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市企业 /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华兰股份 - 301093.SZ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1-11-01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英文名
Jiangsu Hualan New Pharmaceutical Material Co., Ltd
成立日期
1992-06-04
注册地
江苏
所在行业
医药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华兰股份
股票代码
301093.SZ
上市日期
2021-11-01
大股东
江阴华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22.66 %
董秘
刘雪
董秘电话
0510-68951502
所在行业
医药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潘永祥;陈凯琳
律师事务所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202006079820552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江苏
成立日期
1992-06-04
法定代表人
华一敏
董事长
华一敏
企业电话
0510-68978889,0510-68951502
企业传真
0510-68951525
邮编
214443
企业邮箱
hualan@hua-lan.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临港新城申港镇澄路1488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直接接触注射剂类药品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生产橡胶瓶塞,塑料输液容器用聚丙烯组合盖、接口,低密度聚乙烯固体药用膜、袋;新型药用包装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国内贸易(不含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普通玻璃容器制造;玻璃仪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093),成立于1992年,一直专注于直接接触注射剂用内包材的研发、制造、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首家取得覆膜胶塞生产注册证的药包材生产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为注射剂用内包材覆膜胶塞、常规胶塞、预灌封、卡式瓶用内包材密封弹性体、新型密封组合件等各类包装组件。

商业规划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华兰股份主要从事直接接触注射剂类药品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各类覆膜胶塞、常规胶塞等。

由于药用胶塞通常与注射剂直接接触,因此选用高质量的药用胶塞对用药者及时获得安全有效的药物支持至关重要。

质量可靠的药用胶塞可保护药物免受环境影响,并有助于维持药物质量和安全,帮助下游药企客户保障其药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促进国民用药健康。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1、盈利模式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以常规胶塞、覆膜胶塞为主的药用包装材料的销售。

公司始终致力于药用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标准、多元化的药用胶塞,满足客户不同制剂类型的需求。

公司基于产品及市场的特点,采取以客户需求为主导的盈利模式,适应不同下游客户不同类型制剂的需求,基于客户药品的差异性,设计出不同的产品配方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2、采购模式公司的采购模式主要为按照生产计划进行采购,所需的国内外原材料、辅料、包装、机器设备、模具、五金配件及其他物资均通过采购部集中统一采购。

同时,公司采购部、技术研发部和质量部共同负责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及相关工作。

公司目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一般选择1-2家为主要供应商以及相应的辅助供应商。

在综合考虑产品质量、生产能力、供货能力、付款周期、价格水平的基础上,采购部不断优化合格供应商目录,对合格供应商实施动态管理,并加强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采购部依据公司每年预估的年度销售计划、生产计划,制定原辅料中主要物料的年度采购计划。

同时,结合每月的销售计划、生产计划,结合当月库存数,在外采购量,制定原辅料中主要物料的月度采购计划。

3、生产模式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适当库存的生产模式。

销售部门汇总订单后,根据仓库备货情况计算生产需求,并通知生产部。

生产部综合评估生产所需的原料、人员和设备,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4、销售模式公司销售业务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模式。

在国内市场,主要客户为制药企业,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

在国外市场,为快速开拓市场规模、节省销售费用、更好地满足当地客户需求,公司部分销售采用买断式经销模式。

国内客户主要通过现场拜访、技术交流、展会营销等方式进行开拓;国外客户主要通过海外销售部业务员参加国际展会、电子邮件、存量客户介绍等方式进行开拓。

制药企业对药用包装材料的质量要求较高,因此其对供应商的选择具有严格的内控流程与较长的考察周期。

(三)市场地位报告期内,凭借产品质量优势、品牌知名优势、技术研发优势、高端产品先发优势,已在药用胶塞领域形成良好的市场口碑和市场知名度。

公司的行业地位较为突出,属于细分领域药用胶塞行业的龙头企业,药用胶塞产品在我国整体市场占有率超过10%,核心产品覆膜胶塞市场占有率位列行业前茅;同时,疫苗用胶塞行业地位显著,整体市场占有率及主营业务产品药用胶塞收入位居行业前列。

