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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 - 300763.SZ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9-03-19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企业英文名
Ginlong Technologies Co.,Ltd.
成立日期
2005-09-09
注册地
浙江
所在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锦浪科技
股票代码
300763.SZ
上市日期
2019-03-19
大股东
王一鸣
持股比例
25.11 %
董秘
张婵
董秘电话
0574-65802608
所在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夏均军;戴晨雨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30200778244188M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浙江
成立日期
2005-09-09
法定代表人
王一鸣
董事长
王一鸣
企业电话
0574-65802608
企业传真
0574-65781606
邮编
315712
企业邮箱
ir@ginlong.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通路57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从事组串式逆变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光伏电力电量生产、自产太阳能光伏电力电量销售;太阳能光伏项目、风电项目的设计、建设开发、投资、经营管理、维护及工程配套服务;光伏和风力逆变器、新能源发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蓄电设备、充电桩设备、新能源汽车、电力设备、电子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和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股票代码:300763)由国家级引才计划人才王一鸣创建于2005年。

公司立足于新能源行业,为一家专业从事光伏发电系统核心设备组串式逆变器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全球第三大逆变器制造商,并荣登户用单相组串式逆变器全球市场份额榜首。

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深交所成功上市,是首家以组串式逆变器为最大主营业务的A股上市企业,也是全球第一家获得第三方权威机构PVEL的可靠性测试报告的逆变器企业。

连续九年被世界权威调研机构EuPD授予“顶尖逆变器品牌”称号。

锦浪科技致力于做最专业的储能和光伏逆变器制造商。

近年来研发投入持续高增长,建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等一系列研发平台。

产品已从第一代逆变器技术平台迭代到了第六代,从性能、功能、可靠性和性价比等全方位综合竞争力的提升,推动行业前沿技术发展。

锦浪科技综合实验检测中心获国家综合实验室CNAS认可标志,与上海交通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近年来主持和参与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四十余项,并以第一起草单位的名义制订了两项国家标准,是光伏组串式逆变器行业标准的重要制订者和参与者之一。

作为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锦浪科技在研发和产品产业化过程中,已经拥有多项国内外授权专利和首创技术。

产品畅销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巴西、南非、印度、墨西哥、西班牙、荷兰、罗马尼亚等地设立全球办事处和技术售后服务中心。

正因为有领先技术的加持和对产品质量的孜孜以求,锦浪科技实现了连续多年营收和利润的快速增长。

锦浪科技正用国际的视野布局长远,坚持以产品为中心,设身处地的为客户着想,用技术的力量推动清洁能源成为全球主力能源。

商业规划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6年1-6月我国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为72.07GW,较去年同期下降66.04%。

其中2026年6月,光伏新增装机12.48GW,同比下滑13.09%,环比增长43.78%。

国家及地方政府持续出台产业规范政策,通过引导技术创新、强化项目审批、完善消纳机制等举措,推动行业摆脱低价竞争,全面转向技术驱动、提质增效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6月份印发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的目标,光伏产业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强化。

由于光伏发电具有间歇性和波动性,储能系统通过“削峰填谷”实现电能时空转移,在发电高峰时存储多余电量,在需求高峰或发电低谷时释放,显著提升了光伏消纳率。

同时,光储一体化可实现用户侧“源网荷储”协同,增强能源自给能力。

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DataLink全球储能数据库统计,截至2026年6月底,我国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237.2GW,同比增长41.4%,产业整体延续高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与此同时,储能产业技术格局再次迎来历史性重塑:抽水蓄能累计装机占比继2025年跌破40%后持续回落,再度下滑近10个百分点,首次降至30%以下;新型储能发展势头强劲,累计装机达168.2GW,占比超过70%,同比增长58.6%,已然成为驱动产业增长的核心引擎,更是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柱。

从2026年上半年新增装机来看,我国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规模21.64GW/58.20GWh,功率与能量规模同比降幅均超15%,项目并网节奏回归常态化、区域布局集中化,超八成新增装机集中在风光富集区与重点负荷区域。

