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袋式除尘器核心部件常温、高温滤料和骨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用口罩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
江苏蓝天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知名的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现为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江苏省质量信用“AAA”企业、荣获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二等奖。
公司创办于2000年,2016年5月挂牌新三板,证券代码:837443,公司简称:蓝天集团。
公司主营各类无纺针刺环保滤料、袋笼、口罩热风棉、es热风棉、除尘滤袋、除尘配件、除尘器总包运维、热风无纺布及医卫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定制产品、运行维护、技术服务等差异化产品和服务,产品销售覆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并远销至欧美、印度、中东、亚太等国家和地区。
公司拥有软硬件研发条件,建有独立的研发中心,购置各类研发检测设备,用于新产品、新技术开发。
公司建有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过滤材料领域与天津工业大学、东华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先后开发了芳砜纶高温抗氧复合过滤材料、玄武岩纤维复合针刺毡、宝德纶纤维高温复合过滤材料等具有高精度、耐腐蚀耐高温的高新技术产品,形成实用新型专利40项,发明专利11项,完成科技成果鉴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6项。
1、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勇于创新,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加大研发及技术创新投入,稳步实施各项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工作,公司总体发展保持良好势头,并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50,903,759.31元,同比增长了1.43%,营业收入增加主要为公司新上生产设备产能得到提升,从而销售收入增加;营业成本为105,663,398.72元,毛利率为29.98%.;净利润为12,633,66.04元,同比减少7.76%;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净利润下降,主要是原料增长,公司扩大销售队伍,人员工资增加,差旅费用增加所致。
公司报告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7,207,767.32元,比期初增长12.08%。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金额净额为4,391,721.57元,上期为6,017,783.60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原材料市场账期缩短,现金付款供应商增加,同时生产和销售均有新增员工,工资总额增加所致。
有限公司原名阜宁县蓝天工业布有限公司,于2000年8月24日在盐城市阜宁工商局依法注册成立。
有限公司由10名自然人股东一次性出资50万元设立,法定代表人为钱立根,注册号为3209232100292,住所地为板湖镇工业园区内,经营范围是:工业布、除尘袋、风筒、篷布制造、销售;阀门、开关控制设备、矿山机械配件、民用建材销售。
盐城信和会计事务所于2000年8月22日出具了“盐信会验字[2000]10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0年8月21日止,各股东已将认缴的注册资本合计50万元一次性足额缴清,并且均为货币出资。
2010年12月10日,江苏蓝天布业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议如下: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蓝天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无纺布(工业布、蓬布)、环保专用设备(除尘袋、吊帽、防瘪环、袋笼、除尘器)、矿山专用设备(风筒)制造、销售;机械设备(阀门、开关控制设备、矿山机械配件)、建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010年12月10日,上述变更事项经盐城市阜宁县工商局核准变更登记,合法有效。
2015年9月16日,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证天通(2015)特审字第1603003号《江苏蓝天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8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3,832,800.93元。
2015年9月18日,银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1183号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8月31日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人民币8,119.01万元。
2015年10月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8月31日经中证天通出具的编号为中证天通(2015)特审字第1603003号《审计报告》所确认的账面净资产63,832,800.93元为基准,按1:0.8268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5,277.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余额部分11,056,800.93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5年10月5日,有限公司的所有股东共同签署了《江苏蓝天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5年10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同意有限公司以截至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选举陈乃超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
2015年11月9日,盐城市工商局核发(九)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10290025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同意核准将蓝天有限的名称由“江苏蓝天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蓝天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5日,中证天通出具了中证天通(2015)验字第1603003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股东出资均已到位。
201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崔渊文、崔保国、候伟丽、祁正虎和曹翠平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张军和崔渊明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1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几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崔渊文为董事长,张军为监事会主席。
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3日取得工商变更核准并领取了股份公司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