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果葡糖浆等多种功能性糖醇、淀粉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药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于1962年,是一家从事多种功能性糖醇及健康食品配料研发、生产、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秉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通过GMP、ISO9001、ISO14001、ISO45001、ISO50001、FSSC22000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以及Intertek绿叶标志认证,被评为“国家绿色工厂”、“节能环保领军企业”、中国轻工业发酵行业十强企业。
公司获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主导和参与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等三十余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的制定。
同时,公司与国内外众多院校合作,开展核心技术的研究和攻关,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奖励,木糖醇产品被工信部评为单项冠军产品。
未来,华康股份将继续以“做世界领先的糖醇专家”为愿景,致力于功能性糖醇和健康食品配料的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携手国内外更多的合作伙伴,共创甜美事业,共享健康生活。
报告期内,公司坚守“共创甜美事业,共享健康生活”的企业使命,秉承“诚信、正直、进取、协同”的核心价值观,聚焦“深耕主业、卓越运营”战略方向,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拓展高协同性新产品矩阵;强化原料保障与产品附加值,提升产业链韧性与综合竞争力;以机制创新驱动智能化,加快体系化能力建设,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增长。
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8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2.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42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8.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33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2.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79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91%;总资产79.40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25%。
1、深耕主业,夯实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坚持客户导向与需求驱动,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精准满足多样化、差异化市场需求;巩固糖醇主业领先地位,提升核心产品工艺水平与产能规模,强化提质扩能,加快产品创新与产业化落地,构建功能性糖醇与健康食品配料协同发展的高附加值产品体系。
(1)精准开拓市场,拓宽发展空间公司以客户为中心,立足国内、布局全球,搭建完善销售网络,通过优化产品服务,持续开展市场调研与品牌营销,深化大客户合作,实现可持续发展。
国内市场推进大客户战略合作、区域及应用市场拓展,重点攻坚舟山业务;国际市场深耕全球头部终端客户,稳步布局东南亚、南美、欧洲,推进本地化配套并防范贸易风险。
此外,统筹玉米副产品精细化经营,精准把握行业行情波动,抢抓市场机遇提升整体收益。
2026年上半年公司晶体糖醇产品销售量为11.87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32.71%,液体糖、醇及其他产品销售量为48.69万吨,增长124.51%。
(2)技术赋能产品发展,丰富协同产品矩阵产品与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针对不同产品实施差异化发展策略:对原有支柱产品全面落实提质增效、开源节流经营策略,对外拓展医药保健、DC产品等高端新应用领域,对内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技术,稳定产品质量、压缩生产成本、提升盈利水平,稳固行业竞争优势;对于近年推出、暂未形成竞争力的新产品,公司联动销售、研发、生产多部门,通过技术升级、工艺技改等实现提质降本增效,快速抢占细分市场,推动新产品尽快达成设计产能、实现目标成本,释放规模化经营效益;同时,公司依托自主研发、合作经营、产业并购等多种方式布局与主业高度协同、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品类,持续扩充产品矩阵。
2、卓越运营,激活内生发展动能公司以机制创新激发组织活力,完善“价值创造—评价—分配”一体化激励机制,实现贡献与回报精准挂钩;坚持人才强企战略,搭建多层次人才梯队,强化关键团队专业能力与管理能力,为战略落地提供坚实支撑。
(1)升级管理体系,推进数智转型2026年上半年,公司深化应用以DSTE(从战略到执行)与BLM(业务领先模型)为核心的战略管理体系,全面推动TMS、SRM等系统与财务、BIP平台深度融合,全面升级运营管理体系。
对标行业一流标准优化采购、生产、物流、质量全链条管理,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现数据驱动决策与高效运营;深化流程再造与组织协同,打通跨部门、跨层级壁垒,提升整体运行效率;前瞻性引入AI及先进智能工具,赋能研发、生产与经营全价值链,持续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
(2)强化人才建设,激活组织活力报告期内,公司构建聚焦客户需求的价值创造、以结果为导向的价值评价、以奋斗者为本的价值分配三大体系,持续提升专业管理能力,全方位激活干部与人才价值;以战略为导向开展人才引进,持续完善培训体系,迭代关键岗位课程,推进高层继任者培养与能力短板人员赋能,落地任职资格体系并将其作为人才选育用留核心依据;推进关键岗位价值评估,全流程闭环绩效管理,打通任职资格、职位职级、绩效管理体系,衔接价值评价与分配机制;搭建多元激励机制与员工荣誉体系,健全各类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实现企业与员工共生发展。
发行人系由华康有限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2007年9月25日华康有限临时股东会决议,华康有限原股东以华康有限截至2007年9月30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浙天会审[2007]第1863号《审计报告》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16,200.10万元(母公司口径)为基础,按2.1594∶1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7,502万股,每股面值1元,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整体变更前后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不变,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超出股本总额的8,698.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均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
2007年11月2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浙天会验[2007]第12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整体变更的验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07年12月13日,发行人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0824000000649,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7,502万元。
2001年,陈德水等22名自然人购买开化华康药厂有效净资产并设立华康有限。
