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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 - 920974.BJ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3-03-08
上市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英文名
Hangzhou Kaida Metal Catalyst And Compounds Co.,Ltd.
成立日期
2005-03-18
注册地
浙江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凯大催化
股票代码
920974.BJ
上市日期
2023-03-08
大股东
姚洪
持股比例
13.95 %
董秘
鱼海容
董秘电话
0571-86999694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孙业亮;李睿斐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30100768244088Q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浙江
成立日期
2005-03-18
法定代表人
姚洪
董事长
姚洪
企业电话
0571-86999694
企业传真
0571-86790551
邮编
313103
企业邮箱
kd@katal.com.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8号(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贵金属催化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贵金属催化材料加工服务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工业催化剂(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服务:炭载类催化剂、三苯基膦羰基乙酰丙酮铑、有色金属催化剂、精细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坐落于杭州京杭大运河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一家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830974)。

公司专注于贵金属材料和贵金属催化剂的研究、生产及循环利用,是国产化贵金属材料、催化剂的创新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及专有技术。

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是替代进口,发扬国产品牌优势,营业收入持续五年翻番。

目前拥有全资子公司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饶)、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长兴)和宁波凯大贵金属技术有限公司(宁波)。

公司贵金属催化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尾气治理、工厂废气治理等环保领域,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羰基化合成和催化加氢领域,煤制乙二醇、丙烷脱氢等新兴基础化工领域以及氢燃料电池、有机物制氢等新能源领域。

公司董事长姚洪一直秉承“以人为本、技术为先、诚信诚实、共享明天”的文化理念,带领博士、硕士团队走自主研发和创新道路,坚持互惠互利、品牌服务的经营理念,愿意与更多的企业携手共进,共创美好的未来。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不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和创新人才培养,鼓励创新开拓,不断提高公司创新能力与科研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相关领域的影响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依托于与中南大学共建的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持续聚焦氢能源领域等关键技术研发,推动完成基础实验并储备产业化潜能。

同时,公司不断完善经营管理体系,以技术优势、产品质量优势和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了市场良好的口碑,积极拓展市场规模、保持和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总体发展保持良好势头。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499.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9.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4.98%。

公司整体经营平稳,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在聚焦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的同时,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巩固并深化与现有核心优质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产品销售保持稳定,并积极拓展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营业务高质量发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工作:1、在核心产品销售层面:(1)在基础化工领域,公司应用于石油化工领域的铑催化剂产品具有客户使用装置达到使用寿命后换新规模大的特征,公司持续巩固并稳步提升化工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中心,为丁辛醇领域客户提供高质量产品和优质的服务,报告期内迎来多家客户换新周期。

(2)在汽车尾气净化领域,目前新能源汽车除纯电动车外,其他新能源汽车如混合动力、天然气、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汽车仍需要采用贵金属前驱体。

公司产品汽车尾气贵金属前驱体质量稳定、性能良好,得到客户和市场的广泛认可,是国内主流机动车尾气后处理系统厂商的优质供应商,同时公司积极开发新客户。

2、在贵金属催化剂的循环利用层面,公司深化成本控制与贵金属催化剂的循环利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湖州明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通过合作达到优势互补,利用各自处置利用固体废物的技术优势,以产品、技术、资产为纽带,通过生产经营协作方式,提升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率,优化固体废物处置技术,保障回收资源溢价能力。

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双方深化合作,充分利用双方相关资源及产业优势,强强联合、协同创新,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在技术创新层面,公司为增强产品竞争力、国产替代能力,在基于持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的长期发展战略影响下,公司积极投入技术研发,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在氢能源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铂基催化剂,已具备了产业化生产能力,实现批量化试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该产品的研发投入及建立更多的外部合作交流,公司根据使用及检测数据的反馈,不断对该产品的性能进行优化,提升性能指标,各项研发试验工作整体推进顺利。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关注贵金属(铂、钯、钌等)非均相催化剂在煤化工、天然气化工领域市场的应用及发展前景,加强协同合作,整合优势资源,计划逐步完善并推广“钯(铂)/氧化铝”催化剂产品,对该催化剂技术的工业化生产进行优化及提升,待时机成熟将逐步打开煤化工和天然气化工领域的市场。

4、在产业布局层面,公司设立于湖州市长兴县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作为公司生产基地,已完成覆盖公司现有产品品类的产能体系建设投产。

公司将在该全资子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贵金属非均相催化剂及新产品的扩试及产业化生产线,通过技术工艺升级与规模化生产协同,为贵金属催化剂领域的技术迭代与市场拓展奠定基础,进一步强化公司长期战略竞争力。

公司位于杭州拱墅区石塘区块的杭政工出2020]31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已进入最后验收阶段,现已完成部分内部装修工作,正在进行剩余装修工作,预计2025年下半年至明年实现投入使用。

该项目规划建设三大功能中心:(1)新能源环保材料生产中心:聚焦贵金属催化材料规模化制备;(2)高端催化材料研发中心:搭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强化新材料合成与工艺优化能力;(3)运营中心:整合供应链管理及市场服务体系。

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把握贵金属催化材料行业发展需要,吸引高端技术人才,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并抢占市场先机,从而不断扩大市场影响力和业务规模。

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增强公司整体实力,抓住行业机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基于已积累的优质客户和市场口碑,继续服务好客户,培育市场,努力做大做强,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实现公司整体经营稳健发展。

发展进程

1、有限公司的设立2005年3月15日,姚洪、裘忠富、王伟英共同申请设立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股东姚洪以货币出资80万元、裘忠富以货币出资10万元、王伟英以货币出资10万元。

