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广电网络的建设运营,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数据宽带业务以及数字电视增值业务的开发与经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通信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通讯终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文艺创作;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充电桩销售;充电桩安装服务;充电桩的运营与增值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销售消防设备(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物联网系统软件开发、销售;物联网系统设备销售、维护;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精神,在江苏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整合全省广电网络资源基础上,于2008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的国有大型文化企业,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主板上市(证券简称“江苏有线”,股票600959)。
公司主要从事广电网络和广电5G的建设运营,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数据宽带业务、数字电视增值业务的开发与经营以及5G通信技术服务,对江苏省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实现省、市、县三级网络互联互通,建设一个技术先进、性能完善、安全可靠、国内领先的有线广播电视传输平台和公共信息服务基础网络,为江苏省各地广播电视台提供优质服务和安全播出保障,为党和政府舆论宣传功能的发挥提供强有力支撑,为江苏社会经济发展和信息大省、文化强省建设做贡献。
目前,公司的网络用户规模、营收规模和利润总额均居同行业前列。
2009、2012年,公司先后两次被中宣部和国家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授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企业”称号,公司连续第十四年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
2021年,经科技部、中宣部、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播电视总局联合认定,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成功上榜,成为全国广电行业首个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江苏省唯一的单体类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宣传部“发展回归主业、企业回归利润、机制回归市场”部署要求,紧扣“深化改革、强基固本”年度发展主题,全力以赴拓市场、强支撑、优管控、促改革、保安全,高质量发展取得扎实成效,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倍增效应持续彰显,全面完成省委下达的经营指标。
公司连续16年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连续5年登榜“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荣获2025年度上海证券报“上证鹰金质量”奖。
2025年公司实现营收79.88亿元,利润总额3.20亿元,归母净利润2.58亿元,总体盈利水平、全业缴费用户数、品牌传播效能等多项指标继续保持全行业“领跑位置”。
江苏有线系由省网投资等17个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立经2006年1月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网络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苏办[2006]1号)和2008年7月1日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原则同意组建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广局[2008]238号)批准。
2008年7月10日,公司领取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000075251),注册资本为682,349.9535万元。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 邢亚彬 | 2025-01-10 | 100 | 3.17 元 | 200 | 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