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面向“三农”的小额贷款发放业务。
经营范围: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经省、市、县三级政府金融办批准设立、规范运作,服务“三农”的专业贷款机构,注册资本为1.5亿,提供个体经营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个人创业贷款,抵押/担保贷款,服务方便、快捷、灵活。
至2018年12月,公司始终秉持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经营理念,坚持合规经营,从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到成功实现“新三板”挂牌,推动业务转型创新,公司管理和各项业务取得了稳步发展。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贷款余额13,797.88万元,累放贷款客户数1072户,累放贷款136,372.84万元,当年累放贷款18,415万元,累放贷款客户114户。
积极加大对外投资,2016年对外投资1,550万元;2017年签约投资三个私募基金项目,投资额合计4,000万元,已完成实际出资1,400万元,2018年出资300万元,对外投资实际出资额达325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紧紧围绕年初经营目标,各项贷款业务基本保持平衡,月均贷款余额较上年略有所下降。
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36.00万元,较2017年1,621.34万元,同比下降幅度为11.43%,实现利润总额941.40万元,较2017年1,153.85万元下降了212.45万元,同比下降幅度为18.41%,实现净利润711.86万元,较2017年868.57万元下降156.71万元,同比下降幅度为18.04%;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1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19.49万元,下降幅度为107.88%,主要是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较去年减少152.63万元,同时2018年第四季度发放了部分增量贷款而使2018年末贷款余额较2017年末贷款余额增多,客户贷款及垫款的现金流量净增加额较去年减少885.63万元所致。
2012年12月11日,江苏省金融办核发了《关于同意筹建高邮市龙腾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批复》(苏金融办复[2012]239号),同意筹建高邮市龙腾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8日,龙腾有限召开首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组建高邮市龙腾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0日,龙腾有限召开股东会,经全体股东商议,一致同意江苏华能将所持有的龙腾有限2,000万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13.33%)依法平价转让给沈爱红,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014年5月22日,扬州市金融办出具了《关于同意高邮市龙腾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调整的批复》(扬府金[2014]63号),同意了龙腾有限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2014年5月28日,江苏华能与沈爱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4年6月9日,龙腾有限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取得了扬州市高邮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21084000168265)。
2015年5月24日,龙腾有限召开股东会,经过全体股东商议一致同意龙克沂将所持有的有限公司2,0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按0.00元的价格转让给龙慧斌,胡志贞将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70.00万元认缴出资额按0.00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股东北方动力330.00万元,扬州神游330.00万元,沈爱红10.00万元。
同日,龙克沂与龙慧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胡志贞分别同北方动力、扬州神游、沈爱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5年5月28日,扬州市金融办出具了《关于同意高邮市龙腾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调整的批复》(扬府金[2015]71号),同意了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变更事宜。
2015年5月29日,龙腾有限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取得了扬州市高邮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21084000168265)。
2015年6月20日,苏亚金诚出具《审计报告》(苏亚审[2015]870号),有限公司截止2015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61,255,812.94元。
2015年6月20日,江苏华信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苏华评报字[2015]第173号),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5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6,192.63万元。
2015年6月23日,龙腾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以审计后的净资产161,255,812.94元,扣除一般风险准备7,780,150.00元,按1.02317: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15,000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按照各自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公司股份。
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即股本总额为15,000万元,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2015年7月2日,扬州市金融办出具了《关于同意高邮市龙腾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批复》(扬府金[2015]85号),同意龙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苏亚金诚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15]24号),经审验:截至2015年7月8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股本合计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各股东以龙腾有限截止2015年5月31日的净资产扣除一般风险准备出资,折合股本150,000,000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7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关于审议〈高邮市龙腾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和其他相关决议。
2015年7月16日,公司在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股份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2108400016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