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风能发电、光伏发电、新型储能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
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天然气水合物等新能源的开发等。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693,股票简称:江苏新能)是江苏省属大型投资主体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专业从事风能、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主业属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
2018年7月3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江苏新能是国内早期投资新能源发电项目的企业之一,目前,公司累计投产控股装机155万千瓦,业务布局涵盖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三类新能源业务。
近二十年的行业深耕为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多项成果和企业荣誉:在中电联历年举办的全国风电场和全国太阳能光伏电站生产运行统计指标对标及竞赛中,公司投资的项目每年都榜上有名,对标结果多次位于江苏省前列;淮安生物质、泗阳太阳能、东凌风电等项目荣膺“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奖”。
不忘初心,展望未来,公司将坚持以项目开发为基础、资本运作为抓手、科技创新为驱动的战略,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并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新能源发电的市场份额;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推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的研发项目,打造中国新能源领域的一流上市公司。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7亿元,同比下降11.05%;毛利率48.19%,同比下降3.98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亿元,同比下降53.14%。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如下:2026年上半年,公司控股新能源发电项目总发电量16.1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9.70%,上网电量15.2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9.74%。
风电方面,公司1-6月累计发电量14.2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3.04%,其中,陆上风电累计发电量9.9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4.65%;海上风电累计发电量4.2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8.82%。
光伏发电项目1-6月累计发电量1.90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52亿千瓦时,分别同比增长26.67%和39.45%。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独立储能累计上网电量0.81亿千瓦时。
(二)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是项目攻坚筑牢支撑。
公司坚持“择优开发”导向,统筹推进前期攻坚,报告期内,大丰王竹垦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连云港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南京禄口机场光充一体化项目建设序时推进。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牵头联合体中选并获得15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开发权,公司全力协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其中,大丰H19#、东台H4#/H6#海上风电项目目前已取得核准,射阳北区H1#海上风电项目已经成立项目公司。
二是精益运营固本提效。
公司持续深化生产运营精细化管控,统筹完成多场站年度检修与预防性试验,强化行业运营对标管理,推进设备综合治理和隐患排查,灌云风电连续无故障运行超百天,在2025年度江苏省风力发电生产运行指标评价中,公司新洋风电、淮安风电获评5A陆上风电场;积极盘活碳资产价值,稳步推动分布式平价光伏参与绿电聚合交易,常态化开展绿证交易,报告期内绿证新增核发7.6万张、交易绿证8.89万张。
三是坚持科技服务主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海力积极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型海上风电场智能运维关键技术及应用”相关研究。
公司与南京大学加强战略合作,共同申报“江苏省碳循环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在新能源功率预测、新型光伏和储能技术方面,落地多项关键技术研发。
公司联合行业内领军企业,在生产运营关键技术创新方面,开发了风机叶片内外部巡检系统、光伏组件智能巡检与诊断系统、储能电池预诊断系统。
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各类创新主体、应用场景申报。
报告期内,公司科技成果产出丰硕,系统推进10项在研项目,发表17篇论文,授权2项发明专利。
四是安全生产常抓不懈。
公司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上半年,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报告期内,组织所属企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及应急演练,部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安全检查9次,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修订发布13项应急预案及5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新能源有限原名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17日,国信集团、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了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中国信集团以4,000万元出资,占出资比例的80%;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1,000万元出资,占出资比例的20%。
2002年10月16日,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天会验[2002]140号),验证:截至2002年10月16日止,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整。
各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
2002年10月17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证券、期货除外),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领取许可证后经营)。
2015年4月8日,新能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新能源有限通过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以201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
同意以新能源有限截至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为股份公司股本50,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股份总数为50,000万股;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中的剩余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15〕01158号”《审计报告》显示:截至审计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新能源公司的总资产为259,921.35万元,总负债为188.66万元,净资产为259,732.69万元。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上述审计结果作为新能源公司本次整体变更的依据,并同意将经审计的净资产259,732.69万元中的50,000万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并折合为整体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即发起人股本),为5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除股本以外的净资产余额209,732.69万元列入公司资本公积。
本次整体变更设立不增加新的股东且各股东在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对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的价值为313,266.96万元,不低于审计确定的净资产。
2015年5月6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5)00055号),验证:截至2015年5月6日,有限公司各股东以经审计的净资产2,597,326,904.86元按1∶0.1925比例折合为公司股本,股本总额500,000,000.00元,股份总数为5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除股本以外的净资产余额2,097,326,904.86元列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5年5月7日,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15]第102号),以2015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
2015年5月8日,江苏新能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5月20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上述变更事项核发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