2001年9月,华康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吴代礼将其持有的华康有限5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德水;陈德水将其持有华康有限的2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4%)转让给谭精忠;李建华将其持有的华康有限5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周建华。
2001年11月14日,华康有限与汤阴豫鑫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华康有限全体21名股东向汤阴豫鑫转让总计52%的华康有限股权;同时,汤阴豫鑫全体3名股东向华康有限转让总计48%的汤阴豫鑫股权;前述股权转让均不支付价款。
前述股权变更完成后,汤阴豫鑫持有华康有限52%股权,华康有限持有汤阴豫鑫48%股权。
2002年2月8日,华康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前述事项。
2002年8月12日,华康有限与汤阴豫鑫签订《解除合作协议书》,约定:双方同意终止和解除在2001年11月14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退出各自在对方公司的持股。
汤阴豫鑫将其持有的华康有限52%股权转让给华康有限21名自然人股东。
华康有限将其持有的汤阴豫鑫48%股权转让给汤阴豫鑫3名自然人股东。
前述股权转让均不支付价款。
在合作期间内发生的公司债权、债务以及经济担保责任与原合作方无关。
同日,华康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前述事项。
2002年4月、2002年9月的两次股权转让前后华康有限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主要出于股权合作目的,且股权合作在短期内即已解除。
2002年10月19日,华康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陈德水等21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华康有限475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95%)以4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同伴科技。
2003年11月1日,陈德水等21名自然人与同伴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同伴科技将其持有的华康有限475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95%)以4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德水等21名自然人。
同日,华康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前述股权转让。
2004年3月8日,谭精忠与陈德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谭精忠将其持有的华康有限的2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4%)转让给陈德水。
该等股权系谭精忠2001年9月从陈德水处无偿受让的股权,两次转让对价相同。
同日,华康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前述股权转让。
2006年8月8日,陈德水、徐小荣、余建明、程新平、曹建宏与闫长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德水将其持有的华康有限16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闫长顺;徐小荣、余建明、程新平、曹建宏分别将其持有的华康有限6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闫长顺。
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闫长顺持有华康有限40万元出资额。
同日,华康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前述股权转让。
007年9月20日,华康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涌金投资以2,800万元现金、新干线以2,800万元现金、福建雅客以1,750万元现金,海越能源以1,050万元现金对华康有限进行增资,增资价格均为7元/元出资额,华康有限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6,200万元。
涌金投资、新干线、福建雅客、海越能源为非关联方财务投资者,该次增资价格公允,均系使用自有资金出资。
2007年9月25日,华康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以2007年9月30日为基准日,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因发行人未能完成2007年9月24日华康有限、华康有限全体股东与涌金投资、新干线、福建雅客、海越能源签署的《补充协议书》中约定的经营目标,经各方协商确定,2011年4月12日,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陈德水、徐小荣、余建明、程新平、曹建宏与涌金投资、新干线、福建雅客、海越能源签署《备忘录》,主要内容如下:(1)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陈德水、徐小荣、余建明、程新平、曹建宏)同意分四期向涌金投资、新干线、福建雅客、海越能源四家投资者支付补偿款,合计1,620万元,上述四家投资者根据各自所持公司股权比例收取补偿款,其中,涌金投资、新干线将共收到498.46万元补偿款,福建雅客将共收到436.16万元补偿款,海越能源将共收到186.93万元补偿款;(2)发行人主要股东(陈德水、徐小荣、余建明、程新平、曹建宏)同意将公司股权的2.10%(总计157.3万股)无偿转让给涌金投资、新干线、福建雅客、海越能源,并在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工商变更;(3)各方同意,如公司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前获准IPO,经投资方要求,发行人应按原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扣除原股东支付补偿金)在2014年5月31日前回购投资方所持的股份。
2018年3月5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杭州唐春、和盟皓驰、杭州金哲、浩华益达、宁波微著、福建雅客、张亚静以现金方式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增资价格均为8元/股,发行人总股本由7,502万股增至8,742万股。
本次增资主要系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及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扩大经营规模对资金的需求,增资价格公允,均系使用自有资金出资。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 许志国 | 2025-12-02 | 6400 | 15.5 元 | 12800 | |
| 许志国 | 2025-11-25 | 5100 | 15.8 元 | 10200 | |
| 郑晓阳 | 2025-05-07 | -58500 | 0 元 | 2369440 | 董事 |
| 吴志平 | 2025-05-07 | -97500 | 0 元 | 227500 | 董事 |
| 陈德水 | 2024-05-28 | 10894182 | 0 元 | 47208121 | 董事 |
| 郑芳明 | 2024-05-28 | 365148 | 0 元 | 1582308 | 监事 |
| 郑晓阳 | 2024-05-28 | 560294 | 0 元 | 2427940 | 董事 |
| 程新平 | 2024-05-28 | 3850397 | 0 元 | 16685055 | 董事 |
| 杜勇锐 | 2024-05-28 | 723240 | 0 元 | 3134040 | 董事 |
| 徐小荣 | 2024-05-28 | 3621078 | 0 元 | 15691337 | 董事 |
| 吴志平 | 2024-05-28 | 75000 | 0 元 | 325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余建明 | 2024-05-28 | 3033077 | 0 元 | 13143335 |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