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经营范围:从事垃圾焚烧等环保产业的技术开发、相关设备设计开发及系统集成,垃圾处理项目投资建设、工程管理、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相关的技术咨询(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管理或须取得相关资质证方可经营的,按有关规定办)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绿色动力集团)成立于2000年,是北京国资公司控股的专门从事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国有上市企业集团,是中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内首家A+H股上市企业(601330.SH、1330.HK),业务涉及城市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技术研发,核心配套设备的供应,以及顾问咨询等专业化服务,为城市垃圾处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绿色动力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已获得"中国环保骨干企业、全国环保优秀品牌企业、垃圾处理行业十大标志品牌企业、中国固废十大影响力企业、中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领军企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等众多荣誉称号,是国家行业标准的参与制定单位,拥有生活垃圾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绿色动力集团是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产业的先行者,在北京、天津、江苏、浙江、湖北、广东等20多个省市及自治区拥有70多份固废处理BOT、PPP特许经营合同,总垃圾处理规模每天达78000吨,每年达2600万吨,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绿色动力集团是中国最早引进国际先进垃圾焚烧技术进行国产化改造、升级和再开发的企业,目前取得专利70余件,其中自主研发的250吨-1000吨系列化"多驱动逆推式垃圾焚烧炉"是国家住建部推荐使用的核心技术。
集团投资建设的城市垃圾处理项目是集垃圾收集、储运、焚烧、发电、供热、沼气利用和炉渣制砖于一体的综合性垃圾资源化项目,彻底消除生活垃圾的二次污染,真正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绿色动力集团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已获得"中国环保骨干企业、全国环保优秀品牌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是国家行业标准的参与制定单位。
由集团投资建设的项目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国家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等众多国家级荣誉和奖项。
未来,绿色动力集团将继续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创造美好生活环境"的企业使命,与社会各界共同承担起改善中国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共创美好生活环境。
行业概述近年来,中国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深入推进相关重点领域绿色转型,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
垃圾焚烧发电是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构筑美丽家园的关键支撑,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经过二十余年的快速发展,已步入稳定发展期,新项目释放速度进一步趋缓。
随着行业处理能力持续增加,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有待提高;国补结算尚未常态化,部分地区垃圾处理费结算周期延长,应收账款持续增长;市场由规模扩张阶段转向精细化管理阶段,运营项目提质增效以及技术创新成为行业发展的内生驱动力。
业务回顾二零二五年是公司“十四五”规划的全面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
公司秉承“创造美好生活环境”的企业使命,围绕公司“十四五”发展目标,聚焦垃圾焚烧发电主业,持续推进运营项目提质增效,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果。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6.8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7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4.49%。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19.6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总额为人民币81.60亿元。
具体如下:1、运营项目稳定运行,主要经营指标再创新高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在运营处理规模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公司累计处理生活垃圾715.43万吨,同比增长2.10%;累计发电量253,917.97万度,同比增长1.62%;实现上网电量211,330.75万度,同比增长1.99%;累计供汽量51.38万吨,同比增长114.98%。
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公司新设安全总监岗位及安全监管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公司安全环保形势总体平稳,上半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2025年上半年公司各区域主要运营数据2、多措并举,运营项目强化提质降本增效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围绕“安全、环保、文明、高效”的运营理念,努力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推进运营项目提质增效。
通过跨区域拓展生活垃圾、协同处理污泥等方式拓展固废来源,垃圾进厂量保持增长;常州、章丘以及武汉三家公司开展污泥直喷处置业务,污泥直喷处置量增长显著;努力开拓供热供汽等非电业务,蓟州、肇庆公司实现对外供汽,常州公司移动供热增量明显,上半年公司供汽量翻番,有力降低了国补退坡的影响;与新奥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蚌埠公司提纯后的沼气接入新奥燃气系统,开辟了新的增收途径;合理安排项目大修周期,强化新技术应用和设备技改,提升发电效率,其中通州公司“数字化电厂”初见成效,燃料单耗、石灰单耗以及自用电率同比下降,吨垃圾上网电量同比上升;各运营项目日常生产强化精细化管控,燃料单耗以及自用电率比例同比下降;扩大集中采购范围,能集采尽集采,显著降低了运营成本;压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扎实推进应收账款催收工作。
3、继续提升管理“数字化”水平,持续推进技术创新通州公司应用垃圾焚烧数字化智慧化技术评审获高度评价,并被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纳入《中国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发展综述及技术解决方案》;武汉、海宁、汕头以及章丘公司数字化和智慧化技改已启动。