西北地区项目平均储能时长达3.04小时,领跑全国,长时储能落地成效显著。

应用结构持续优化,独立储能主导地位持续强化,占比升至74.3%。

近年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逐步建立了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有效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以“全面入市+差价结算”为核心,结束“保障性收购”机制,促进行业从规模驱动转向价值驱动的高质量发展。

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稳妥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相关政策推动,近年来电力市场交易规模及占比持续增长。

2026年1—6月,全国累计完成电力市场交易电量36,8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2%。

从交易范围看,省内交易电量29,1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9%;跨省跨区交易电量7,7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

从交易品种看,中长期交易电量32,568亿千瓦时;现货交易电量4,280亿千瓦时。

绿电交易电量1,6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

电网企业市场化代理购电电量3,985亿千瓦时。

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将成为拉动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总量和占比持续上升的核心动力,但随着新能源全面入市,电力市场竞争加剧,各电源上网电价面临下行压力。

(二)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1、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介绍(1)主营业务公司立足于新能源行业,专注于光伏发电领域,已形成光伏逆变器和分布式光伏发电两大核心业务,致力于“用技术的力量推动清洁能源成为全球主力能源”。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组串式逆变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为并网逆变器和储能逆变器。

自2019年起,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从事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开展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实现公司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的产业延伸,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已成为公司两大核心业务之一。

自2025年起,公司紧抓全球能源转型与光储融合发展机遇,依托在光伏逆变器领域积累的核心技术、品牌与渠道优势,积极布局储能系统解决方案。

1)光伏逆变器通过多年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和积累,公司已拥有多款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按能量是否可以储存,公司组串式逆变器可分为并网组串式逆变器和储能组串式逆变器;根据电网接入和负荷使用情况,组串式逆变器又分为单相和三相系列;根据应用场景又可划分为户用、工商业、大型地面电站系列。

上述产品根据不同的功率等级再细分为不同规格的机型。

公司具体产品种类如下:公司光伏逆变器转换效率:指标含义:转换效率是指额定输入逆变器的能量(通常是由太阳能电池板光伏效应产生的能量)和逆变器额定输出到交流电网能量的比值,逆变器转换效率=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逆变器额定输入功率*100%。

公司通过引进SiC新型半导体材料、高效的磁性器件、性能优异的DSP、高效控制算法,带动逆变器效率不断提升,目前锦浪逆变器最大效率已达到99.1%。

2)储能系统公司积极布局储能系统领域,依托在光伏逆变器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与市场经验,针对多元化应用场景开发系列化储能产品,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矩阵。

具体如下:3)分布式光伏发电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进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等,将所生产的电力销售给终端企业客户和电网公司以实现发电收入,或为居民客户提供发电相关服务以实现服务收入。

公司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投资运营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包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两种类型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盈利模式和运营模式基本相同,电站所有权均归公司所有。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系在工商业建筑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一般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电力消纳方式;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通常系在居民住宅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一般采用“全额上网”的电力消纳方式。

公司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开展,锦浪智慧使用其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设备为居民提供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设计、安装、管理、运营和维护等发电相关服务,获取相关服务收入。

2、主要经营模式(1)光伏逆变器业务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以及管理体系,形成自身的盈利模式。

1)盈利模式公司专注于组串式逆变器领域,主要盈利模式是依托公司多年来在组串式逆变器领域积累的技术、产品、品牌等优势,通过销售组串式逆变器产品实现收入,获取收益。

2)采购模式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计划、销售订单、库存情况以及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采购。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分为电子元器件、结构件以及辅料等。

在供应商的甄选方面,由公司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品质、产品价格、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在评估后将合格的供应商加入到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

公司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计划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物资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往年同期数据,预测原材料需求计划量,并与现有库存相比较,在考虑安全库存的基础上确定采购计划。

经公司对供应商严格甄选后,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就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均直接向《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企业进行采购,双方签订订单合同,明确责任。

3)生产模式生产管理部门每年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年度生产计划,销售部门每月提出下月销售计划,生产管理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库存量、生产设备情况制订下月月度生产计划。

