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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能 - 600956.SH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0-06-29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实际控制人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英文名
China Suntien Green Energy Corporation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0-02-09
董事长
曹欣
注册地
河北
所在行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新天绿能
股票代码
600956.SH
上市日期
2020-06-29
大股东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
48.95 %
董秘
班泽锋
董秘电话
0311-85516363
所在行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王宁;祁丽娜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130000550443412N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河北
成立日期
2010-02-09
法定代表人
谭建鑫
董事长
曹欣
企业电话
0311-85288876,0311-85516363
企业传真
0311-85288876
邮编
050001
企业邮箱
ir@suntien.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聚焦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及天然气销售业务,主营业务中的其他各项业务系公司利用其在天然气领域及风力发电领域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的配套或延伸业务

经营范围:对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对电力环保设备制造项目的投资,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煤制气、煤层气开发利用项目的投资(以上范围属于国家限制类或淘汰类的项目除外);新能源、清洁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9日,由河北建投与建投水务发起设立,并先后于2010年10月13日、2020年6月29日分别在香港联交所及上交所两地主板上市。

本集团主要从事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旗下拥有风电业务、光伏业务和天然气业务。

本集团从事风电场及光伏电站的规划、开发、运营及电力销售,在河北、山西、新疆、山东、云南、内蒙古等地区拥有风电/光伏项目。

本集团以河北为依托,在全国范围内投资开发新能源项目,并积极寻找海外适宜投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风电控股装机容量6,293.75兆瓦,管理装机容量6,554.35兆瓦,权益装机容量5,878.71兆瓦;本集团光伏控股装机容量126.12兆瓦,管理装机容量296.12兆瓦,权益装机容量201.30兆瓦。

2023年风电发电量达140.81亿千瓦时,利用小时数为2,419小时。

2023年光伏发电量1.73亿千瓦时,利用小时数为1,376小时。

本集团在河北省拥有并运营天然气输配设施,通过天然气分销渠道销售天然气。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拥有1座LNG接收站、11条天然气长输管道、21条高压分支管道、33个城市燃气项目、34座分输站、20座门站、5座CNG母站、3座CNG加气子站、3座LNG加注站、1座L-CNG合建站。

2023年度本集团天然气输气量51.14亿立方米,售气量45.03亿立方米。

商业规划

(一)经营环境2025年上半年,面对外部冲击影响加大、内部困难挑战叠加的复杂局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国民经济顶住压力稳中向好,展现较强韧性。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初步核算,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人民币660,53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3%,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4.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8%。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火电、水电分别下降2.4%、2.9%,规模以上工业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分别增长11.3%、10.6%、20.0%。

目前,我国已经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清洁能源发电体系,规模以上工业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占比达35.2%,较上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2025年1-6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8,4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

截至2025年6月底,风电装机容量5.7亿千瓦,同比增长22.7%。

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数据,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87小时,同比降低47小时。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5年1-6月,规模以上工业天然气产量1,308亿立方米,创历史同期新高,同比增长5.8%。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数据,2025年1-6月,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2,119.7亿立方米,同比下降0.9%。

(二)业绩回顾1.风电业务回顾(1)风电场发电量稳步上升报告期内,本集团控股风电场实现发电量80.6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34%;控股风电场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235小时,较上年同期增加23小时,高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全国平均利用小时数148小时,平均利用小时数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平均风速增加;平均风电机组可利用率97.62%,较上年同期下降0.44个百分点。

弃风率为16.85%,同比增加9.04个百分点。

(2)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风电控股装机容量287.45兆瓦,新增管理装机容量349.95兆瓦,累计控股装机容量为6,874.80兆瓦,累计管理装机容量7,435.40兆瓦。

上半年新增转商业运营项目容量270兆瓦,累计转商业运营项目容量6,473.55兆瓦。

上半年,阿城项目、哈德门项目、蔚县西水泉、青崖子项目、巨鹿老漳河二期项目并网发电;山海关海上风电项目、祥云岛海上风电项目、张北新泽战海项目、大名风电项目、永年风电项目、晋州风储一体化项目、昌黎七里项目、宁晋洨河项目等项目按计划施工。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风电在建项目容量总计1,401.95兆瓦。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优化工程建设流程,紧抓工程综合管控,提高工程管理效能,不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确保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可控,保障项目按照计划推进各项建设工作。

