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光伏玻璃镀膜材料技术和工艺技术的研发,光伏玻璃的镀膜生产以及光伏镀膜玻璃销售,超薄≤2.0mm光伏玻璃的镀膜生产以及销售、超薄双玻组件的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太阳能用镀膜导电玻璃和常压及真空镀膜玻璃产品、节能与微电子用玻璃及太阳能新材料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系统集成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太阳能电站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相关材料和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实业项目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亚玛顿”)成立于2006年,2011年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码:002623),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建筑与工业玻璃协会副会长单位、江苏省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常州市光伏行业协会会长单位。
亚玛顿是技术主导型的制造企业,始终专注于光伏镀膜玻璃、超薄物理钢化玻璃和双玻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凭借在前瞻领域的巨大研发投入,亚玛顿不断推陈出新,通过采用先进的大尺寸薄型热钢化技术,将钢化玻璃减薄至2mm及以下,搭载高性能减反射镀膜技术,配合独特的光伏组件设计理念,创新开发了超薄双玻组件,助力光伏行业进入更薄、更轻、更耐久的“轻量化”时代!为突破行业局限,寻求更开阔的发展,亚玛顿进一步探索研究光电玻璃技术。
依托现有薄玻璃物理钢化技术、精密深加工技术以及镀膜技术,亚玛顿在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领域进行深度布局,产品覆盖大尺寸超薄光电玻璃、导光板玻璃、扩散板玻璃和全贴合产品。
公司已经与国内知名显示器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并持续批量供货,成为主营业务的新增长点。
在未来,亚玛顿仍将继续锐意进取,不断壮大,向下一个高峰迈进!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对新材料和新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从最初国内首家研发和生产应用纳米材料在大面积光伏玻璃上镀制减反射膜到国内率先一家利用物理钢化技术规模化生产≤2.0mm超薄物理钢化玻璃、超薄双玻组件、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以及依托现有技术优势在BIPV建筑一体化、节能建材、电子消费类产品等领域的开发和拓展,实现了公司多元化的业务发展模式。
公司主营产品为太阳能玻璃、超薄双玻组件、光伏电站业务、电子玻璃及显示器系列产品。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1、太阳能玻璃、超薄双玻组件、电子玻璃及显示器系列产品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
公司产品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以客户订单为基础,通过分析客户订单的产品需求量,结合自身产能、原材料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进行量产,最终为客户提供其所需要产品。
同时,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提高产品质量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光伏电站业务公司采取与EPC工程建设方合作模式,即由EPC工程建设方负责电站项目的前期电站开发、工程建设等,公司主要是提供超薄双玻组件以及电站建设融资借款。
建成后的电站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电站项目进入运营阶段,通过将太阳能转化电能、输送并入地方电网,实现电力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现状1、光伏行业2025年上半年,国内光伏产业在政策驱动和技术进步下实现了规模与结构的双重突破,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2025年上半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并网容量达2.12亿千瓦(212GW),同比增长107%,其中集中式光伏约1亿千瓦(100GW),分布式光伏1.13亿千瓦(113GW)。
此外,光伏治沙进入国家战略实施阶段。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三部委联合印发《三北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光伏治沙规划(2024—2030年)》提出到2030年,新增2.53亿千瓦(253GW)的光伏装机目标,将生态治理与新能源开发有机结合。
这一规划不仅拓展了光伏应用场景,更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根据SolarPowerEurope报告预测,2025年全球光伏装机在中性场景下有望实现655GW装机量,同比增长12.7%,其中海外市场占比超60%。
欧盟、美国、印度构成三大核心增长极,新兴市场贡献率提升至28%。
2025年上半年,中国光伏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价格持续低于成本,行业深陷“全链条亏损”困境,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光伏行业愈演愈烈的“内卷式”竞争,国家多部门已形成系统性治理方案,通过政策法规、行政干预、技术标准等多维度手段推动行业重构。
2025年7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召开光伏行业制造业企业座谈会。
会议明确提出,聚焦重点难点,依法依规、综合治理光伏行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5年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完善低价倾销认定标准,为治理“内卷式”竞争提供法律支撑。
在国家统一大市场建设、技术创新突破和全球化战略推进的背景下,行业有望突破当前“内卷”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为全球能源转型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
2、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行业随着5G、AIoT、大数据、生成式AI等新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双碳”政策推动,全球数字经济规模持续成长,智能化进程持续推进,各种形态的智能终端在人们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显示屏作为人机交互的主要界面,作用尤为凸显。
