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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生医材 - 873710.NQ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2-07-07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Jiangsu BEST New Medical Material Co.,Ltd
成立日期
2001-10-31
注册地
江苏
所在行业
医药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博生医材
股票代码
873710.NQ
上市日期
2022-07-07
大股东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55.44 %
董秘
赵大磊
董秘电话
0523-80795801
所在行业
医药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翁澄炜、杜婧
律师事务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21200732514031G
组织形式
中外合资企业
注册地
江苏
成立日期
2001-10-31
法定代表人
李立功
董事长
李立功
企业电话
0523-80795801
企业传真
0523-83762048
邮编
225722
企业邮箱
zhaodal@jsbest.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张郭镇工业园区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新型医用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药用丁基橡胶瓶塞、聚异戊二烯橡胶垫片;制造销售多层共挤输液用包装膜,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丁基胶塞(含镀膜塞、覆膜塞)、垫片、多层共挤输液用膜(含UV彩色膜)及多层共挤生物用膜等新型医(药)用包装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港股上市公司石四药集团(HK.02005)控股子公司,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企业(博生医材873710)。

目前公司拥有胶塞事业部、共挤膜事业部两大生产基地,并与多家院校保持着产学研合作关系。

现为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及药用胶塞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江苏省医药包装药用辅料协会会长单位。

公司始终致力于成为创新型药包材企业,建立了医用包装材料研究院,被认定为“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重点研发机构”。

自主研发的高阻隔输液用膜、镀膜胶塞、头孢曲松钠专用胶塞等多项产品或技术获得中国发明专利,被评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

部分产品被科技部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

公司被认定为“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承研单位。

全部产品获得NMPA批准注册,多个产品通过美国FDA的DMF备案,通过并持续有效运行ISO9001、ISO14001和ISO45001等管理体系。

励精图治,创新先行。

公司在行业内率先投入使用免清洗胶塞用注射水系统,并实现在线监测,免清洗胶塞的质量达到美国药典和欧盟药典的要求。

公司高起点规划,引进全球领先的成套生物膜专用生产设备,向市场推出一次性使用系统多层共挤生物用膜。

经权威机构检测对比,博生膜材的抗揉搓性能、耐弯曲性能、阻隔性能等参数均优于同类进口产品。

公司依托雄厚的技术研发能力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向全球客户提供安全、稳定的配套药包材,已与国内外众多优秀医药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

博采众长,生生不息。

博生医材将恒久秉承“视昨日为落后,把今天当起点”的企业精神服务医疗事业。

发展进程

博生有限由江苏凯华集团有限公司与兴化市金扬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2001年10月31日,公司取得泰州市兴化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07年12月6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职沪审字[2007]第440号《审计报告》,截至2007年11月30日,博生有限的净资产为42,516,654.85元。

2007年12月8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沃克森京评报字[2007]第0182号”《江苏博生橡塑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07年11月30日,博生有限净资产账面值为4,251.67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9,099.00万元。

2007年12月8日,博生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博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博生有限截至基准日2007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42,516,654.85元按1:0.9408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4,000万元,其余净资产2,516,654.85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7年12月24日,江苏博生召开创立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

2007年12月25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职沪验字[2007]第038号”《验资报告》,截至2007年12月25日,江苏博生(筹)已将博生有限截至2007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折合为股本4,000万元,总股本4,000万股。

2015年8月30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石四药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5]第0472号),经其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江苏博生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9,641.59万元。

2015年8月31日,江苏博生股东大会同意现股东张吕义、赵京东、张恩波、徐智勇、汤恒荣所持有的公司全部4,998万股份以19,950万元人民币对价全部转让给石四药集团和石四药。

张吕义将其所持有的24,490,200股股份转让给石四药集团,其所持的1,655,545股股份转让给石四药;赵京东将其所持有的21,884,255股股份转让给石四药;张恩波将其持有的1,000,000股股份转让给石四药;徐智勇将其750,000股股份转让给石四药;汤恒荣将其持有的200,000股股份转让给石四药。

2015年9月21日,兴化市商务局核发《关于同意外资并购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兴商资发[2015]21号),同意石四药集团和石四药有限公司以19,950万元收购江苏博生全部股份,其中石四药有限公司以10,174.5万元购买江苏博生51%股份,石四药集团以等值港元现汇折算人民币9,775.5万元购买江苏博生49%股份;注册资本4,998万元;经营期限不约定。

2015年9月23日,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江苏博生核发注册号为321200000011488的《营业执照》。

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转让方与石四药集团和石四药有限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并购对价由199,500,000元变更为180,500,000元。

2017年2月14日,江苏博生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4,998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02万元全部由石四药有限公司认缴,石四药有限公司向江苏博生出资3,000万元,其中1,00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1,99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3月13日,江苏博生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将未分配利润1.4亿元转增为公司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