(四)竞争优势1、配方与工艺技术优势药用胶塞的配方是决定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

同时,好的配方必须依赖于严格的工艺、可靠的设备和良好的检测手段,才能转化为优质的产品。

要保证药用胶塞产品质量,首先要具备科学合理的配方,同时要严格控制密炼、硫化的温度、时间、压力等工艺条件,尤其在炼胶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密炼温度和时间对混炼胶的焦烧和正硫化程度,并注意药用胶塞在生产流水线中的合理清洗。

公司始终专注于药用胶塞产品技术创新与研究开发,在配方与工艺方面依靠多年沉淀,成功形成华兰特色与优势,这是保证公司产品稳定的基础,更是公司与众多国内外知名药企长期稳定合作的关键。

2、覆膜技术优势覆膜胶塞可以有效阻隔药品和橡胶瓶塞的直接接触,阻止丁基胶塞中的活性物质释放,有助于更好地维持药品质量和安全。

公司从事覆膜胶塞产品的研发、生产已超过二十年,是最早在国内取得覆膜胶塞专利和生产注册证的药包材生产企业之一,一直致力于覆膜胶塞产品的技术升级研发工作。

通过不断提升精确的膜预处理技术、硫化工艺技术、膜与裸塞的覆合处理技术、膜自洁控制技术等,公司已形成完善的覆膜技术工艺体系,确保裸塞与膜材料能够有效覆合,确保覆膜胶塞表面微粒控制严格达标,满足与药品的相容性要求。

3、产品质量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坚持“华兰产品等于药品,华兰责任安全有效”的质量方针,目前已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15378(药包材GMP)质量体系认证。

公司始终坚持以提升产品质量为重要发展方向,基于行业发展痛点,公司已对升级覆膜胶塞、零硅油胶塞、药品包装密封组件等产品进行前沿布局,通过持续的创新丰富公司的产品梯队建设,提高药用胶塞的稳定性、质量,从而保障用药安全,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质量控制体系贯穿于新产品及新配方研发设计、医用丁基橡胶等进口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及过程控制检测、仓储和销售等各环节,实施严格的综合质量管理,拥有完备的质量检验程序和精密的质量检测设备,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凭借严格的工艺技术标准和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产品受到国内外众多医药制药企业的认可和好评,部分产品已具备进口替代的实力。

4、技术研发优势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产品技术工艺创新和专用工装器具的研究开发,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依托工程技术中心平台,通过加强研发队伍建设,持续提升产品技术优势与研发能力。

公司长期专注于药用胶塞产品的研发和实践,凭借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自主积累并掌握了一系列优质的配方和生产工艺技术,形成了公司特有的核心技术,可规模化生产质量稳定的药用胶塞产品,并可根据客户需求和新型药品、药物特性对包装的要求研制配方,为客户提供满足技术要求和功能性要求的产品。

2008年公司主要产品新型覆膜药用胶塞产品被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2012年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2014年,公司参与了国家2015年新版药典注射剂类内包材的各种标准制定,并牵头组织《药用胶塞GMP》协会标准起草工作;2020年,公司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此外,公司主要产品覆膜胶塞亦获得美国FDA的DMF备案。

2022年,公司参与了国家药监局《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的编写工作;公司“疫苗抗体类药用弹性体及密封组合件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得2022年度江苏省成果转化关键技术专题创新(B)类项目。

2023年,公司被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江苏省质量信用AAA级企业”;被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为“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

2024年,公司被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为“江苏省智能制造工厂”。

2025年,公司被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为“基于数智化驱动的药用覆膜胶塞智能制造工厂(先进级)”。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在改善经营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实现创新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5、客户资源优势公司拥有行业内优秀的研发和工艺设计能力、稳定的药用胶塞供应保障能力和高质量的规模化生产能力,通过高品质产品和优良的技术服务满足了众多知名制药企业对药用胶塞的需求,积累了一批稳定的核心客户,其中包括辉瑞制药、恒瑞医药、丽珠集团、齐鲁制药、国药集团、石药集团、正大青春宝、广药白云山、扬子江药业、神州细胞、广州绿十字、万泰生物等众多大型医药企业。