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与生产指令组织生产。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流程管理,监督安全生产,组织部门的生产质量规范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生产执行情况,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

4)销售模式光伏并网逆变器和储能逆变器作为光伏系统的主要核心部件,需要与光伏组件、支架、配电箱或储能电池及其他电气设备共同组成光伏系统,提供给最终电站投资业主使用。

光伏系统在提供给电站投资业主使用之前,存在设计、选型匹配、集成、系统安装及发电并入电网等多个环节,其中设计环节由于涉及建筑结构和屋顶荷载等,施工方需要提前进行现场踏勘,并结合现场情况设计施工图纸。

光伏系统部件选型匹配、集成、安装完成后,由于发电上网需与当地电网对接并根据项目装机容量等确定接入方案,光伏发电系统自设计选型至发电并入电网全流程的专业性和属地性较强。

因此,虽然最终使用者均为光伏电站投资业主,但在光伏发电系统产业链中的某一类客户均可直接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

公司主要客户为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商、EPC承包商、安装商和投资业主等,四类具体客户情况如下所示:①EPC承包商EPC承包商是受投资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整个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匹配选型、采购、集成、安装施工等实行全方位承包的企业。

项目完工后,最终交付投资业主。

②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商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商是专业从事光伏发电系统相关部件的选型、匹配,将光伏逆变器、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储能设备或其他电气设备部件等,匹配销售或集成销售给下游安装商、EPC承包商、投资业主等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企业。

在分布式光伏发电海外市场已逐步形成一批经营规模较大、业务较为成熟的区域性光伏系统集成商。

该类客户贴近其下游客户需求、本地化服务能力强,具备为终端用户提供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匹配、集成、安装等服务的能力,形成了以专业化属地系统集成商为主的渠道特点。

③安装商安装商的下游客户主要是电站投资业主,从其承揽业务并完成光伏系统的安装,其所需光伏系统设备可以从光伏系统集成商购买,也可以直接从各部件制造商分别购买后安装施工成完整的光伏发电系统并最终交付投资业主。

④投资业主投资业主为光伏发电系统的最终客户,包括工商业用户、户用用户及地面电站投资者等。

针对公司的四类客户,具体的销售路径如下:销售路径一的销售客户是EPC承包商。

EPC承包商对整个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匹配选型、采购、集成、安装施工等实行全方位承包,并最终交付投资业主。

EPC承包商是设备供应商和投资业主之间的核心参与者。

销售路径二的销售客户是系统集成商。

系统集成商对整个光伏发电系统的设备进行选型、匹配,同时采购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支架、储能设备等其他电气设备后,匹配销售或集成销售给下游安装商。

安装商在安装施工后最终交付投资业主。

销售路径三的销售客户是安装商,其所需光伏系统设备除了可以按照销售路径二从系统集成商购买,也可以直接从各设备制造商分别购买后施工安装成完整光伏发电系统。

光伏系统的设计工作由其委托设计单位对其提供服务支持。

安装商在安装施工后最终交付投资业主。

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国内销售与国外销售,主要通过直接销售的方式进行,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如下:①国内市场的销售模式公司积极通过参加展会、一对一推介、广告宣传、业务投标等活动进行推广和获取订单,根据合同约定组织发货,主要客户规模普遍较大,公司通过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主要以直接议价或询价的方式销售给客户。

②国外市场的销售模式公司专注于技术研发和产品质量的提升,通过长时间的积累,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取得出口国的资质认证、获得出口国准入许可,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海外客户。

公司拥有完整的销售、服务体系,建立自有的海外营销团队负责市场推广,该部门主要通过分析国际市场运行趋势确定目标市场区域,由业务人员按地区进行分工,通过参加国际性展会、拜访行业重点客户、电话邮件等方式拓展海外业务。

公司在澳洲设立子公司负责澳洲地区营销推广,其他主要海外市场区域一般由公司营销团队负责前期开发,进行认证、宣传等工作,随着海外市场客户规模的不断增加,为更及时地为当地海外市场提供服务,节约海外市场客户服务、推广和维护成本,公司委托第三方从事境外服务的机构协助公司进行市场服务、推广和维护,以及人力资源等服务,日常公司有相应地区业务人员负责跟踪对接上述机构。

