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麝香酮、中成药、蒙脱石原料药和阿胶等保健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保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用辅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中草药种植;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等优势领域的中药创新药物研发。
其产品包括复方丹参片、血府逐淤口服液、安宫牛黄丸、中药材/饮片等,并提供医疗服务。
该企业获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获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全国博士后工作站,2020年2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2021年12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等。
其中医药文化旅游景区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全国森林康养基地,百年宏济堂工业旅游基地入选2022年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等。
1999年3月,济南中药厂改制为济南神方中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方中药”),总股本为1,360万元,其中以经济南市国资局委托评估并确认的700万元资产作为国家股投入,济南中药厂工会持股会出资660万元。
1998年7月15日,山东第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鲁二会评字[1998]第64号)对济南中药厂提供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及流动负债等资产进行了评估。
1998年10月16日,济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资产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济国资评认字[1998]第40号)对山东第二会计师事务所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结果进行确认:济南中药厂的总资产为117,085,511.9元,其中经营性资产91,506,830.96元,负债总额73,888,530.32元,净资产43,196,981.58元。
1998年11月4日,济南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济南中药厂改制为济南神方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济体改企字[1998]25号),同意济南中药厂改制为济南神方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整体变更为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5年6月30日账面净资产273,471,172.77元按1:0.4035的比例折算成11,034.42万股作为总股本,每股面值1元,折股后的余额163,126,972.77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明确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事宜及各发起人在整体变更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2015年8月12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9501000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股份公司之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章程之规定,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经评估净资产人民币383,899,425.29元,作价人民币273,471,172.77元,其中人民币110,344,200.00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股份总额为110,344,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110,344,200.00元整,余额人民币163,126,972.77元作为资本公积。
2015年8月14日,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