同时,公司加强国际主流药企的客户开拓,已接受全球辉瑞、阿斯利康、诺华制药、勃林格殷格翰等国际制药巨头的供应商现场审计。

公司报告期内,共接受约177场审计,新增约59家客户。

在国内共同审评审批制度的要求下,药用包装材料的审核纳入药品整体范围后,其质量和性能将直接影响药品是否能够通过药监部门的审核。

一方面,如果药用包装材料供应商在与制药企业进行产品申报过程中出现资料补发情况,则药品、制剂审评审批便立即停止,严重影响药品、制剂的注册、临床试验及上市进度。

另一方面,由于更换药用包装材料供应商需重新启动现场考察、稳定性实验、资料报送等环节,评估周期长,花费资金多,导致更换供应商成本高昂。

因此,制药企业与药用包装材料生产企业一旦完成共同审评审批,双方将建立起较以往更为稳固的合作关系。

同时,雅培、赛诺菲、辉瑞制药、恒瑞医药、齐鲁制药、扬子江药业、智飞生物等行业内知名客户对公司的市场开拓具有标杆示范作用。

已有知名的客户群为公司未来开发市场、拓展潜在新客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产品在市场开拓过程中,部分新客户较为看重药用胶塞供应商以往同行业客户相同或者相类似药品封装的成功应用案例。

因此公司现有知名客户群带来的标杆示范性效应,有利于公司快速打开市场、进一步开拓其他药企客户。

6、品牌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提供高质量和稳定的药用胶塞产品,与国内外众多高端医药企业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形成了优质的客户群体,在行业内形成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凭借规格丰富的一系列药用胶塞产品、可靠的产品质量,经过三十多年行业耕耘、稳健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药用胶塞细分领域领先企业之一,成功打造华兰品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取得了较好的行业口碑。

公司通过品牌优势的不断强化,建立了稳固的市场地位,形成了国内外良好的品牌销售优势,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7、规模优势医药包装行业的下游主要是制药行业。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对药品的需求维持稳步增长,因此,作为药品重要组成部分的药用包装材料,其需求量也将呈现快速增长。

同时,随着制药企业新药研发投入的不断加大,不同剂型、品种、规格的药品对药包材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促进药包材产品的需求进一步增长。

只有具备规模化生产供应能力的企业才能满足日益增长和多样化的下游需求,实现较好的规模效应。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供货能力不断增强,规模效应显著。

一方面,规模化的生产优势为公司带来原材料采购成本及生产成本的下降,公司产品成本控制能力得到增强。

同时,公司规模化的生产优势增强了产品的及时交付能力,维护了公司的品牌优势,使得公司能够更好的服务客户,有效增强了公司的客户拓展能力。

另一方面,公司凭借自身研发实力以及多年规模化生产积累的生产技术经验,形成了一套成熟的配方体系,药用胶塞规格型号众多,可满足不同药企不同药品的差异化需求;另外,可根据新型药品对包装和给药方式的要求,以提升药物特性快速研制配方,保证药品使用安全。

(五)报告期内营收情况及业绩影响因素1、营收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8,040,287.84元,同比下降3.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72,587.23元,同比下降82.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28,210.17元,同比下降105.25%。

2、业绩影响因素(1)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4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因客户需求变动等,导致销售的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其中覆膜胶塞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329.35万元,同比下降21.98%,但公司笔式注射器用(卡式瓶)橡胶组件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290.18万元,同比上涨660.18%,常规胶塞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5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82.4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本期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增加2,180.38万元;因客户需求变动等导致产品结构发生变动,致使营业收入和毛利额较上年均有下降,毛利额下降525.88万元;为持续强化技术研发实力,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增加487.05万元;因外币汇率波动影响产生的汇兑损益288.97万元,上年同期产生汇兑损益-289.57万元;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投资收益同比下降140.09万元。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05.2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本期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增加2,180.38万元;营业收入和毛利额同比下降,毛利额下降525.88万元;为持续强化技术研发实力,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增加487.05万元;因外币汇率波动影响产生的汇兑损益288.97万元,上年同期产生汇兑损益-289.57万元。