5)管理模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起规范的管理制度,并建立了覆盖销售、采购、生产、库存等生产经营活动的ERP系统,对所有的采购、生产、库存、销售等活动进行控制。

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流程,保证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行。

(2)储能系统业务公司储能系统业务经营模式与光伏逆变器业务较为相近。

公司充分依托深耕海外市场多年搭建的全球化营销服务网络及优质合作伙伴体系,复用光伏逆变器业务积累的品牌口碑、渠道资源与客户储备,针对性拓展储能细分市场客户,实现渠道资源高效共享、业务场景有序延伸。

公司结合欧洲、亚非拉等不同区域的产业政策、电力市场环境及终端用户需求差异,开发并推出适配当地应用场景的储能系统产品,并配套提供本地化市场推广、订单对接、技术支持及售前咨询等综合服务,持续提升海外市场拓展效率与本地化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系统业务收入及利润主要来源于储能系统产品销售。

同时,公司坚持光储协同的经营策略,推行光伏逆变器与储能系统组合式销售模式,深度挖掘终端客户综合需求,持续提升客户价值与产品综合竞争力,实现光伏逆变器与储能系统两大核心业务互补赋能、协同增长。

(3)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开展,包括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及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两类业务的经营模式较为相似。

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是公司通过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实现发电收入;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是公司使用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设备为居民提供光伏电站设计、安装、管理、运营和维护等发电相关服务,获取相关服务收入。

1)营运模式通过专业化自主运营,公司已打造了一支从业经验丰富、专业构成互补、凝聚力强的专业团队,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体系,从业务前期开发到建成后的运维管理,公司对业务流程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风险控制、监督和专业管理,形成了较强的项目挑选和风控能力、项目质量监督能力、运行维护和发电效益保障能力。

①开发踏勘、内部决策等项目前期工作锦浪智慧拥有专业的业务开发团队,通过市场调研及开拓获取有意向建设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潜在项目或适宜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目标区域,经对项目进行初步分析及评估后推进至投委会审核阶段。

锦浪智慧对潜在目标项目执行严格的内部决策制度,成立投资委员会对项目是否继续推进进行最终的评估判断。

投委会成员主要由项目开发部、技术部、风控部、法务部、业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等构成。

投委会成员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域、光照情况、当地综合电价、业主类型、业主基本情况、实际消纳以及预期收益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后形成投资评审报告并提交投委会审核。

若项目未通过投委会审核评估,项目即终止推进;通过投委会审核评估的项目,锦浪智慧将对其进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并与终端客户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签署后,双方将积极推进并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

②项目采购及施工锦浪智慧遵循公司内部采购流程,严格规范和控制企业的采购行为和过程,通过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品质、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并经多轮询价、竞争性谈判等工作确定合格供应商,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施工一般交由建设总承包商(EPC)完成,公司根据资质、承建能力、过往项目经验确定合格EPC供应商名录。

项目正式施工需经锦浪智慧评估通过并签订正式EPC施工合同后方可开工。

锦浪智慧重视EPC承包商的遴选,已与一批施工资质过硬、项目经验丰富的EPC团队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光伏电站运营项目的建设施工顺利进行。

③项目并网及验收在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中,项目子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和并网协议;在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中,项目子公司与自然人业主签订合作协议,自然人业主与电网公司签订并网协议。

项目建设完成后,锦浪智慧会安排验收人员对项目进行终验并出具竣工验收文件,验收通过的项目将进入运维环节;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在完成消缺后方可向下一环节推进。

④项目建成发电及运维管理锦浪智慧对光伏电站的运行及维护执行严格、完善的运维制度,与专业第三方运维团队签订电站运维合同,由其负责定期检测及清洗、及时排除故障等工作,保障电站的稳定收益。

锦浪智慧自身运维人员通过智能化的集中监控系统平台、运维工作报告等监督各运维团队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电站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异常问题,并交由运维团队处理,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失误,确保电站项目的正常运行。