新型显示作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和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产业发展前景广阔,伴随着显示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新兴应用领域市场缤纷呈现,长期来看,显示行业仍呈现较强的成长动能。
在数字经济与实体产业深度融合的背景下,电子玻璃作为战略性新兴材料,正经历从“功能构件”向“智能载体”的转型。
从消费电子的柔性显示到新能源的光伏组件,从建筑领域的智能调光到生物医疗的特殊应用,电子玻璃产业链已突破传统材料范畴,成为支撑5G通信、物联网、碳中和等国家战略的关键基石。
此外,随着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化不断推动,车载中控屏大屏化、多屏化趋势日益增长,玻璃盖板在汽车中的运用场景和市场空间亦有所扩张。
(四)公司主要经营业绩与驱动因素2025年上半年,光伏行业经历了政策驱动的抢装潮、技术迭代加速、市场格局重塑以及产业链价格剧烈波动的周期,虽国内外光伏新增装机规模持续增长,但光伏行业仍面临供需矛盾、产能错配和“内卷式”竞争的严峻挑战。
面对当前光伏行业的困难与挑战,公司一方面将继续积极践行行业自律,合理规划产能,保持整体经营的稳健与有序。
同时,立足降本增效,通过推动生产管理创新和改善,提高运营效率,着力精益管理与风险防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将加快海外产业布局,提升全球竞争力。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264.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2.4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6.78%。
公司业绩亏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报告期,光伏行业受到供需矛盾和产能错配的影响,内卷式竞争加剧,光伏产业链价格持续低迷,叠加下游降本压力,导致公司光伏玻璃业务营业收入与毛利率大幅下滑;2、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报告期对部分光伏玻璃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从而导致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
报告期公司重点开展以下工作:1、深化核心客户合作,快速推进研发成果的转化公司持续巩固与终端客户的合作,及时响应客户沟通需求,全面提升客户综合服务体系,做好公司资源的统筹规划,进一步提升订单交付能力,深化与核心客户的合作。
公司在巩固原有核心客户合作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潜在客户,为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同时,面对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将坚持以品质可靠为基础,以提升性能为支撑,以成本管控为突破口,以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推进新产品的研发进度,加快前期储备项目和技术升级项目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企业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新动能。
2、加快全球化产业布局,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近年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多变,国际贸易格局日益复杂,导致全球光伏供应链剧烈震荡。
公司海外客户普遍关注并加强地缘区域风险分散战略的实施,采取措施降低供应链中的关税和产能等风险。
为更好地开拓和应对海外客户的需求,灵活地应对宏观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国际贸易格局可能对公司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
报告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阿联酋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拟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玛顿(中东北非)有限公司在阿联酋设立全资子公司亚玛顿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包含玻璃窑炉及配套深加工生产线),计划总投资额24,023万美元。
截止目前,阿联酋公司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该项目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
3、强化创新研发能力,明确研发战略企业的技术创新是打破目前行业内卷,解决产能过剩的关键,技术创新是穿越周期的利器,唯有通过技术革新才能真正提升产品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秉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在现有产品生产工艺和技术的基础上,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充分利用技术研发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开发各种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为客户创造更高的附加值,助力客户持续开展降本增效。
同时,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持续开展前瞻性布局,加强核心技术建设,兼顾做强传统主业、做优新兴产业;不断优化创新机制,提高研发设计能力,从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4、持续强化精益生产管理,实现降本增效公司持续推动“降本增效”工作,并将“降本增效”深入落实到生产制造各环节,从费用管理、物料采购、能耗管理等方面精细管理,找出成本漏洞和短板,坚持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发掘降低成本的方法和途径,系统性、全方位地降低各类成本。
本公司的前身是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11日,由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作为发起人,2010年6月20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9日,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以2010年5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以截至2010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77,906,421.07元作为出资,其中120,000,000元按1:1折为股本12,0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超出注册资本的人民币57,906,421.07元作为资本公积。
2010年6月29日,公司取得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400400021507,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