔡青梅
律师事务所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扬州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2100075588203X3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江苏
成立日期
2003-12-01
法定代表人
李士涛
董事长
赵国平
企业电话
0514-86780202,0514-86788906
企业传真
0514-86780202
邮编
225261
企业邮箱
web@yzhyhg.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邵伯工业园区宏远路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专注于利用废旧硅橡胶、废旧玻璃胶、废旧按键胶为主要原料,生产和销售201硅油和107胶等有机硅产品。

经营范围:有机硅油的生产、废塑料(有机硅废料及其他废塑料)加工化工产品生产:生产有机硅油系列产品,废塑料(有机硅废料及其他废塑料)加工,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利用废旧硅橡胶、废旧玻璃胶、废旧按键胶为主要原料,生产和销售201 硅油和107 胶等有机硅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商业规划

顺应下游产业应用不断开拓发展的趋势,公司在2018年度继续以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为核心,积极进行了产品和市场的极限延伸。

产品方面,公司积极推进产品质量的提升,同时继续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

市场方面,线上推广线下成交的网络营销充分提升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影响力,突破客户资源的地域性,拓宽市场接触面,实现产品销售的大幅增长。

(一)公司财务状况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86,647,320.55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87%;负债总额9,331,111.09元,较上年度末减少51.61%;净资产总额77,316,209.46元,较上年度末增长9.12%。

(二)公司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56,504,877.3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13%,实现净利润21,664,615.5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12%;本期与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161,917.61元和9,459,451.22元,本期较上期相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上升,原因主要是销售增长,利润增长,回款良好。

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强化技术创新,提高宏远新材的产品及服务水平,完善及拓展销售渠道,合理配置资源,注重风险防控,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发展进程

2003年11月13日,江苏省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使用“扬州宏远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企业名称。

2003年11月23日,江北化工委派赵国林担任宏远有限董事长,委派张根珍、赵国英担任宏远有限董事。

新中港委派顾恒兰、王凤担任宏远有限董事。

2003年11月24日,江都市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局出具“江外经贸[2003]135号”《关于扬州宏远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批准宏远有限的合资合同、章程。

宏远有限注册资本208万美元,外方新中港公司出资100万美元,中方江北化工以厂房、设备、货币出资共计108万美元。

2003年11月24日,宏远有限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外经贸苏府资字[2003]47729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3年12月1日,宏远有限取得江苏省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内容如下:“企业名称:扬州宏远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号:企合苏扬总字第002738号;住所:江都市邵伯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赵国林。

公司类型:合资企业(港资);注册资本:208万美元;实收资本:0美元;经营范围:生产有机硅油系列产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日;经营期限:2003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2015年5月15日,宏远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以截至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5年5月1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审[2015]2498号《审计报告》,确认宏远有限以2015年3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值为28,935,529.37元。

2015年5月15日,宏远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同意以201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确认的账面净资产28,935,529.37元折为股份公司股份2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万元;由截至2015年3月31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按各自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别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净资产超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935,529.37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

2015年6月1日,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各股东出资真实、足额到位,并出具了2015【3381】号《验资报告》。

2015年6月16日,宏远有限在江苏省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