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旅行社业务和旅游景区投资与管理业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旅游开发,旅游项目的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除证券、期货咨询业务),会议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综合性旅游投资控股型公司,主要提供旅行社服务、旅游景区投资与管理等综合性旅游服务,具有较为完整的旅游产业链,具有很强的旅游资源整合能力。
公司承接旅游开发、对旅游项目的策划、企业管理咨询(除证券、期货咨询业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
公司拥有满洲里口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和满洲里口岸套娃景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全资子公司。
母公司口岸旅游主要从事旅游开发和旅游项目策划;子公司口岸旅行社从事入境游、国内游和出境游业务;子公司口岸套娃从事旅游景区的投资与管理业务,负责公司旅游景区的开发与运营。
(一)经营计划一、在建景区运营情况:套娃广场景区2017年6月8日正式运营,经营两年来备受各界一致好评,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
二、套娃景区投资规划:1、2018年在对国门景区和套娃景区进行提档升级的基础上,提升服务品质,注重景区服务质量2、建设智慧旅游系统,实现以游客为本的高效了有信息化服务。
全面开展线上分销、旅游管理、旅游服务及推广;3、针对景区设计自主品牌IP,开发自有品牌各类型文创品,2018年小范围试验获得初步成功;4、投资套娃三期扩建项目及国门景区北疆明珠观光塔项目。
三、拓展旅行社业务范围规划:增加旅游专列业务承接量;丰富中俄蒙自驾游产品;加大蒙古客源旅游消费市场开发力度;推出多样化打包旅游产品;加强地域合作,提升旅游包机和切位业务;成立旅游车队等。
口岸旅行社投资设立口岸散客集散中心,在原有的旅行社业务基础上扩大经营范围。
四、公司经营业务市场辐射范围及成长预估:目前,市场辐射范围形成以满洲里为中心的三大环线:(1)满洲里俄蒙西线—中俄蒙环线:满洲里—后贝加尔斯克—赤塔—乌兰乌德—伊尔库茨克—乌兰巴托—新巴尔虎右旗—满洲里(2)满洲里南线—阿尔山环线:满洲里—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阿尔山—海拉尔—满洲里(3)满洲里北线—呼伦贝尔环线:满洲里—黑山头—额尔古纳—室韦—莫尔道嘎—根河—海拉尔—满洲里,每年受众市场庞大。
公司提示: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充分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质检的差异。
(二)行业情况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旅游景区开发建设与管理及旅行社运营管理。
我国一直致力于扶持旅游产业发展,为充分挖掘旅游投资和旅游消费增长潜力,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通过逐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多方资金支持等方面,全力推动旅游产业发展。
《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提升旅游开放水平,促进边境旅游繁荣发展”,支持满洲里等有条件的地区研究设立跨境旅游合作区,并对加强沿边重点地区的旅游支撑能力建设、交通设施建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持政策都有明确规定。
《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旅游用地供应、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在旅游用地政策规定上具有明显倾向性。
我国文化旅游产业的经济前景看好。
公司旗下拥有满洲里市中俄边境旅游区。
2016年10月18日正式荣升为国家5A级景区,并于同年获得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全区旅游发展大会也将中俄边境旅游区—套娃景区作为重要的一站。
旅游区所含单体景区均为满洲里市最具代表性的地标景区,效应辐射中俄蒙三国,是国内外游客来到呼伦贝尔地区的必游城市。
2018年满洲里市又被国务院设立为边境旅游试验区,作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在旅游领域的重大顶层设计,将充分发挥旅游业的作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满洲里也将发挥地缘优势,接纳更多的国内外游客到访。
公司旗下满洲里口岸国际旅行社凭借综合业务范围最广、业务量最大及拥有的专业化团队和科学规范运作等因素,成为主导当地旅游发展的风向标。
公司以优势旅游资源、先进的软硬件设施为公司核心竞争力,充分把握国家及各级地方政策有利环境及市场发展所带来的机会,夯实基础、开拓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
因此,上述发展趋势对公司未来业绩和盈利能力将带来良好的促进作用。
2011年9月27日,满洲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满)登记私名预核字[2011]第3762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满洲里市口岸旅游散客集散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4日,口岸旅行社签署了《满洲里市口岸旅游散客集散有限公司章程》,根据章程,口岸旅行社出资设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
其中,口岸旅行社出资人民币30万元。
2011年10月17日,满洲里众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满众汇验字(2011)第13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10月16日止,口岸散客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30万元,全体股东实缴货币资金30万元。
2011年11月1日,满洲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15078100002252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3月19日,满洲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满洲里内名称预核[2015]第1500562461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口岸散客将名称变更为“满洲里口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6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决议,同意将口岸散客整体变更为满洲里口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基准日为2015年3月31日。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亚会B专审字(2015)第072号《满洲里市口岸旅游散客集散有限公司2015年3月31日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确认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9,334,179.69元,负债总额9,227,222.51元,净资产总额20,106,957.18元。
根据北京经纬东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经评报字(2015)第023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净资产的评估值为8,631.42万元。
2015年5月6日,公司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以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3月31日有限公司净资产为20,106,957.18元人民币,按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股份公司股份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
有限公司净资产超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
2015年5月16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B验字(2015)09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2015年5月5日至,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已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口岸散客经审计的净资产20,106,957.18元,折股20,000,000元,各发起人均已足额缴足其认购的股份。
201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满洲里口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