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电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陕西四菱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元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机械产品(特种设备除外)的制造与加工、技术转让、服务咨询;电子设备、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
(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
四菱电子前身系2006年5月成立的四菱有限。
2006年4月9日,四菱有限召开股东会,股东马灵娟、李毅签署《陕西四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马灵娟认缴36.00万元、李毅认缴24.00万元。
2006年4月12日,陕西正德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陕正德信会验字(2006)第31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6年4月11日,四菱有限收到马灵娟、李毅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60.00万元,其中马灵娟出资36.00万元,李毅出资24.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06年5月11日,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四菱有限的设立。
2007年3月20日,四菱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李毅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股权24.0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齐烈秀,李毅退出股东会。
2007年3月20日,李毅与齐烈秀签署《陕西四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协议》,约定李毅将所持四菱有限24.00万元出资转让给齐烈秀。
2007年5月18日,四菱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齐烈秀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股权24.0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陈静玉,齐烈秀退出股东会。
2007年5月18日,齐烈秀与陈静玉签署《陕西四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协议》,约定齐烈秀将所持四菱有限24.00万元出资转让给陈静玉。
2019年6月14日,四菱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杜长秀将其持有的公司2.08%的股权共计出资额25.00万元转让给王小龙;同意股东杜长秀将其持有的公司0.50%的股权共计出资额6.00万元转让给侯君芳。
2019年6月14日,杜长秀分别与王小龙、侯君芳签署《陕西四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杜长秀分别将所持四菱有限2.08%和0.50%的股权平价转让给王小龙和侯君芳。
2019年7月11日,四菱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存在的代持股份问题,即王小龙、侯君芳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成为四菱有限的显名股东。
2019年6月12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审字(2019)第011790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四菱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575.06万元。
2019年6月29日,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和评报字(2019)第XAV1098号”《陕西四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其净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四菱有限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698.39万元。
2019年6月30日,四菱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1,575.06万元按1.31: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1,2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现股东按照各自在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净资产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列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019年6月30日,四菱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筹建工作报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股份公司设立有关的议案,选举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19年6月30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1007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9年6月30日,股份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方式缴纳的1,200.00万元注册资本。
2019年7月30日,四菱股份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131786974826K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