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电视机、机顶盒等家用电器遥控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零售;仪器仪表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威达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股票代码834281;是集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成立至今,威达始终以“诚信、创新、合作、共赢、品质”的企业理念,深耕家居领域;为顾客和用户提供“智能、绿色、高效、节能、健康”的全方位物联家居控制解决方案和产品。
在威达,我们用高效、务实的态度广纳贤才,不断超越。
目前公司拥有百余名研发、制造、管理方面的人才,同时公司与国内外多所知名院校建立长期产学研发机制,是公司能在全球100多个国家提供包括TV、智能音箱、OTT智能终端、IOT物联产品使用的,通过2.4G、BLE、WIFI、Zigbee、Canbus、Voice通讯物联有效技术解决和服务方案的有力基石,并在此过程中获得了百余项专利。
在威达,自主研发,精益制造被赋予更高的涵义,通过对7000多种类控制产品的日产20万套产品的验证,自主、联合开发的各类用于规模化生产的全自动制造、检验、试验设备,确保制造工艺的先进和稳定性,达成不断提升的质量需求;同时威达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追溯管理系统,顾客也可通过系统接口,实时监控产品的各环节状态。
未来,威达将持续赋能家居智能领域,推动绿色、共生、AI健康产品为目标,通过云服务来实现智慧化家庭生态,让更多家庭畅享美好生活。
(一)经营计划2018年,企业加大了研发费用及车间技术改造的投入,完成了对遥控器产品的智能化升级,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子公司智鸿达对云气象雷达的研发也基本完成。
报告期内,总资产较上年下降11.6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下滑37.05%,原因是公司加大了研发费用的投入,2018年研发费用投入9,661,170.19元,较2017年增加了2,744,864.59元,其次人工成本的不断上涨,也是造成利润下滑的一个原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下降了82.08%,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147,517.79元,较上年增加了4,557,462.70元。
2018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
(二)行业情况遥控器行业正迎来新契机,从传统的红外遥控器逐步向智能型遥控器发展。
智能型遥控器主要配制高端电视机、机顶盒、家庭网观、移动电信等产品,预计未来三年蓝牙语音遥控器的需求将以成倍的比例逐步增长,销售收入及利润也将同步增长。
2018年,蓝牙型遥控器在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8,321,863.81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5月2日下发的发改农经〔2017〕832号,关于中国气象局报送的《气象雷达发展专项规划(2017–2020年)〉的函》(中气函〔2017〕50号)中明确了对气象雷达新技术研究和新型气象雷达技术应用试验的主要建设。
总局已经发出云雷达的功能需求书,预计1-2年内会有商用化的设备上市。
2018年,云气象雷达样机已进入调试状态,预计2019年将投入生产,实现收入。
有限公司是由陆建忠、王耀庭、马雪芬、徐斌四个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万元,其中,陆建忠认缴出资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王耀庭认缴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马雪芬认缴出资28.8万,占注册资本的18%;徐斌认缴出资27.2万,占注册资本的17%。
全体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1年9月26日,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2001)锡工商名称第01002001072700299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无锡威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1年8月18日,陆建忠、王耀庭、马雪芬、徐斌召开首次股东会,通过《股东会决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1、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2、设立执行董事,选举陆建忠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3、设立监事1名,选举王耀庭为公司监事。
2001年10月9日,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锡梁会师内验字(2001)第2263号《验资报告》,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万元,确认截至2001年10月9日止,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共人民币160万元,其中:陆建忠出资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王耀庭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马雪芬出资28.8万,占注册资本的18%;徐斌出资27.2万,占注册资本的17%。
全部为货币出资。
2001年10月12日,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并核发了注册号为320211210414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6月19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同意以2015年4月30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以有限公司全部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公司组织形式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同日,董事会发出了关于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年6月15日,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限公司审计,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第07513号《审计报告》。
经审计,截至2015年4月30日,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30,090,942.90元。
2015年6月18日,经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万隆评报字(2015)第124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截至2015年4月30日,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1,095,381.32元。
2015年6月19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依法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各发起人以经审计的截至2015年4月30日的净资产30,090,942.90元以1.2036:1的比例折股投入,其中:25,000,000.00元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共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余额5,090,942.90元计入资本公积,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6月23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时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07116号《验资报告》,各发起人出资已经全部到位。
2015年7月4日,股份公司(筹)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威达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监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41号文《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无锡市政府正在制定相关政策,其中包括缓缴企业在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时涉及的股东个人所得税。
因此,公司的发起人承诺:公司股东将按税务部门要求,待相关政策正式出台后,按该政策要求的时间、方式缴纳本次股份制改制涉及的股东个人所得税。
若股份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对于公司股份制整体变更时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部分所涉及到的个人所得税提出补缴要求,由股份公司各发起人予以缴纳,且承担公司被处罚的损失。
2015年7月7日,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事项,颁发了股份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00000114406;注册资本为2,500.00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为陆建忠,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由“威达电子”变更为“威达智能”,公司名称“无锡威达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证券代码“834281”保持不变。
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了申请,并获得核准。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威达智能”于2016年1月21日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