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富特科技
  • 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EV-Tech Co.,Ltd.
  • 实际控制人: 李宁川
  • 上市代码: 301607.SZ
  • 注册资本: 11101.4571 万元
  • 上市日期: 2024-09-04
  • 大股东: 李宁川
  • 持股比例: 14.32%
  • 董秘: 李岩
  • 董秘电话: 0571-89971698
  • 所属行业: 汽车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陈焱鑫、周王飞
  • 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505号
  • 概念板块: 汽车零部件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小米汽车 注册制次新股 机构重仓 新能源车 第三代半导体 充电桩 次新股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浙江
  • 成立日期: 2011-08-10
  •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580258541J
  • 法定代表人: 李宁川
  • 董事长: 李宁川
  • 电话: 0571-85220370,0571-89971698
  • 传真: 0571-89971698
  • 企业官网: www.zjevt.com
  • 企业邮箱: ir@hzevt.com
  •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等车载高压电源系统,以及液冷超充桩电源模块、智能直流充电桩电源模块等非车载高压电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 经营范围: 生产:智能充电机、电池管理系统、电力电子产品。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机电系统、储能机电系统、监控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除小轿车),通讯设备(除专控);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车载充电机(OBC)、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等车载高压电源系统,以及波冷超充桩电源模块、智能直流充电桩电源模块等非车载高压电源系统。作为行业知名的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公司客户结构丰富,涵盖国内传统汽车厂商、国内造车新势力厂商以及海外汽车厂商等,是我国少数配套国际一流整车企业和高端品牌新能源汽车的车载高压电源企业,凭借行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以及公司自身深厚的资源禀赋,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推动产品创新,加强客户拓展,扩大生产规模,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供应商,未来将围绕数字能源领域,把握能源互联网发展机遇,实现"数字能源驱动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
  • 发展进程: 发行人前身富特有限系由李宁川、姜桂兰和亚丁投资于2011年8月10日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富特有限的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其中股东李宁川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以专有技术出资300.00万元,姜桂兰以专有技术出资200.00万元,亚丁投资以货币出资400.00万元。2011年6月25日,浙江中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中评报〔2011〕029号”《李宁川、姜桂兰拟作价出资的专有技术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以2011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富特有限设立时李宁川、姜桂兰用于出资的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智能充电模块专有技术的评估价值为510.97万元。2016年6月10日,坤元评估出具“坤元评报〔2016〕324号”《关于“浙中评报(2011)第0029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报告》,经复核评估,确认前述《资产评估报告》就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智能充电模块专有技术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合理。2011年7月20日,李宁川、姜桂兰、亚丁投资签署了《专有技术作价入股协议》,“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智能充电模块专有技术”评估价值510.97万元,协议作价500.00万元。同日,李宁川、姜桂兰、亚丁投资签署了《非货币财产转移确认书》,确认将经评估的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智能充电模块专有技术移交给富特有限(筹)。2011年8月8日,杭州英杰会计师事务(普通合伙)出具“杭英验字(2011)第127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截至2011年8月8日,富特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1,000.00万元。2011年8月10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拱墅分局向富特有限核发了营业执照。 2016年4月10日,富特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富特有限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2016年3月31日为改制审计、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10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审〔2016〕6107号”《杭州富特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3月审计报告》,确认经审计富特有限截至2016年3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为17,144.49万元。2016年5月10日,坤元评估出具了“坤元评报〔2016〕251号”《杭州富特科技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富特有限截至201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9,050.99万元。2016年5月10日,富特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确认上述审计、评估结果,并同意以富特有限截至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7,144.49万元,折合股本5,700.00万股,每股1元,超出部分净资产11,444.49万元列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2016年6月15日,李宁川、长高电新、姜桂兰、广证盈乾、星正磁厚、亚丁投资、刘晓松、翌升投资、金航宇、星正垒誉、金镒泰、陈宇、倪斌、张尧、章纪明、章雪来、郑梅莲、饶崇林、一创资本共同签署了《杭州富特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对股份公司的名称、住所及注册资本、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筹备小组及其职责、发起人责任、债权债务的处理、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了详细约定。