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以及汽车保险代理业务。。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
公司主要从事品牌乘用车整车销售、售后服务及汽车装潢业务等其他后市场服务业务,是一个典型的以汽车4S店为主要商业模式的汽车经销集团。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拥有5家子公司,其中4家汽车4S店、1家汽车检测服务公司,同时受托管理1家汽车4S店。
公司的4S店分布在江苏苏州市和盐城市,主要经营一汽-大众、斯柯达、上海大众(受托经营管理)等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25853.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74%,公司销售规模与上年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6496.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34.7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88%,主要由于加强经营管理、控制成本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5.24%,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亏损3,418.04万元,净利润较年同期减少5,386.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7.5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99.00万元,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汽车销售行业市场低迷,同时汽车超市、电商等新型销售渠道对传统汽车4S店造成一定冲击,造成公司展厅销量下降,汽车销售增值服务下降,导致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5.24%,公司出现亏损。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1,366.40万元,较期初减少3,591.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103.1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07.56万元,主要系公司销售业绩不佳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77万元,较上年同期少流出3,875.49万元,主要由于公司控制整车采购量,预付账款大幅减少,同时预收客户款项增加所致。
2015年以来,公司主动改革求发展,紧紧围绕“减员、增效、加薪”的改革方向,落实各项绩效考核新政,加强公司治理,向管理要效益,2018年,公司继续深化改革,推出《关于销售顾问薪酬业绩调整考核办法》,进一步激励员工,并以客户为导向的举措,扩大经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
2010年2月3日,沈胜利、孙大毛、吕国华等8位自然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书,决定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010年2月3日的创立大会和公司章程,宝达汽车(筹)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万元,由自然人沈胜利认缴出资6277.50万元、孙大毛认缴出资300万元、吕国华认缴出资225万元、沈孝梅认缴出资225万元、于荣波认缴出资225万元、魏凯认缴出资150万元、潘建红认缴出资75万元和姚老虎认缴出资22.5万元。
2010年2月3日,吴江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正资(2010)字第8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0年2月3日,宝达汽车(筹)已经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首次出资合计15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0年2月11日,公司取得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50000006856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8月17日,公司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2014年8月18日,股东沈胜利与于荣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于荣波将其持有的宝达汽车3%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45万元转让给沈胜利,转让价款以出资额确定。
同日,股东沈胜利与沈孝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沈胜利将其持有的宝达汽车3%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45万元转让给沈孝梅,转让价款以出资额确定。
2014年8月18日,宝达汽车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沈胜利、恒达投资定向发行股份增资1020万股的方式,收购沈胜利和恒达投资持有的苏州德宝16%的股权160.00万元和35%的股权350.00万元,合计510万元的股权(作价依据详见本节“四、(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2、苏州德宝”),增资价格为1元/股,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520.00万元。
2014年9月25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4]第0171000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2014年9月23日,公司已经收到股东沈胜利和恒达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020万元,股东以其持有的苏州德宝股权出资。
2014年9月26日,公司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证券简称由“宝达汽车”变更为“宝达股份”,公司名称“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证券代码“832375”保持不变,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宝达股份”于2015年9月8日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