(3)积极扩充风资源储备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核准风电项目982兆瓦,累计有效核准未开工项目容量4,591.93兆瓦;新增180兆瓦风电建设指标,累计取得风电指标容量已达13,403.03兆瓦。

报告期内,本集团与陕西咸阳市、山西省朔州市等地签署风电开发协议,新增风电协议容量1,600兆瓦,风资源有效协议总容量达到21,281.25兆瓦,分布于全国二十多个省份。

2.天然气业务回顾(1)天然气输/售气量同比下降报告期内,本集团天然气业务总输/售气量为28.14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减少17.07%,其中售气量25.78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减少14.56%,包括(i)批发气量11.45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减少6.55%,主要原因为第一季度气温偏高,采暖用量大幅减少,工业需求疲软;(ii)零售气量9.07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减少14.36%,主要原因为第一季度气温偏高,采暖用气量大幅减少,工业需求疲软;(iii)CNG售气量0.27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减少33.74%,主要原因为CNG市场萎缩;(iv)LNG售气量4.98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减少27.94%,主要原因为LNG市场供应宽松,价格低迷;代输气量2.36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减少37.17%,主要原因为采暖用气量减少。

(2)天然气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累计运营管线9,944.68公里,累计运营LNG接收站1座、CNG母站5座、CNG子站3座、LNG加注站3座、L-CNG合建站1座。

报告期内,冀中管网四期工程、秦皇岛-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鹿泉-井陉输气管线项目、保定南部联络线项目按计划推进,完成部分线路焊接、回填。

以上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扩大本集团管网覆盖范围,优化供气格局,实现气源及管网互联互通,提升输气能力及应急保障能力。

(3)唐山LNG项目进展顺利报告期内,唐山LNG项目二阶段9#、10#、15#、16#储罐工程已完成机械完工验收;温海水利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唐山LNG项目接收站二阶段(工艺区第一标段)累计完成46.7%;唐山LNG项目三阶段(11#、17#储罐)工程累计完成35.05%。

唐山LNG项目通过线上/线下平台,采用协商、竞价的方式,公平、公开、公正的向第三方提供接收站剩余使用能力对外开放业务(窗口期产品)。

2025年7月,曹妃甸公司再次联合上海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新天唐山LNG接收站窗口期产品交易的公告》,计划在2025年下半年推出4个窗口期产品,进一步增加项目利用率。

后续,通过借鉴国家管网及第二梯队行业先进经验,唐山LNG项目也将加大京津冀及周边省份新进客户开发力度,推出更加贴合市场实际使用需求的窗口期及罐容租赁等产品,探索多种业务模式,届时将有力提高区域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能力。

(4)努力开拓天然气终端用户市场报告期内,本集团依托新投运管线,大力发展天然气终端客户,新增各类用户23,667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集团累计拥有用户745,828户。

(5)依托双通道开展上载销售业务依托国家管网永清分输站上载点、保定分输站上载点两个上载通道,本集团打破管网及地域限制,开展省内非管线辐射区域及跨省销售业务。

3.其他业务(1)光伏业务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光伏管理装机容量为16.06兆瓦。

其中,新增控股装机容量16.06兆瓦。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光伏累计控股装机容量为385.25兆瓦,累计管理装机容量为555.25兆瓦,累计控股运营容量为238.12兆瓦,光伏控股在建工程建设容量152.87兆瓦。

根据本公司业务战略调整,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主业,集中资源投入风力发电及天然气相关产业,除必须保留的参股企业外,公司将不再单独投资发展光伏发电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正在逐步出售或转让现有控股光伏业务。

截至2025年7月,本公司新疆、黑龙江、辽宁省内全部光伏项目,及河北省内部分光伏项目已完成剥离。

(2)储能业务本公司参股投资建设河北丰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电站设计总装机容量3,600兆瓦,分两期开发,每期开发1,800兆瓦,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等抽水蓄能功能。

