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生态环保海堤工程、河道治理工程、水库工程、城市防洪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网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业务覆盖水利、市政、房建、港航、爆破等专业建设领域。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隧道与桥梁工程施工;工程地质勘测;土石方工程、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影视节目策划;广告服务;软件的开发、技术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爆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1999年迁入宁波高新区,控股股东是宁波舜农集团和东方资产,2011年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总资产超百亿。
公司是国内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城乡建设一体化综合服务商,拥有水利、市政、建筑三项施工总承包壹级、爆破贰级等多个资质,为客户提供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科研、设备、管理、咨询等全生命周期的服务。
成立三十多年来,公司相继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建国60周年百项经典工程奖等上百项荣誉,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一)业务模式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工程等施工。
施工总承包是公司承接工程的主要模式之一。
近年来,公司积极延伸产业链,从施工向投资、设计、运营延伸,公司正在由施工总承包模式向工程总承包模式转变。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融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合作,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贷款余额为54,300万元。
(三)公司的质量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及整体评价1、质量控制标准公司1999年开始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坚持“行以体系为规范,审以体系为依据”,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改进质量管理方法,通过26年的持续发展,公司工程施工质量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质量管理体系”在公司内部运行有效。
目前,质量管理分手册(ZW/QEO-D)于2016年10月25日发布,2016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2、质量控制措施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维护公司信誉,树立“围海”品牌,公司根据《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16)建立了《质量管理分手册》(ZW-Q-D)。
该手册明确了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资源的配备及管理、投标及合同管理、分包管理、产品实现过程所需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收、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的服务、自查与评价及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等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管理。
此外,公司依据体系要求编制了16个专用质量管理程序文件、5个公共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及相应的记录表格。
在人员配备方面,负责具体施工的各项目部设有专门的科室,进行质量管理、验收资料管理、实验管理及质量体系管理。
公司为项目部设定了质量员最低配置标准:项目业务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至少配备一名质量员及一名安全员,项目业务额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至少配备两名质量员及两名安全员,项目业务额在1亿元以上的,至少配备三名质量员及三名安全员。
在监督检查方面,公司工程管理部每季度对项目部进行监督检查,结合安监部进行联合检查,形成“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跟踪复查整改结果。
工程管理部每年度对公司所属项目进行一次内部审核检查工作,并对审核结果形成“内部审核记录表”。
公司响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倡导,于每年9月至10月举行“质量月暨质量隐患排查活动”,排查项目隐患,加强公司的项目质量管理,并提高员工质量意识。
3、质量纠纷状况公司多年来严格执行“精益求精,让围海的服务超越顾客的期望”的质量方针,文明施工、科学管理,公司所承建施工工程曾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新中国成立60周年100项经典暨精品工程”、天府杯金奖、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浙江省用户满意建筑工程奖、中国水利优质工程“大禹奖”、“全国水利行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等多项国家级、省级优质工程奖,并有多项工程获得当地政府嘉奖及业主奖励。
报告期内,围海股份与客户之间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也未因质量问题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四)报告期内安全生产制度的运行情况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组织制订了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检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等近50余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制订了《挖掘机操作规程》、《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等50余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同时,公司依据相关规定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安监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公司及各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对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投入、“三级”安全教育、技术交底、“三宝”佩戴、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台账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不符合现象。
公司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时与新组建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要求与各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协议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项目经理部也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形成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模式。
公司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四不伤害”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各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现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制定预防控制措施,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将险情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
2007年7月2日公司取得中国方圆标志认证集团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司每年如期通过监督审核、认证审核。
2022年5月31日,公司更换中国方圆标志认证集团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0222s21550R5M),证明围海股份经营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相关的管理活动体系符合GB/T45001-2020/ISO45001-2018标准要求。
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获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公司所承建的项目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工地”、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等称号,公司也曾荣获宁波市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宁波科技园区“区级治安安全单位”等荣誉。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成立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如期办理并缴纳了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
1、概述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全年业务承接额约24.84亿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承接订单中主要工程项目为“温岭九龙汇调蓄工程施工2标”、“江西省鄱阳湖珠湖、黄湖、方洲斜塘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珠湖施工1标”、“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工程施工IV标”、“萧山区海塘安澜工程(七甲船闸至九上顺坝盘头段)一标段”、“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V标”、“余姚北排二通道-陶家路江泗门泵站(二期)工程总承包”等。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项目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70%及以上,共计13个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7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另外,在开展“QC”活动过程中,有8项QC成果进行公司级发布,“泵闸深基坑智能预应力型钢支撑的研发”、“基坑“回”字形联合防渗新方法研究”、“异型流道模板高效拼装成型技术的研发”等8个QC成果报送至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参加全国优秀质量管理活动小组评选,最终获得三个I类成果,五个Ⅱ类成果,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局面正在加速形成。
公司积极开展项目研发立项,推动科技创新进步,2024年度上市公司开展研究项目总数共计65项,包括重点技术创新研究5项,其中1项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为省级建设厅科研项目,1项为省级水利厅科研项目,目前已完成科研项目结题验收15项。
申报专利14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2项;授权专利11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
作为参编单位完成标准规范3项,其中浙江省地标1项、团标2项。
上市公司经营逐步趋于良性发展。
同时,持续优化现有技术,对淤泥脱水固化、淤泥资源化等技术进行推广并实现产业化,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6月25日,是由浙江省水利厅出资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曾名浙江省水利厅围垦开荒机具管理站、浙江省围垦工程处、浙江省围海工程公司。
2003年10月31日改制为浙江省围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并向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2007年9月20日,原围海建设更名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于2011年6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