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农药制剂的生产、加工、销售、研发。
经营范围:农药的加工、分装、复配、销售。肥料复配、加工、销售,化肥、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苏东宝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创建于一九八八年,是国家中型企业、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江苏省星火龙头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级信用企业。
公司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年农药生产能力达10000余吨。
目前,公司产品结构已形成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两大系列一百多个产品。
产品销往全国三十个省、市、自治区。
拥有自营进出口权。
“东宝”商标为江苏省著名商标。
有五个产品被列为江苏省名牌产品。
多年来,我公司一直奉行“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企业经营宗旨,重产品开发、重技改投入、重内部管理、重售后服务。
企业规模逐年扩大,效益不断增长,实力不断增强,信誉不断提高。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精神和深刻内涵,不断寻求强有力的技术后盾和企业自有科技人才的培养。
并先后与江苏里下河地区农科所、南京农业大学、全国植保总站、扬州大学、中国水稻研究所形成科研生产一体化,使企业的新品开发、工艺改造、技术升级等工作有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和人才基础。
公司先后有18个新产品被列为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各级政府的科技进步奖。
公司生产设备齐全,检测手段齐全。
已全部实现农药生产加工的机械化、自动化和现代化。
同时公司拥有质量检测仪器设备一百多台套,液谱、气谱等重要检测工具也一应俱全,使产品质量检测有了强有力的措施。
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历程中,以信誉为本,重售后服务,以诚待人,客户至上,广泛开展与农药界、植保界和其他相关行业专家、朋友的合作与交流,并愿意继续努力,真诚合作,共同开创我国农用化学事业的美好明天。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充分把握市场机会,进一步深入优化操作流程,提升服务细节管控,加强市场业务开发,同时高度关注行业市场变化,完善企业针对市场危机处理的长效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研发力度,新增发明专利2项(证书号第2705946,发明名称:以苯噻唑草酮和异丙甲草胺复配的除草剂;证书号第2705947号,发明名称:以苯噻唑草酮和砜嘧磺隆复配的除草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738,914.3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96%;净利润为12,343,115.78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1%。
本年度行业内仍受环保安全等相关政策影响,原材料货源紧张,导致公司自销产品略有下降,但由于行业内部分企业出现关并转情况,公司代加工产品产量增多,因此营业收入略有上升;产品代加工相对利润较低,加之自销产品销量下降,因此净利润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
本年度受上述提及的行业内环保安全等相关政策影响,公司今年农药产品价格普遍提升,导致客户回款压力增大;其次公司为提高营业收入,通过针对不同客户实施细化的信用管理政策所致,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本年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5,684,886.45,同比增加20.57%。
(二)行业情况近年来,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日益受到重视,世界各国对农业的投资将持续增加,有利于农药需求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
从我国的情况看,随着国家“三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实施及农产品补贴政策的引导,将加大农户对农药这一生产资料的投入。
农产品是居民生活的必需品,需求弹性较小,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农产品供求特性决定农业发展基本不受整个经济周期的影响。
我国在新农药创制方面相较于发达国家比较薄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为数不多,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将注意力转移到了专利即将到期的农药品种上。
随着国外大量农药专利到期,国内业内技术优势以及渠道优势较为明显的企业,将会率先涉足专利到期产品,并参与到国外农药龙头企业的市场研发等合作中,抓住市场发展带来的机遇。
近年来,我国开始逐步淘汰高毒高残留农药,均对中国农药行业产生了较为深远影响。
品种老化的农药生产企业面临重大挑战,部分生产企业面临着停产和转产,但这对于品种结构良好的优势企业则意味着又一次新的发展机遇。
高毒高残留农药逐步被禁用为本公司产品提供了巨大的潜在市场空间。
未来,集约化规模化是农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
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环保压力加大,我国农药行业正进入新一轮整合期。
技术领先机制合理经营灵活的企业将成为行业整合的主导力量,通过行业整合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2017年3月,国务院颁发了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于2017年6月1日正式使用。
对我国农药登记农药生产农药经营农药使用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农药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
我公司依旧保持着重科研谋发展的方针策略,公司拥有近一百二十种产品证件,能够满足市场各方面需求,也符合新版《农药管理条例》的政策发展方向。
公司未来仍会加大科研创新投入,加强产品研发实力,为全国人民做好农药植保服务工作。
扬州东宝是由江都市七里镇经济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七里实业公司”)以及宋国庆等33名自然人共同出资于1996年12月31日设立,注册资本323.5万元。
其中,七里实业公司以其所有的江都市植保药剂厂(以下简称“植保厂”)经评估的净资产出资263.5万元,宋国庆等33人以货币资金出资60万元。
1996年11月8日,江都市七里镇经济实业总公司向扬州市工商局出具《关于请批“扬州市东宝农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报告》: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快企业改制步伐,壮大集体经济,提高企业知名度,七里镇拟订将原“江都市植保药剂厂”改制为“扬州市东宝农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996年12月18日,江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江会评(96)字第283号”《资产评估报告》,对江都市植保药剂厂因改制为扬州东宝相关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植保厂在评估基准日1996年8月25日净资产评估价为2,635,427.82元。
1996年12月20日,七里实业公司出具《资产评估确认通知书》,对“江会评(96)字第283号”《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
1996年12月20日,江都市七里镇人民政府出具《产权界定书》,确认上述净资产评估结果;同时确认:以上净资产产权界定归七里镇人民政府所有,同时转为七里实业公司向扬州东宝的全额投资。
1996年12月20日,七里实业公司出具《产权(财产)转移证明》,将归属其所有的江都市植保药剂厂净资产263.5万元投入扬州东宝公司。
1996年12月20日,江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江会内(96)字第28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1996年12月1日,扬州东宝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资本325.5万元,其中货币资金60万元,实物资产237.7万元,无形资产25.8万元。
1996年12月31日,扬州东宝在扬州市江都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设立登记,取得了321088110270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宋国庆,住所为江都市七里镇,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农药,分装进口农药,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塑料制品、印刷包装。
2014年11月9日,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由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2014年7月31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4,625.19万元人民币(经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6,216.14万元)为基准,扣除449.30万元专项储备后,按1.3647:1的比例折为3,060.00万股,余额1,115.8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2日,公司在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2108800002936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06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