(六)报告期内公司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自2025年9月以来,公司为拓展产业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启动AI医药相关业务布局,以灵擎数智为重要运营平台,并通过股权投资与医药创新企业形成协同。

截至报告期末,相关业务仍处于前期投入阶段,对公司本报告期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新业务未来发展存在技术落地、市场竞争及对外投资等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稳步推进相关布局,严控经营风险。

1、新增业务基本情况与战略考虑自2025年9月以来,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发展战略,为把握医药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进一步拓展产业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开展人工智能医药相关业务布局。

公司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等方式切入AI医药领域,旨在借助技术创新与产业协同,提升综合竞争力与长期发展潜力。

2、经营模式公司以灵擎数智为AI医药业务重要运营平台,开展人工智能创新药研发解决方案及服务等相关业务。

同时,公司通过灵擎数智对科迈生物、佳吾益、自然常数进行股权投资,与美国InsilicomLLC前首席技术官俞开先先生(CTO)及美国科学院院士LIUJUN(刘军)先生领衔的技术团队开展合作成立控股子公司药图智能,成立全资子公司梵宇智拓引入外部核心团队,与上述公司在技术、资源等方面形成协同,共同推进AI医药相关业务发展。

3、报告期内经营进展及经营数据(1)2025年9月,公司公告拟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从事人工智能创新药研发解决方案及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取得的营业执照记载为准);2025年10月,灵擎数智设立完成。

(2)2025年11月,公司公告灵擎数智拟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对科迈生物进行增资,增资后持有其9.53%股权,灵擎数智将获得科迈生物一席董事会席位以及在同等条件下对科迈生物的优先收购权。

科迈生物是一家专注于利用生成式AI模型进行抗体设计的生物科技企业,与公司AI医药布局方向具有协同性。

(3)2025年12月,公司公告成立AI医药专家委员会,汇聚行业顶尖专家资源,指引技术路线与项目布局。

(4)2026年1月,公司公告向灵擎数智增资4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灵擎数智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

(5)2026年2月,公司公告灵擎数智拟与美国InsilicomLLC前首席技术官俞开先先生(CTO)及美国科学院院士LIUJUN(刘军)先生领衔的技术团队开展合作,即灵擎数智、持股平台1(由灵擎数智与俞开先所控制的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持股平台2【由俞开先所控制的公司与LIUJUN(刘军)共同出资设立】拟以自有资金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

其中,灵擎数智控股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合资公司拟聚焦于以知识图谱为核心的药物重定向与药物警戒相关服务,通过整合多源异构数据,为药物研发与安全管理提供智能化解决方案(具体经营范围以取得的营业执照记载为准)。

2026年4月,前述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即上海药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灵擎数智拟合计出资5,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600万元,占总注册资本的60%,实缴出资额超出认缴出资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实缴资金分期支付,首期出资2,000万元,于药图智能成立后1个月内实缴到位,后续资金3,000万元于药图智能成立后5年内实缴到位;后续灵擎数智将根据药图智能的业绩情况及资金需求,参照届时药图智能的估值情况向药图智能进一步增资)。

截至报告期末,灵擎数智已完成首期出资。

(6)2026年4月,公司公告灵擎数智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即华兰股份全资孙公司。

全资孙公司拟聚焦于AI驱动的小分子药物发现技术研发与应用,以64维高保真潜空间(GVAE)及隐空间流匹配等核心算法为基础,构建人工智能与物理约束深度融合的创新药物研发平台(具体经营范围以取得的营业执照记载为准)。