技术研发方面,烟气一体化超低排放技术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小型垃圾焚烧技术已完成首台设备制造并安装;污泥直喷技术已在常州和武汉项目开始试运行,经济效益显著;机器人清焦装置设计已完成方案优化,机器人有限空间作业技术研发已完成设计和首台设备制造,并在章丘二期公司投入运行;与固高科技签署合作协议,在智能巡检机器人及无人机等方面开展合作。
业务展望垃圾焚烧发电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方式,是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及构筑美丽家园的关键支撑,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同时,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面临市场增量持续收窄、部分地区产能利用率不饱和、国补退坡以及应收账款结算周期延长等挑战。
近年来,在实施国补退坡的同时,国家相关部委积极推进绿证交易和绿电直连,通过市场机制为可再生能源环境价值定价,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带来额外收益。
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将生物质发电(包括垃圾焚烧发电)纳入绿证核发范围,可参与绿电市场交易,有利于国补到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获得收益补偿。
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包括生物质发电在内的新能源项目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
此模式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提供了契机。
公司将妥善应对国家宏观环境和行业政策变化,聚焦主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加强并购重组,稳妥拓展海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多措并举强化运营项目提质降耗增效,加强技术创新,坚定不移做精做优做大做强垃圾焚烧发电主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把绿色动力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环保产业集团。
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聚焦垃圾发电主业,加强垃圾发电项目投资并购和境外项目拓展,持续推进新技术研发与应用,强化已运行项目垃圾拓展、供汽供热等非电业务拓展和应收账款催收等工作,加快广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前期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2000年3月1日,经深圳市外商投资局《关于同意设立合资企业深圳道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深外资复[2000]0149号)批准,绿色动力有限于2000年3月29日取得国家工商总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粤深总副字第109044号)。
注册资本为港币1,000.00万元,道斯香港和道斯贸易分别以现金出资港币900.00万元和港币100.00万元,股权比例分别为90.00%和10.00%。
2000年7月13日,深圳中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鹏验字[2000]第253号),经其审验,截至2000年7月13日,绿色动力有限实收资本为港币280.00万元。
2001年1月16日,深圳中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鹏验字[2001]C001号),经其审验,截至2001年1月16日,绿色动力有限实收资本为港币640.00万元。
2001年6月28日,深圳中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鹏会验字[2001]C029号),经其审验,截至2001年6月26日,绿色动力有限实收资本为港币1,000.00万元。
2001年3月1日,绿色动力有限召开董事会并做出决议,同意道斯贸易将其所持的绿色动力有限10.00%股权以港币6.00万元转让给平和贸易;同意绿色动力有限的公司名称由深圳道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绿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01年3月2日,深圳市外商投资局出具《关于合资企业“深圳道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的批复》(深外资复[2001]B0323号),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与名称变更。
2001年3月28日,深圳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股权转让及公司名称的变更登记并重新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方道斯贸易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郑维先与其胞弟郑道斌,受让方平和贸易由郑维先控制。
2011年10月17日,绿色动力有限全体股东即北京国资公司、江淮基金、保利基金、国资香港、北京科技和景秀投资作为发起人,以绿色动力有限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截至基准日2011年5月31日的净资产值78,635.29万元按1:0.8902的比例折合为70,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本总额为70,000.00万元。
2011年7月15日,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京都天华审字(2011)第1335号),经其审验,截至2011年5月31日,绿色动力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78,635.29万元。
2011年8月15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1)第262号),经其审验,截至2011年5月31日,绿色动力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83,370.39万元。
2012年1月10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关于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批复》(深科工贸信资字[2012]0051号),批准绿色动力有限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0日,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京都天华验字(2012)第0017号),经其审验,截至2012年4月10日,绿色动力实收资本为70,000.00万元。
2012年4月23日,深圳市市监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并向绿色动力重新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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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敬立 | 2024-09-30 | 3000 | 6.18 元 | 3000 | 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