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特种石墨中的细结构等静压高纯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河南五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宝丰县五星石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元二路1号。
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特种石墨新材料全产业链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多年来致力于石墨新材料的相关研究和技术创新。
材料产业是战略性、基础性产业,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先导和基石。
受益于碳基新材料黄金赛道的宏观红利以及新能源等领域的高速增长,公司跨越式发展战略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
公司将优势再造,围绕碳基新材料,跑出加速度;同时,努力实现生产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加快做强做优步伐。
公司始终践行“诚信,协同,创新,精进”的价值观,发扬“艰苦奋斗,承担责任,创造价值,共享成长”的企业精神,着力构建多方共赢新格局,在新时代征程上奋力谱写五星新材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2007年8月,刘林豹、李英、赵俊杰、赵俊一、赵俊通共同出资设立五星有限,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
2007年8月2日,宝丰正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五星有限的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2007年8月2日止,五星有限已收到股东以货币形式投入的资本300.00万元。
2007年8月3日,五星有限办理完成设立工商登记手续。
2023年9月16日,五星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以公司现有的10名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23年8月31日为审计和评估基准日,聘请容诚会计师对公司净资产进行审计,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并以经容诚会计师审计的公司净资产值为基础进行折股,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容诚会计师出具了《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3886号),经审验确认,五星有限截至2023年8月31日的净资产为157,728.53万元。
2023年10月26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3]第11142号),经评估确认,五星有限截至2023年8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34,760.37万元。
2023年10月31日,五星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截至2023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57,728.53万元按照4.04:1的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的股本39,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超出股本部分的净资产118,728.53万元全部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2023年10月31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关于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同意将共同投资设立的五星有限按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河南五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
2023年11月20日,五星新材办理完成股份改制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2年1月18日,经五星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赵俊一将其持有的10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合泽汇智,同时将其持有的1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合佳赛特;赵秋霞将其持有的3,00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合泽汇智;赵俊通将其持有的2,49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合佳赛特。
2023年8月23日,经五星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赵俊一将其持有的公司145.00万元出资额、75.00万元出资额、80.00万元出资额、60.00万元出资额和40.00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中建材新材料基金、杭州创合、厦门创合、河南尚颀和嘉兴上汽;同时,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增至10,300.00万元,其中中建材新材料基金以9,500.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95.00万元,杭州创合以5,500.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5.00万元,厦门创合以5,000.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河南尚颀以6,000.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0.00万元,嘉兴上汽以4,000.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
根据2023年8月公司与中建材新材料基金、杭州创合、厦门创合、河南尚颀、嘉兴上汽签订的《关于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因公司上市进程晚于《股东协议》约定时点,导致触发《股东协议》约定的回购条款。
2025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定修改《股东协议》相关条款,并由公司通过资本公积定向转增股本的方式对2023年8月前述五名股东投资公司时的估值进行调整,由投前估值100亿元调整为投后估值70亿元;其中,公司以资本公积向中建材新材料基金转增注册资本488.68万元,向杭州创合转增注册资本264.70万元,向厦门创合转增注册资本264.70万元,向河南尚颀转增注册资本244.34万元,向嘉兴上汽转增注册资本162.89万元,向合佳赛特转增注册资本286.78万元,向恒高伟业转增注册资本34.41万元,向恒昌腾达转增注册资本11.47万元,合计转增注册资本1,757.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