全资孙公司拟:为医药企业提供临床前药物发现的各种服务,提供数据数字化、化学空间审计、药物资产解析等技术服务,采用成果付费或里程碑分成等方式实现商业化,同时依托核心技术自主开展创新药物管线研究与开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与资产价值实现。

同时,为建立孙公司与核心团队的利益共享机制,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力,保障孙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灵擎数智拟在所持孙公司100%股权中预留不超过20%(含)股权,用于后续孙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用于吸引和留住顶尖人才。

2026年5月,前述华兰股份全资孙公司设立完成,即北京梵宇智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7)2026年4月,灵擎数智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对佳吾益(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持有其10%股权,灵擎数智获得佳吾益一席董事会席位以及出售的一票否决权。

佳吾益是一家专注于免疫靶点研究和精准治疗创新服务的高科技公司。

(8)2026年6月,公司公告灵擎数智拟以自有资金20,500万元(对应于本次交易完成后自然常数人民币102.50万元的注册资本,剩余计入自然常数的资本公积)对无锡自然常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持有其34.17%股权。

2026年7月,公司公告灵擎数智投资自然常数取得如下进展:①ReamolBiomedicalConsultingSàrl已完成对自然常数的增资入股,持股比例16.67%。

②JohanAuwerx教授已与自然常数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入职自然常数。

③EPFL许可协议,即EPFL综合系统生理学实验室的杂交多样性小鼠群体(HDP)组织样本库的全球独家开发许可或授权(“EPFL许可”)已签署完毕,自然常数已获得开展主营业务所必需(HDP)组织样本库的全球独家开发许可或授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针对30多家药企客户进行AI医药业务的拜访及交流,客户对AI提升传统新药研发效率的需求比较旺盛;公司AI医药相关业务仍处于前期布局及投入阶段,相关投入未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4、可持续性分析公司新增AI医药业务符合医药行业创新发展方向,与公司现有医药产业资源具备一定协同基础。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为新业务前期投入提供相应资金支持。

整体来看,新业务布局具备可持续推进的基础条件,但未来发展仍依赖技术落地、市场拓展及商业化进展情况。

5、主要风险因素(1)业务发展不及预期风险AI医药业务尚处于布局初期,技术研发、市场推广及商业化落地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来进展未达预期,可能对业务成效产生影响。

(2)行业竞争风险人工智能与医药研发结合领域参与者较多,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公司若不能及时形成差异化优势,将面临市场拓展压力。

(3)对外投资相关风险公司在AI医药领域相关的股权投资存在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不及预期、行业政策变化等风险,可能对公司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4)投资减值风险。

AI医药所处领域技术迭代快、研发不确定性高,叠加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未来存在业绩亏损、价值大幅缩水的风险。

若相关风险发生,华兰股份将面临大额投资损失,并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将对华兰股份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整体盈利水平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发展进程

兰陵瓶塞设立情况1992年5月12日,申港塑料厂和香港捷益签署《中外合资江阴兰陵瓶塞有限公司合同书》及《中外合资江阴兰陵瓶塞有限公司章程》。

1992年5月13日,兰陵瓶塞取得江阴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的“澄外经(1992)243号”《关于合资经营“江阴兰陵瓶塞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及有关协议的批复》;1992年5月13日,兰陵瓶塞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270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

1993年5月20日,江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澄会师报外字(93)0052号”《关于江阴兰陵瓶塞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

1992年6月4日,无锡市工商局核准兰陵瓶塞设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9)第24250号”《审计报告》,截至2009年8月31日,兰陵瓶塞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6,134.92万元,负债总额为43,729.13万元,净资产总额为12,405.79万元;根据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8日出具的“立信永华评报(2009)第099号”评估报告,截至2009年8月31日,兰陵瓶塞经评估资产总额为59,423.82万元,负债总额为43,729.13万元,净资产总额为15,694.69万元。