在电站并网运行后,锦浪智慧会对分布式光伏电站实际发电量进行定期评估。

在电站并网运行满一年后,锦浪智慧将对分布式光伏电站进行投后管理并出具投后评估报告,对实际发电量及现金流与初期测算情况不符的项目进行对比分析并进行投后技改。

2)盈利模式公司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主要盈利模式是锦浪智慧通过下属光伏电站项目子公司进行工商业和户用两种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及持有运营。

其中,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售电模式,在此模式中,公司一般在终端企业客户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光伏电站,光伏电站产生的电力主要由终端企业客户使用,“自发自用”部分电力的客户为终端企业客户,“余电上网”部分电力的客户为当地电网公司;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采用“全额上网”的售电模式,在此模式中,公司一般在居民住宅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光伏电站产生的电力最终结算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与机制电价差价结算机制共同确定,并与电网公司结算。

公司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的主要盈利模式是锦浪智慧使用其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设备为居民提供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设计、安装、管理、运营和维护等发电相关服务,获取相关服务收入,主要客户为自然人业主。

(三)市场地位公司是最早进入海外成熟逆变器市场的企业之一,拥有多年的市场及品牌推广经验和众多典型案例。

公司连续十一年被欧洲权威调研机构EuPD授予“顶级光伏逆变器品牌”称号,被全球非政府组织亚洲企业商会(EnterpriseAsia)授予亚洲企业社会责任奖“绿色领导奖”,并被欧亚经济论坛2023丝路绿色能源国际合作大会组委会评为“全球分布式光伏逆变器领军企业”等。

公司产品先后应用于上海世博会、法国巴黎埃菲尔铁塔等国内外标杆项目和地标建筑,进一步凸显了公司产品的行业地位和品牌优势。

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公司于2019年成立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开展新能源电力生产及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累计并网装机容量为4,607.73MW。

经过不断积累和开发,公司已拥有一系列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经典案例。

(四)业绩驱动因素2026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公司秉持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围绕主业深耕细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8,209.84万元,同比增加2.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06.29万元,同比减少29.74%,具体情况分析如下:1、因本报告期美元等币种的汇率持续下行,公司账面形成了约4,882.78万元的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汇兑损失增加约7,702.68万元;2、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在报告期内形成了2,351.78万元的股权激励费用;3、受天气等因素的变化影响,公司的新能源电力生产及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的发电效率出现季节性波动,本报告期内的发电小时数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4、公司本报告期内大功率并网逆变器及储能逆变器的接单量持续向好,海外出货占比提升,毛利率有所上涨,整体较为平稳。

发展进程

2005年9月,王一鸣、林伊蓓和王峻适三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锦浪有限,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伊蓓,住所为浙江象山工业示范园。

2005年9月8日,象山亨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锦浪有限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亨达验【2005】第52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9月8日,锦浪有限(筹)已收到其全体东缴纳的实收资本合计1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00%,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5年9月9日,锦浪有限在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330225280211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9月6日,锦浪有限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为整体变更的审计、评估基准日。

2015年9月3日,经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293号《审计报告》审验,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39,906,393.03元。

2015年9月4日,经银信评估出具的苏银信评报字【2015】第131号《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人民币5,531.27万元。

2015年9月25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42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9月24日,公司已将经审计的截止2015年6月30日的净资产39,906,393.03元,按1:0.2522的比例折合股份10,065,79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其余29,840,603.03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65,790.00元。

2015年9月24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代表1,065.579万股股份的全体股东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15年9月29日,获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778244188M,公司名称为“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9日,公司中文名称由“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英文名称由“NingboGinlongTechnologiesCo.Ltd”变更为“GinlongTechnologiesCo.,Ltd.”。

股东交易

变动人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成交均价 变动后持股数 董监高职务
陆荷峰 2025-09-25 -28600 87.1 元 97100 高管
郭俊强 2025-09-24 -58100 85.1 元 171000 董事、高管
张婵 2025-09-24 -43200 85.06 元 102600 董秘、董事、高管
郭俊强 2025-09-19 -13900 86.2 元 229100 董事、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