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应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超白压延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光伏太阳能玻璃。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公司是中国国内第一家生产太阳能玻璃的专业厂家,是国家发改委立项扶持的唯一一家太阳能玻璃专业生产厂家,是《太阳电池用玻璃》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3.2mm太阳能玻璃透光率超过91.7%,本企业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SPF认证、CE认证、欧盟ROHS认证,可以为现代农业温室、光伏、光热产业提供优质稳定的产品和服务。
河南裕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2005年3月公司成功研发出中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裕华牌太阳能电池组件用低铁玻璃。
建成了中国第一条太阳能玻璃生产线,实现了批量生产。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现代农业温室、光伏发电、光热平板热水器行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08年裕华公司根据欧洲客户要求,自主研发了香梨、双绒面散射钢化玻璃出口到欧洲,用于现代园艺温室;2011年底公司引进了世界领先的丹麦桑那克玻璃减反射技术,产品从原片制造、钢化到玻璃表面减反射处理,主要技术指标可见光透射比由减反射前91.7%提高到97.5%以上,处世界行业领先水平。
裕华温室专用玻璃具有高透光、高散射、无滴露、高安全、长寿命的特点。
采用裕华温室专用玻璃的温室比透明浮法玻璃温室可增产20%以上。
公司拥有省级光热玻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产能和品牌价值的提升能够为国内外光伏、光热、现代农业温室产业提供最稳定优质的产品和更快捷周到的服务。
河南裕华光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河南裕华高白玻璃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2010年12月2日,裕华有限董事会做出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同日,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书》,约定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亚会审字【2010】094号《审计报告》审验的裕华有限2010年10月31日净资产287,581,069.76元,按1.79738:1的比例折股,变更后股份公司股本为160,000,000股,超出股本部分的净资产127,581,069.76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0年12月10日,河南省商务厅就公司申请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出具豫商资管【2010】102号同意批复文件。
同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核发股份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豫府焦资字【2010】0011号)。
2010年12月15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亚会验字【2010】033号《验资报告》,对此次整体变更的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0年12月23日,本公司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登记注册,并领取了注册号为41082210000045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