2005年3月15日,杭州新纪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杭新会验字[2005]第003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5年3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5年3月18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向有限公司颁发了注册号为330104230779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限公司时期股权结构历次变更(1)第一次股权结构变更2011年4月2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如下:同意股东裘忠富将其拥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10%的10万元股权转让给姚洪。

2011年4月21日,姚洪与裘忠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裘忠富将其拥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10%的10万元股权以10万元价格转让给姚洪。

2011年4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200万元的决议,本次增资对象全部为公司员工,增资价格系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为每注册资本1元。

具体增资情况如下:股东姚洪以货币增资30万元、新股东林桂燕以货币增资66万元、沈强以货币增资15万元、林翔以货币增资12万元、国海光以货币增资12万元、郇昌永以货币增资12万元、孔令辉以货币增资12万元、傅昌荣以货币增资8万元、张军华以货币增资8万元、谢志伟以货币增资5万元、赵守强以货币增资5万元、张秉昌以货币增资5万元、张平以货币增资5万元、柴慕燕以货币增资5万元。

2011年4月2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验[2011]14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4月25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姚洪、林桂燕、沈强、林翔、国海光、郇昌永、孔令辉、傅昌荣、张军华、谢志伟、赵守强、张秉昌、张平、柴慕燕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20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第二次股权结构变更2011年6月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如下:同意股东王伟英将其持有的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0.67%的2万元股权转让给姚洪。

2011年6月8日,姚洪与王伟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王伟英将其持有的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0.67%的2万元股权以2万元价格转让给姚洪。

2011年6月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一致通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380万元的决议,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外部投资者,增资价格系经各方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专利研发等因素友好协商确定为每单位注册资本7.1053元。

具体增资情况如下:新股东张帜以货币增资122.4万元、李大荣以货币增资26.8万元、谭志伟以货币增资26.8万元、陈兴龙以货币增资13.6万元、曾晓东以货币增资13.6万元、唐向红以货币增资20.4万元、熊科峰以货币增资13.6万元、陈晓峰以货币增资6.8万元、王丽霞以货币增资13.6万元、竺亚庆以货币增资20.4万元、邬学军以货币增资6.8万元、郑仲良以货币增资13.6万元、史建忠以货币增资6.8万元、周纪航以货币增资13.6万元、陈书勤以货币增资13.6万元、刘晓红以货币增资13.6万元、唐忠以货币增资20.4万元、蒋峰以货币增资13.6万元。

2011年6月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验[2011]26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6月29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张帜、谭志伟、李大荣、唐向红、唐忠、竺亚庆、陈兴龙、王丽霞、熊科峰、曾晓东、周纪航、刘晓红、陈书勤、郑仲良、蒋峰、史建忠、陈晓峰、邬学军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38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本次增资的价格为每单位注册资本7.1053元,增资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3)第三次股权结构变更2011年7月1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如下:同意股东林桂燕将其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2.35%的16万元股权转让给姚洪。

2011年7月15日,姚洪与林桂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林桂燕将其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2.35%的16万元股权以16万元价格转让给姚洪。

2011年8月1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一致通过有限公司由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2320万元的决议,全体股东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的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

增资具体情况如下:股东姚洪增资470.7万元、张帜增资417.6万元、林桂燕增资170.5万元、李大荣增资91.4万元、谭志伟增资91.4万元、唐向红增资69.6万元、唐忠增资69.6万元、竺亚庆增资69.6万元、沈强增资51万元、陈兴龙增资46.4万元、王丽霞增资46.4万元、熊科峰增资46.4万元、曾晓东增资46.4万元、周纪航增资46.4万元、刘晓红增资46.4万元、陈书勤增资46.4万元、郑仲良增资46.4万元、蒋峰增资46.4万元、林翔增资40.8万元、国海光增资40.8万元、郇昌永增资40.8万元、孔令辉增资40.8万元、傅昌荣增资27.4万元、张军华增资27.4万元、王伟英增资27.4万元、史建忠增资23.2万元、陈晓峰增资23.2万元、邬学军增资23.2万元、谢志伟增资17.2万元、赵守强增资17.2万元、张秉昌增资17.2万元、张平增资17.2万元、柴慕燕增资17.2万元。

2011年8月2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验[2011]35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8月23日,有限公司已将资本公积2320万元转增实收资本。

(4)第四次股权结构变更2012年12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相关各方股权转让决议;同日相关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确认上述股权转让。

(5)第五次股权结构变更2013年12月1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如下:同意股东李大荣将其所持公司118.2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张琳;同意国海光、郇昌永、张军华、赵守强分别将其所持公司52.80万元、52.80万元、35.40万元、22.20万元股权转让给股东姚洪。

2013年12月18日,上述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确认上述股权转让。

具体转让信息如下:有限公司时期公司历次增资均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增资价格均经相关各方讨论确定,并办理了验资与工商变更登记;历次股权转让均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转让双方签订协议,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主办券商认为,有限公司时期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均已履行了必备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4年2月15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2013年12月31日为审计和评估基准日,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3月3日出具的天健审[2014]第1781号《审计报告》,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净资产为31,323,746.76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3月10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131号《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经评估净资产3193.35万元。

2014年3月11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将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3132.37万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并折合为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即发起人股本),分为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中多余的人民币1,323,746.76元列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014年3月18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4年3月18日,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决议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凯大有限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

2014年3月1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验[2014]第66号《验资报告》,验证股份公司(筹)各股东出资已缴足。

2014年4月9日,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0105000211080,注册资本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