截至2025年6月30日,河北丰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全部机组正常运行。

该项目一期容量电价为人民币547.07元/千瓦,二期容量电价为人民币510.94元/千瓦。

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600MW/1400MWh独立储能电站指标,累计有效备案容量700MW/2400MWh。

本集团将继续尝试在省内外地区开展新型储能项目投资工作,加紧研究储能技术方案及经济收益,争取并网及调度支持。

(3)燃气电厂业务燃气电厂以其清洁高效的发电方式,以及优秀的调峰能力,对于未来加快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体系有重要支撑作用,有助于有效降低碳排放、促进能源转型。

本集团积极探索天然气发电产业发展模式,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打造新质生产力,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燃机项目累计核准容量288万千瓦。

本集团将全力推进已核准燃机项目开工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关键环节攻坚克难,确保各项建设节点高效推进。

(4)风机技改技术及研发业务报告期内,本集团专业技术团队优化了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制度,并依托公司数据资产目录建设工作,逐步推进技改项目全流程数智化管理。

报告期内,本集团申请专利47件;授权专利15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8件;发布团体标准1项,申报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各1项。

拥有省级研发平台1个,筹建省级研发平台2个。

申请国家能源局氢能试点项目1项,在研省级科技项目3项,申请省级科技项目1项。

筹建国家能源氢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技术研发中心,并于唐山市曹妃甸区开展氢冶金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建设。

(三)经营业绩讨论与分析1.概览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9.04亿元,同比下降10.16%,主要为天然气售气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本集团的营业成本为人民币83.48亿元,同比下降11.70%,主要是天然气购气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净利润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6.41亿元,同比下降2.41%。

本报告期内,风电及光伏板块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81亿元,同比增加6.75%,主要是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天然气业务板块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21亿元,同比下降28.51%,主要是单方毛利及售气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影响。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4.12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4.30亿元相比,减少人民币0.18亿元,同比减少1.23%,主要为本集团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本公司股东应占基本每股盈利为人民币0.34元。

4.少数股东损益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9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52亿元相比,减少人民币0.23亿元,主要原因为本集团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5.或有负债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集团涉及与供应商等之间的若干未决诉讼/仲裁人民币0.02亿元,该等案件尚在审理中。

6.现金流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集团流动负债净额为人民币57.23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人民币16.90亿元。

本集团已取得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共计人民币1,087.63亿元银行信用额度,其中已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52.10亿元。

本集团大部分的收益及开支乃以人民币计值,目前本集团进口LNG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导致公司面临汇率波动风险。

鉴于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波动风险仍在,本集团将持续密切关注外汇市场走势,适时采用相关金融工具降低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7.资本性支出本报告期内,资本开支主要包括新建风电项目、天然气管道及增置物业、厂房及设备、预付土地租赁款项等工程建设成本,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借款及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30.1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5.30亿元增加19.18%,资本性支出的分部资料如下:8.借款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长期及短期借款总额人民币454.20亿元,比2024年底增加人民币13.19亿元。

在全部借款中,短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人民币106.59亿元,长期借款为人民币347.61亿元。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资金管理,保证资金链畅通,降低资金成本。

一是置换高息存量贷款,争取新增贷款最优利率;二是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沉淀。

9.资产负债率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集团资产负债率(即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的比值)为66.23%,比2024年12月31日的67.73%减少了1.5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公司股东权益较年初增加。

10.重大资产抵押本集团本年度无重大资产抵押。

发展进程

2009年11月12日,河北省国资委作出《关于发起设立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香港联交所境外整体上市的批复》(冀国资发改革发展[2009]198号),同意河北建投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并在境外上市的方案。

2010年1月29日,河北建投和建投水务共同签订了成立新天绿能的《发起人协议》,决定共同出资设立新天绿能,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其中河北建投以拥有的经营性资产及现金出资,该等经营性资产按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出资额,持股比例为70%,现金出资比例为10%,河北建投合计持股80%;建投水务以现金出资,持股比例为20%。

