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与商户联营获取收入,向商户提供场地收取固定租金。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健康服务;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经纪人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户外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地板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健身休闲活动;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寒事策划;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鞋帽批发,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城市公园管理;专业设计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园艺产品销售;销售代理,泵及真空设备销售;人造板销售藤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石灰和石营销售;渔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木炭、薪柴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棕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海绵制品销售;潜水救捞装备销售;草及相关制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纸制品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经端测试设备销售;模具销售;合成纤维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羽毛(绒)及制品销售,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箱包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玩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耳制品除外)。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经营体育用品及器材商品,主要经营体育用品、运动 服饰、健身器材、网羽球类、户外装备的零售业务,是内蒙古地区领先的体育用 品及器材零售企业。
公司坚持“要运动,到大统”的经营定位,从经营大统新华总 店起步,先后开办了林科店、鼓楼店、嬉水店、军招店、中山店和包头店 6 家门 店。
目前公司共拥有 7 家门店,公司实际经营面积合计约 26,209.12 平方米,为 内蒙古地区最大的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公司。
1、经营情况回顾: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527,945.0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5%,收入较上年总体保持稳定趋势。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296.4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9.9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7,956,818.54元,同比上升11.71%;净资产为12,760,414.36元,同比上升12.25%。
2、经营计划:未来五年内,公司将进行新一轮的结构调整,在巩固原有体品连锁卖场的同时,将全面涉足产业上下游领域。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积极探索途径将传统体育用品和器材销售店面与网络销售结合,为此公司加紧建设自己的网络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模式。
为继续巩固并强化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行业中的优势市场地位,公司计划完成由体育用品营销业务向包含体验服务产业在内的多行业种类布局的目标。
另外,伴随人们消费升级趋势愈发明显,国民对体育行业的重视度不断提高,体育与互联网的结合也越来越紧密。
鉴于此,公司将强化核心资源的获取能力,逐步扩大公司的业务地理范围。
同时围绕地区赛事和社区健身服务不断开发新产品、新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合营销能力。
公司在继续强化原有体育用品销售的基础上,大力布局社区体育健身服务业务,积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001年5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大统运动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2001年5月23日,内蒙古诚公会计师事务所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内诚公所验字[2001]40号”《验资报告》,截止2001年5月21日,公司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23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200万元,资本公积30万元。
2005年8月24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名义股东王斌将其出资的全部股权(59.00%)以118万元转让给陈国华,并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4年12月29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股东按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以货币出资。
2015年2月25日,呼和浩特市诚和健会计师事务所对股东的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呼诚和健验字(2015)第[0225-01]号”《验资报告》,验明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新增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整,其中:王浩以货币出资300万,张秀祯以货币出资200万。
2014年12月31日,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回民区分局向公司换发了注册号为“150103000014643”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700万元。
2015年6月19日,大统有限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设立内蒙古大统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日,王浩、张秀祯两名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亚会B专审字(2015)067号《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4月30日的净资产15,169,176.10元,按1:0.9888的比例折股为1,5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超出股本总额的部分169,176.10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5年6月30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B验字(2015)06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6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500万元,各股东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
2015年7月13日,公司在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