2016年6月18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验〔2016〕245号”《杭州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富特科技(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6年3月31日富特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17,144.49万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前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5,700.00万元,资本公积11,444.49万元。2016年6月18日,富特科技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杭州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关于制定<杭州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起人抵作股款的资产作价报告》《关于公司筹备费用开支情况的说明》《关于创立杭州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并选举李宁川、梁一桥、林林、陈宇、倪斌、沈建新、沈玉平、俞小莉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章纪明、陈骥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富特科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丽芬为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6年6月29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富特科技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021年11月19日,长高电新与广东栖港签署《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与广东栖港蔚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长高电新将其所持公司144.14万股股份以4,5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栖港。2021年12月13日,姜桂兰与其子梁一桥签署了《股份赠与协议》,约定姜桂兰通过无偿赠与的方式将其代梁一桥所持公司842.90万股股份全部还原至梁一桥名下。自前述股份赠与完成后,姜桂兰与梁一桥之间的委托持股关系完全解除。富特科技已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份转让;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通过设立合伙企业形式的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拟向激励对象合计授予的股份数量318.20万股(占计划实施后已发行股份的3.82%),授予价格为6.50元/股,其中富特管理认购的股份数量为197.19万股(占计划实施后已发行股份的2.37%),安吉协同认购的股份数量为109.79万股(占计划实施后已发行股份的1.32%),安吉争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为11.22万股(占计划实施后已发行股份的0.13%);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2021年12月31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富特科技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同日,公司将企业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且依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了外商投资信息,并取得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吉县支局核发的业务编号为16330523202204246198的《业务登记凭证》。2022年3月17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22〕24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0日,公司已收到富特管理、安吉协同、安吉争先货币出资合计2,068.30万元,其中318.2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750.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商业规划: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所处市场地位公司成立以来深耕于电池充放电领域,紧跟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方向,在技术预研、技术开发、产品开发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坚持自主研发,确立了追求实现“长期技术领先”,以“技术领先”驱动“做强产品”和“做强平台”的研发理念。公司聚焦新能源汽车领域,并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以及终端市场潜在需求,围绕新能源汽车电池充放电的应用场景,逐步向非车载领域进一步延伸,实现了从单一到集成、从车载产品到非车载产品的布局。公司产品格局及应用场景如下:部分图片来源:小米汽车、蔚来汽车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车载充电机(OBC)、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深度集成产品等车载产品,以及液冷超充桩电源模块、智能直流充电桩电源模块等非车载产品。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优化的车规体系建设以及经验丰富的研发管理团队,公司的新能源汽车车载产品在转换效率、功率密度、可靠性水平和集成化水平等关键技术指标方面处于行业内先进水平。公司的客户结构丰富,涵盖国内传统汽车厂商、国内造车新势力厂商以及海外汽车厂商等,是我国少数配套国际一流整车企业和高端品牌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企业,公司已与广汽集团、蔚来汽车、小鹏汽车、小米汽车、雷诺汽车、Stellantis等知名车企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并取得了长安汽车、零跑汽车和某欧洲主流豪华品牌等多个项目定点,在细分领域具备一定品牌知名度,销量位居国内第三方供应商前列。(二)公司经营模式1.研发模式公司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市场技术发展趋势和车企客户需求为导向,平台化和定制化产品开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公司研发活动包括“技术预研、平台开发、项目开发”三大模块。技术预研是指对关键技术和前瞻技术进行专项研究,公司会密切关注行业前沿技术动向,重点探索新技术在产品层面应用的可行性和技术方案的验证,利用公司现有技术基础,主动布局,保证底层技术储备和长期技术领先,为未来开发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提供支撑。平台开发是指平台化产品的功能开发,包括平台产品的目标设定、技术方案设计和开发,在该活动中,公司研发团队紧密配合,与车企客户进行深度交流,了解技术动态和客户需求,并结合新能源汽车市场和细分领域产品发展趋势,进行平台产品的策划、开发排布。项目开发是指以商业化应用为目的的定点项目开发,包括平台产品为基础和正向全新开发两种模式。在该活动中,公司依托车规级产品开发体系,遵循统一管理的研发流程,根据整车企业的整车设计需求、产品开发节点等要求进行项目整体策划和开发管理,以平台产品为基础的项目开发可以有效缩减开发周期。具体的研发流程包括项目立项、产品设计开发、产品设计验证、产品过程开发、产品过程验证等环节。公司的研发模式实现了公司技术的持续创新、快速迭代,保证了公司的产品符合客户需求及行业趋势,实现质量可靠、成本最优、长期技术领先的研发目标。2.采购模式公司主要原材料采用“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根据客户的预测订单确定采购计划。采购活动主要由供应商管理部与采购部共同负责,其中,供应商管理部主要负责供应商的选择与考评,采购部主要负责落实采购订单。