2010年1月30日,北京中企华出具了《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整合新能源资产设立股份公司项目所涉及的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009-1号)及《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整合新能源资产设立股份公司项目所涉及的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009-2号)。

根据上述评估报告,河北天然气经评估的总资产为101,472.08万元,总负债为38,838.16万元,净资产为62,633.92万元;建投新能源经评估后的总资产为168,522.20万元,总负债为60,595.98万元,净资产为107,926.22万元。

2010年2月1日,河北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整合清洁能源资产发起设立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核准的意见》(冀国资发产权股权[2010]14号):“经审核,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合清洁能源资产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行为已经河北省政府批准;项目评估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基本符合规定要求”。

2010年2月8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10号),批准了公司的国有股权设置及管理方案。

2010年2月9日,新天绿能召开创立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设立公司、发起人出资的资产评估作价及折股方案等议案。

2010年2月9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磊验字[2010]第10003号),截至2010年2月9日,新天绿能(筹)已收到河北建投和建投水务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60,000万元(大写陆亿元整),全部为货币出资。

2010年2月9日,新天绿能取得河北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000000023637)。

2010年3月2日,新天绿能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公司实收资本的议案,实收资本由原来6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万元。

新增实收资本金140,000万元全部由河北建投以其持有的建投新能源100%股权和河北天然气55%股权出资。

2010年3月2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磊验字[2010]第10004号),截至2010年3月2日,新天绿能已收到河北建投第二期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00万元(大写壹拾肆亿元),出资形式为股权出资。

河北建投用于出资的河北天然气55%的股权和建投新能源100%的股权,已经北京中企华以200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009-1号”和“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009-2号”《评估报告》,按评估结果计算的河北建投用于出资的股权价值为1,423,748,835.44元(其中1,400,000,000.00元作为新天绿能的实收资本,剩余23,748,835.44元计入资本公积)。

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出资已全部到位。

2010年3月4日,新天绿能取得河北省工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000000023637)。

2010年2月9日,新天绿能作出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新天绿能申请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境外发行股票及上市。

2010年3月5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47号),在新天绿能发行H股时,同意河北建投和建投水务分别持有的新天绿能9,907.52万股和2,476.88万股(合计12,384.40万股)股份划转给社保基金(按本次发行上限123,843.5万股的10%计算)。

2010年4月21日,社保基金出具《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函》(社保基金发[2010]64号),决定持有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10]147号”文件划入到社保基金的国有股。

2010年9月3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19号),核准新天绿能发行不超过123,843.5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含超额配售16,153.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完成本次H股发行后,新天绿能可到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

2010年10月8日,新天绿能作出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123,843.5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新增公司注册资本123,843.5万元。

2010年10月13日,新天绿能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

2010年12月30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磊验字[2010]第10012号),截至2010年11月2日止,新天绿能分别于2010年10月13日和2010年11月2日收到境外股东认缴的股款港币3,164,938,870.72元(大写叁拾壹亿陆仟肆佰玖拾叁万捌仟捌佰柒拾元柒角贰分),以收款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折算,折合人民币2,722,028,853.63元(大写贰拾柒亿贰仟贰佰零贰万捌仟捌佰伍拾叁元陆角叁分),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58,580,392.62元(大写贰拾陆亿伍仟捌佰伍拾捌万零叁佰玖拾贰元陆角贰分),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1,238,43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420,145,392.62元。

境外股东全部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截至2010年11月2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38,435,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238,435,000.00元。

2011年3月29日,新天绿能取得河北省工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000000023637)。

股东交易

变动人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成交均价 变动后持股数 董监高职务
郭艳旬 2025-01-03 80000 4.1 元 80000 高级管理人员
陆阳 2024-05-14 200000 4.1 元 200000 高级管理人员
谭建鑫 2024-05-14 200000 4.1 元 2000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班泽锋 2024-05-14 200000 4.1 元 200000 高级管理人员
李连平 2024-05-14 200000 4.1 元 200000 董事
卢盛欣 2024-05-14 200000 4.1 元 200000 高级管理人员
刘涛 2024-05-14 80000 4.1 元 80000 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