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艺术品交易及艺术品O2O平台的开发和运维。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交流;书画销售;拍卖(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电视剧、电影、网络剧、广播剧、动画片的制作、复制、发行;专栏、专题、综艺;影视策划;艺人经纪代理服务;广告的设计、发布;品牌推广策划;出版物版权代理;印刷物资销售;影视基地开发、建设、管理、运营;旅游景区、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投资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含涉河海历史文化、军事文化、红色旅游文化、国防教育文化的基地建设);中草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有机农产品、中草药的种植、加工及购销;农牧产品、水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农业种植观光服务;网络科技、信息技术领域的开发;卫生用品、保洁用品、日用清洁用品的销售;瓶(桶)装饮用水、饮料、茶叶的生产和销售;床上用品、家居家纺、服装服饰的生产、销售;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文化创意礼品、工艺品(不含文物,不含象牙及其制品)的开发、制作、销售。
公司是文化艺术互联网综合服务商。
主营业务为艺术品交易及艺术品O2O平台的开发和运维。
公司以北京出山网、文化基地、黄河文化艺术馆、好得拍卖等为依托,专注艺术品流通整体解决方案,通过文化和科技相融合,运用“互联网+”,激活优势资源,创建艺术品O2O,打造集艺术品交易、文化体验交流、展览拍卖、文化创意、衍生开发、私人定制于一体的文化艺术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
2018年度,在总体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经营计划,紧紧围绕文化产业综合服务商的定位,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专注于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依托公司现有的艺术品生态系统平台,通过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汇聚艺术名家,开发文创衍生产品,增强了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国家版权局颁发的1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公司获批“山东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将有助于企业打造集艺术品交易、文化体验交流、展览拍卖、文化创意、衍生开发、私人定制于一体的文化艺术综合服务平台,形成大文化产业战略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8,774,644.19元,同比下降20.39%,实现营业利润1,397,275.66元,同比下降76.29%,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入较上年略有下降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费用增加所致。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03,140.35元,同比下降611.41%,主要系本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产品毁损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黄河有限成立于2008年4月16日,由张洪欣和张海英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的企业名称为黄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黄河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张洪欣认缴出资额为4,500万元,持有黄河有限90%的股权,张海英认缴出资额为500万元,持有黄河有限10%的股权,出资方式全部为货币出资。
张洪欣和张海英首期分别缴纳出资900万元和100万元,认缴出资余额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2008年4月15日,滨州正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滨正兴验字【2008】03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8年4月14日止,黄河有限已收到张洪欣、张海英缴纳的首期注册资本1,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008年4月16日,滨州市无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37162320000063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1年9月28日,黄河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张洪欣将其持有的黄河有限9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喜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同日,张洪欣与中喜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洪欣以4,5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黄河有限9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喜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黄河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审计,并出具【2015】京会兴审字第10010181号《审计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黄河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52,241,192.15元。
2015年4月20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黄河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编号为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10096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黄河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评估的账面净资产价值为54,906,392.27元。
2015年4月21日,黄河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将黄河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决议同意2015年3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评估,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52,241,192.15元。
按照1.04: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每股面值1元,共计5,000万股,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2015年5月6日签署《发起人协议》,就拟设立股份公司的名称、宗旨、经营范围、股份总数、股本设置和出资方式、发起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
2015年5月6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2015】京会兴验字第10010045号《验资报告》。
2015年5月6日,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黄河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颁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371623200000635)。
根据该执照,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康,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住所地为无棣县黄河岛,经营范围为:书画销售;文化艺术交流(不含演出);网络科技、信息技术领域的开发;影视策划;企业策划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