为保证采购渠道通畅、质量稳定,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供应商管理部从产品技术符合性、供应商交付能力、品质保障能力等维度进行评估,选定目标供应商范围。对于必要的供应商,由质量管理部牵头,供应商管理部、技术中心协同,一同对目标供应商进行现场正式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正式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定期组织对于供应商的评价考核工作,不断改善供应链体系。3、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预测订单组织生产。新能源汽车车载产品专用性较强,因此公司需要根据客户订单和订单预测安排生产。生产部门依据下游整车厂商定期发出的滚动订单,并综合考虑客户订单数量、交付时间、生产产能、原材料供应状况等因素,制定生产计划。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车规级生产体系流程,规范公司的生产业务,通过对生产全流程进行管控,确保生产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4、销售模式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下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及配套企业。在收到整车企业的报价请求后,公司与其进行产品方案论证、商务谈判,取得项目定点。随后将进一步配合客户进行产品开发,得到客户认可并完成生产线审核后,进入正式量产,随后按客户发布的预测安排生产,按订单进行交付,并依据合同规定,向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公司的车载产品在销售中对部分客户存在寄售的情形。在寄售模式下,公司将产品运抵寄售仓,客户按需进行领用,并且定期于系统上传结算单等单据,公司根据客户单据相应确认收入。报告期内整车制造生产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汽车零部件生产经营情况同比变化30%以上的原因说明零部件销售模式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下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及配套企业。在收到整车企业的报价请求后,公司与其进行产品方案论证、商务谈判,取得项目定点。随后将进一步配合客户进行产品开发,得到客户认可并完成生产线审核后,进入正式量产,随后按客户发布的预测安排生产,按订单进行交付,并依据合同规定,向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公司的车载产品在销售中对部分客户存在寄售的情形。在寄售模式下,公司将产品运抵寄售仓,客户按需进行领用,并且定期于系统上传结算单等单据,公司根据客户单据相应确认收入。公司开展汽车金融业务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生产经营情况1、概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384.25万元,同比增长5.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60.5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1)巩固国内市场,持续开拓国际市场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整体市场规模实现显著增长。与此同时,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市场集中度明显提升。面对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通过有效的市场策略,深化与现有客户合作关系,增强客户粘性,从而巩固国内市场基本盘,为公司整体业绩筑牢根基。报告期内,公司陆续定点广汽、蔚来、小鹏、长安、零跑等多个客户项目,促进公司国内业务的持续增长。国际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基于现有海外客户合作背景,积极接洽国际一流车企。在接洽阶段,公司根据国际客户需求进行优化调整及时响应并满足高标准要求。2024年,公司正式定点欧洲主流豪华汽车品牌项目,是国内首家成为该品牌项目一供的独立供应商,同时公司也陆续定点雷诺、Stellantis等国际一流车企多个重要平台性项目。此外,2024年公司直接出口的车载产品营业收入占比约6.8%,标志着国际市场开拓有了良好的开端,为未来的全球化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2)平台化建设成效显著,上下游合作布局2024年,公司在平台化产品开发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完成了关键平台化产品的开发工作,并进行了有效推广。在产品定义阶段,公司深入分析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的需求,在产品尺寸、电压范围、效率要求、功率密度等多个关键技术参数和指标进行了细致考量,在充分满足国内主流客户需求的同时,确保新平台设计具备高度兼容性。开发过程中,公司整合电子、软件、结构、工艺等多领域专业团队,跨部门协同创新,完成前瞻性的产品设计,成功开发出具有高度适配性的新一代平台产品。目前,该平台产品已推广至6家主机厂客户,显著提升项目开发效率,缩短开发周期。技术创新方面,相较于上一代平台产品,产品体积减小30%,器件数量减少10%,有效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了重要的优势。通过平台化战略的实施,公司不仅能够降低研发成本,提高产品一致性,还能够大幅提升市场响应速度。此外,公司同步推进信息安全流程体系的搭建,历时两年通过ISO/SAE21434汽车网络安全流程认证,成功建立覆盖系统设计、项目研发、生产管理等环节的信息安全流程体系,形成企业级信息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为保障产品及企业的信息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2024年,公司深化上下游协同合作,在客户领域,与客户共同研发生产电动汽车高压系统相关零部件,提升产品全球竞争力;在供应链领域,公司与英飞凌共建创新应用中心,强化车载电源半导体技术合作,聚焦质量提升与成本优化,携手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3)精益生产持续推进,海外工厂建设加速2024年,公司继续秉持精益生产理念,聚焦生产效率提升和资源优化配置,持续推进各项相关工作。在自动化建设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组装、测试自动化生产线及配套系统正式落地,并通过量产项目有效验证了自动化产线在人力成本降低、生产效率提升、质量提升上的重要作用。在生产技术方面,公司围绕系统性规划、技术迭代、质量和成本优化等核心目标,持续开展新工艺和新设备的自主研发与改造。2024年,公司完成出厂测试设备、PCBA自动装配单元等关键设备的技术开发,进一步提升了生产技术的先进性和竞争力。与此同时,公司海外工厂的建设也在推进中,建成后将为公司快速响应海外市场需求、保障产品及时交付打下基础。(4)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赋能业务协同2024年,公司以支撑整体战略目标为前提,构建整体信息化架构,明确信息化短中期规划,系统性推进数字化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明确了以主价值链业务环节为核心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方向,全面重构并升级ERP系统,覆盖了销售管理、研发数据管理、供应链管理、生产制造及财务管理等关键业务模块,优化了核心业务流程,打通从销售预测到发货的计划体系,提升了各版块的管理颗粒度一致性及效率,实现业务财务一体化;同时成功上线SRM(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一期)和ALM(应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一期),有效提升业务运营的透明度、可控性与管理效率。通过信息化系统的持续升级与整合,公司实现了各业务单元的高效系统打通、业务流程闭环管理及流程效率的提升,进一步增强了运营管理的精准性与时效性,为公司在复杂市场环境中保持竞争优势提供有力支撑。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化数字化转型,推动信息化系统与业务战略的深度融合,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