2009年10月9日,兰陵瓶塞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类型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表决通过以截至2009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全部净资产额12,405.79万元中8,800.00万元折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收股本8,8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3,605.79万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09年10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09)第2436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年10月9日,华兰股份(筹)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兰陵瓶塞截至2009年8月31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12,405.79万元,按1:0.709346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8,800.00万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8,800.00万元,大于股本部分3,605.7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全体发起人出资到位。

2009年10月16日,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017年度至2018年度,股权转让2017年3月,华兰机电与徐志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45.00万股作价512.3745万元转让予徐志君,转让价格为每股11.39元。

2017年3月,华兰进出口与粤商高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75.6522万股作价2,000.00万元转让予粤商高科,转让价格为每股11.39元;与张思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75.6522万股作价2,000.00万元转让予张思夏,转让价格为每股11.39元;与朱菊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21.2000万股作价1,380.00万元转让予朱菊芬,转让价格为每股11.39元;与陈永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75.6522万股作价2,000.00万元转让予陈永勤,转让价格为每股11.39元;与范素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500.6087万股作价5,700.00万元转让予范素月,转让价格为11.39万元;与赵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68.6261万股作价1,920.00万元转让予赵洪,转让价格为每股11.39元;与郑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87.8261万股作价1,000.00万元转让予郑俊,转让价格为每股11.39元;与衡麓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75.6522万股作价2,000.00万元转让予衡麓投资,转让价格为每股11.39元;与惟勤投资签订股转转让协议,将其持有36.6391万股作价417.1789万元转让予惟勤投资,转让价格为每股11.39元。

2017年3月,华兰机电与上海汉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219.5652万股股份作价2,500.00万元转让予上海汉仁,转让价格为每股11.39元;与惟勤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209.2738万股作价2,382.82万元转让予惟勤投资,转让价格为每股11.39元;与宣礽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368.8695万股股份作价4,200.00万元转让予宣礽投资,转让价格为每股11.39元。

2017年3月,华兰机电与华夏人寿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2,195.6522万股作价25,000.00万元转让华夏人寿,转让价格为每股11.39元。

2017年4月,黄阿焕与黄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黄阿焕为黄勇之父),将其持有的14.1008万股作价14.1008万元转让予黄勇,转让价格为每股1元。

2017年11月,华兰机电与华聚赢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36.0870万股作价411.03万元转让予华聚赢投资,转让价格为每股11.39元。

2017年11月,华兰进出口与华聚赢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43.9130万股股份作价500.17万元转让给华聚赢投资,转让价格为每股11.39元。

2018年4月,华兰机电与肖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20.0000万股作价227.80万元转让予肖锋,转让价格为每股11.39元。

2018年4月,华兰机电与赵士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20.0000万股作价227.80万元转让予赵士军,转让价格为每股11.39元。

2018年5月,华兰机电与王家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310.7692万股作价4,000.00万元转让予王家华,转让价格为每股12.87元。

2018年6月,华一敏与宁波津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69.9230万股作价900.00万元转让予宁波津韦,转让价格为每股12.87元。

2018年6月,华一敏与日照宸睿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388.4615万股作价5,000.00万元转让予日照宸睿,转让价格为每股12.87元。

2018年6月,华兰机电与浩鋆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55.3846万股作价2,000.00万元转让予浩鋆投资,转让价格为每股12.87元。

2018年6月,华兰机电、华一敏与宁波励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345.2786万股、66.4906万股作价4,444.18万元、855.82万元转让予宁波励鼎,转让价格为每股12.87元。

2、2019年度至2020年度,股权转让2019年8月,陈永勤与赵佳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80.0000万股作价1,209.20万元转让予赵佳生,转让价格为每股15.115元。

2019年8月,朱菊芬与赵佳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50.0000万股作价755.75万元转让予赵佳生,转让价格为每股15.115元。

2020年5月,宣礽投资与高科新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99.0503万股作价4,335.7491万元转让予高科新浚,转让价格为每股21.78元。

股东交易

变动人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成交均价 变动后持股数 董监高职务
华一敏 2026-04-17 100 76.2 元 9381200 董事、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