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XPS挤塑保温隔热板及生产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节能保温材料的研发;塑料机械的制造、销售、安装、维修;高分子材料、塑料粒子及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为 XPS 挤塑保温隔热板及生产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目前公 司为 XPS 行业中一家集装备研发、产品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企业,是亚洲 XPS 具有一定规模的制造商。
公司产品主要运用于冷链产业、土木工程(公路、 铁路和渠道等工程)和建筑节能等领域。
现已应用于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及京沪高 铁、宁杭高铁、沪杭高铁等高速铁路轨道建设中。
公司同时也是万达集团、润恒 集团、双汇集团、中南集团、远大重工等大型集团公司稳固的供应商。
作为世界环保组织示范单位、江苏省建筑节能优势企业,法宁格一直将创新 和节能的新型理念贯穿于企业的生存发展之中。
2011 年作为行业龙头企业的法 宁格承接了联合国多边基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及中国国家环保部全球 XPS 行业 发泡剂的示范项目,为世界 XPS 行业发泡工艺改进技术以及新型保温节能阻燃产 品对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示范作用。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贯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拥有市级企业工 程技术中心,并与国内多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着密切合作。
同时为推动我国 保温节能事业的发展,公司还与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进行“建筑外墙装饰材料 防火安全性设计”的课题研究,共同修订国家标准 GB8624;与轻工业塑料加工 应用研究所共同起草“土工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XPS)”、“冷库用挤塑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XPS)”的行业标准 ;与“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共同制订江苏省地方标准-“聚苯乙烯泡沫中残留发泡剂的测定”。
公司产品科技含量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获得多项荣誉。
2010 年 11 月 获得南京市优秀实用新型专利奖;2012 年 11 月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2 年 12 月获得江苏名牌产品证书和江苏省著名商标证书; 2013 年 1 月被认定为江 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等。
根据2018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力争全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公司目前运营正常,上半年经营计划实施情况如下:1、公司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39,826,336.39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21%,负债总额64,977,218.04元,比上年度末增长4.37%;净资产总额74,849,118.35元,比上年度末增长0.40%。
2、公司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174,046.69元,较上期增长4,778,076.41元,同比上升7.09%,净利润301,361.51元,较上期下降7,254,752.59元,同比下降96.01%。
营业收入增长具体体现在板材销售收入同比增加804万元,设备销售减少811万元,石墨颗粒销售收入增加312万,其他业务收入增加173万元。
收入增长主要原因如下:(1)在原料成本大幅上升的不利环境下,公司管理层上半年积极落实董事会制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调整管理架构,狠抓经营管理,落实经营目标;(2)整合各项资源,减少资源浪费;调整市场部及职能部门架构,以目标为导向签定销售目标任务书及激励方案;以市场为导向,加大高附加值产品销售。
(3)公司与部分房地产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提供产品服务,设备销售订单增加,海外市场受国际贸易战的影响较小,出口销售稳步上升,整体发展势头良好。
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如下:(1)因国家对原料厂商加大环保监督和处罚力度,导致上半年原材料聚苯乙烯价格上涨,同时,阻燃剂、发泡剂价格也大幅上升,造成营业成本增长1,370万元,同比增长29.22%,对公司毛利率造成较大影响;(2)因公司产品销量增长,相应的销售人员工资、运输费用、宣传费用等同步增加,期间费用较去年同期上涨239万元;(3)本着守信原则,公司原有订单未执行调价政策。
综合上述因素本期净利润同比去年减少725万元。
3、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94,546.75元,去年同期为4,924,810.24元,主要原因在于环保严查等政策,导致板材主要原材料聚苯乙烯、阻燃剂、发泡剂等采购价格大幅上升,原料货源紧张,赊销减少,现款结算比例大幅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06,598.04元,主要是本期新建一条设备生产线。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48,852.22元,主要为取得贷款收到的现金净额400万。
4、公司关注重点报告期内,公司为了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展开产学研合作,并获得江苏省和安大略省两省的政府资金扶持,不断引进高水平的科学技术人才,围绕南京市一号文相关要求,设立江苏聚核高分子功能材料研究院,将海内在新材料产业领域的创新成果在宁转化,实现国内有机高分子材料、关键催化剂的研究及高分子轻量化材料的应用突破,扩大高性能高分子轻量化材料的应用范围。
加强产品研发,公司推出EPS/EPP/EPE/ETPU发泡珠粒水下切粒技术和装备。
2018年1-6月在研发上的投入达到3,521,089.22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4.88%。
在研发领域的稳定投入,保证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5、公司治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已建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参照上市公司的标准建立并履行程序。
公司的组织结构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的需要。
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建立了覆盖财务、研发、生产、采购、销售、行政等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督导执行力度,对公司的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公司前身为南京法宁格挤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是经工商局批准设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31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121000040845,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汤山工业集中区,经营范围为:节 能保温材料的研发;塑料机械的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泡沫板、高分子材 料、塑料粒子及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270万元,实物出资 30万元。
2003年3月17日,江苏天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宜验字 (2003)第1-007号《验资报告》,对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2008年4月14日,有限公司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南 京法宁格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并于2008年4月17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5年8月18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有限公司现有股东作为 发起人,以2015年5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选举七名董事组成第一届董事会, 选举二名监事与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7月31日出具的瑞华审 字[2015]92010047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5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 资产为55,834,994.44元。
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日出具 的中和评报字(2015)第BJV200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15年5月31 日,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88,279,700.00元。
有限公司以截至2015年5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5,834,994.44元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20,000,000股,每股 面值1.00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剩余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 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8月2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92010013号《验资报告》,对股份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行了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