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工业炉窑的保产及检修服务。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冶金炉窑及节能技术开发、咨询和服务;冶金热工设备修砌保产服务;工业炉窑修建;与炉窑配套的金属结构、热工设备制作、安装以及机电设备、管道、仪器、仪表的安装工程施工;工矿工程建筑;房屋建筑;工程准备活动(不含爆破工程施工);防腐、防水、保温工程施工;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不含特种设备)修理;通用仪器仪表修理;建材批零兼营;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精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具有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综合性企业。
公司前身为武汉钢铁集团精鼎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9月由武汉钢铁集团精鼎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而成。
主营业务:工业炉设计总包;冶金热工设备维修保产服务;工业炉窑施工总承包;炉窑工程专业承包;热工设备制造;与炉窑相关的土建、钢结构、机电设备、管道、自控、防腐、保温工程承包。
公司具有雄厚的工业炉设计、施工、维护、检修实力,被评为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等认证。
连续被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被评为武汉市“AAA”级信誉企业,被评为湖北省“质量、诚信、服务满意率三优”企业。
公司坚持走技术创新发展之路,具有钢水罐、真空、中间包、转炉、加热炉、回转窑等有效专利技术41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
公司主编的行业协会标准有:《钢水罐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炼钢连铸中间包砌筑施工及验收规程》、《真空炉砌筑施工及验收规程》等;参编的国家标准有:《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筑炉工程手册》等。
公司坚持精细服务的经营理念,以品牌建设为手段,走保产专业化、工程精品化、服务精细化、产品节能环保的发展道路,树立了公司在炉窑维修保产、设计总包、施工总承包、热工产品制造以及节能技术服务等领域的行业地位,业务范围涵盖钢铁、有色、化工等领域。
公司先后在武钢、邯钢、鞍钢、首钢迁钢、马钢、济钢、沙钢、包钢、八钢、攀钢、南钢、韶钢、柳钢、联众不锈钢、台塑河钢、马来西亚东钢、湛江钢铁等国内外钢厂,承接了高炉、热风炉、转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回转窑等各类炉窑工程,获得了用户的广泛赞誉;并服务于全国各大有色企业,如豫光金铅、安徽铜冠、水口山有色、河南中原黄金、赤峰山金银铅等公司,树立了良好的信任;在化工企业中,得到了河南佰利联、上海英威达、中海壳牌等知名企业的一致好评。
精鼎有限系1998年经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原全民所有制企业“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炉窑公司”的基础上改制设立,具体如下:(1)1997年8月,精鼎有限的前身“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炉窑公司”设立1997年6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批准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炉窑公司。
根据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财务部出具的《营业单位资金数额资信证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财务部向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炉窑公司拨款1,30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600.00万元,固定资金700.00万元。
1997年8月5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炉窑公司的设立,并核发了字93116361-7号《营业执照》。
该《营业执照》载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炉窑公司的地址为青山区厂前(机修东路),负责人为李治强,资金数额为1,300.00万元,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主营:冶金炉窑的技术开发,咨询和服务;冶金工业炉修建;炉窑配套机械设备检修;安装;金属结构加工;冶金设备防腐、防水工程施工;兼营:建筑材料、耐火材料销售。
(2)1998年7月,精鼎有限改制设立1998年6月23日,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5号)和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关于分离改制工作方案(钢政办法[1998]91号),作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关于将建设公司等十八家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钢政文[1998]45号),决定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炉窑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即“武汉钢铁集团炉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998年7月7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公司)名称预核[市所]第3391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使用“武汉钢铁集团炉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称。
1998年7月14日,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市国资委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武汉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九家公司的批复》(武国资委[1998]75号),同意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炉窑公司改制为武汉钢铁集团炉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859.00万元,武汉钢铁集团炉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1998年7月10日,武汉华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武华盛(98)验字08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1998年6月30日武汉钢铁集团炉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收到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投入的实收资本8,589,838.71元,占注册资本额的100.00%,出资方式为原企业的净资产。
1998年7月26日,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作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关于将建设公司等八家单位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钢政发[1998]68号),决定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炉窑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即“武汉钢铁集团炉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其全资子公司。
1998年7月30日,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武钢炉窑公司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1年3月19日,武钢炉窑公司向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将其注册资本由859.00万元变更为5,685.00万元。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批复同意武钢炉窑公司变更其注册资本。
2005年9月20日,精鼎有限从“国有独资公司”改制为“非国有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1月25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喜审字[2005]第01084号《审计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武钢炉窑公司的净资产为68,730,618.29元。
2015年8月18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3006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对精鼎有限经审计后的整体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确认精鼎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资产评估结果为经审计的总资产评估价值16,021.09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8,409.63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7,611.46万元。
2015年10月28日,骆贤武与武汉钢铁集团精鼎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武汉钢铁集团精鼎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将其持有精鼎有限的28.03%股权1,278.30万元及其所对应的股东权利义务转让给骆贤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