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等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2015年、2018年先后在香港、深圳上市,是全国首家“A+H”股上市城商行,2022年4月被河南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河南省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主体。
省内共有分支行182家,其中地市分行14家;管理中牟、新密、鄢陵、扶沟、浚县、确山、新郑7家村镇银行和1家金融租赁公司。
,近年来,郑州银行将党建引领放在一切工作的核心领导地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建与业务的高效融合,始终与地方经济相融共生,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的大潮中,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战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各项国家和省市战略部署,大力支持全省“三个一批”等重点建设项目,助力省市七大产业集群和“28+20”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发展,不遗余力保稳定、惠民生;充分发挥河南省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主体作用,优化科创金融产品,围绕科技型企业生命周期特征,提高产品的适配性,提升科创金融服务质效。
开展专题合作,围绕“四链融合”特色运营模式,与科研院所及重点实验室协作,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力度。
截至2024年6月末,政策性科创金融贷款余额383.22亿元,较年初增加49.22亿元。
当前,郑州银行正按照国家和省市战略部署,锚定“两个确保”,主动融入“十大战略”,围绕“三标”活动、“四大高地”建设,秉承“努力成为政策性科创金融业务特色鲜明的一流商业银行”企业愿景,凝心聚力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发展,做好“五篇大文章”,奋发有为、实干担当,走好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长征路,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郑州银行是一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996年11月成立,2015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8年9月在深交所上市,是全国首家"A+H"股上市城商行。
本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坚定服务地方经济、中小企业和城乡居民,全面提升支持实体经济质效,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综合化金融服务。
本行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等。
本行为公司银行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贷款(含贸易融资)、国际业务及服务、公司存款、手续费及佣金类业务产品和服务。
本行向零售银行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包括贷款、存款、财富管理、银行卡、手续费及佣金类业务产品和服务。
本行的金融市场业务在满足本行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寻求资金回报最大化,主要包括货币市场交易、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债券承分销、票据转贴现与再贴现及代客资金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部署,聚焦"两高四着力",通过统筹改革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业务转型,不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强化党建引领,筑牢发展根基。
本行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发展全过程,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委把关定向作用。
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不断优化经营管理导向和行为规范,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
坚守服务定位,提升工作质效。
本行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响应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切实履行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全力服务地方经济、中小企业和城乡居民。
大力支持河南省"7+28+N"重点产业链群建设,紧密围绕"三个一批"项目,积极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持续建设惠农签约站点和社区志愿者服务站,不遗余力为保稳定、惠民生贡献金融力量。
推进改革转型,增强内生动力。
持续深化业务转型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重塑,优化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完善干部人才培养和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坚持"对外客户体验第一、对内提升效率第一",持续提升线上化、数字化服务水平,优化产品体系和服务流程,健全风险内控管理体系,推动各业务条线协同联动,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打造更加专业、稳健、优质、高效的现代金融服务。
公司银行业务报告期内,本行始终坚守"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强化对科技创新企业的金融支撑,推动普惠金融服务向基层延伸,惠及更多小微企业。
积极贯彻中央和地方重要战略部署,全力支持省市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高质量发展,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千企万户大走访""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着力打造专业、灵活、高效的核心优势,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金融动能。
公司存款本行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理念,持续聚焦客户需求,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客户分类分层经营方案,挖掘场景拓客机会,持续优化财资管理等电子渠道客户体验,深度参与政府行业数字化建设及产品创新,通过场景嵌入将金融服务融入企业经营各环节,形成产品需求摸排、设计、实施全流程的过程化管理机制,以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资金结算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推动公司存款规模稳步提升。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公司存款本金余额人民币1,687.3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89.35亿元。
公司贷款报告期内,本行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战略部署,全力推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将更多信贷资源精准投向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先进制造等实体经济领域。
本行深度摸排区域产业与客户需求,提升产业研判能力,校准客群方向,全面提高综合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精准对接河南省"三个一批"重大项目与省市"7+28+N"重点产业链群,加大重大工程、民生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持续加强对城市更新、民生保障、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信贷支持;严格按照省市政府的部署,有序推进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实现了自身发展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公司贷款总额(含垫款、福费廷及票据贴现)人民币3,115.3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48.05亿元,增幅4.99%。
投资银行本行轻资本业务市场占有率持续攀升,客户满意度和市场知名度显著增强。
报告期内,累计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18只,发行规模人民币113.68亿元,承销份额跃居省内第4位,发行只数同样位列省内第4位;通过撮合业务盘活各类金融机构资源,成功落地撮合业务25笔,金额人民币55.90亿元,有效增强了客户黏度、节约了本行资本消耗。
本行全力服务河南省实体经济发展及"信用河南""信用郑州"建设,报告期内,新增信用债投资人民币68.96亿元。
本行聚焦省内优质项目,着力创新赋能,报告期内新签约银团业务11笔,实现投放18笔,其中,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成功筹组某客户的可持续发展(ESG)挂钩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实现本行通过银团贷款形式服务河南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零"突破。
此外,本行积极助力省内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交易银行报告期内,本行交易银行业务聚焦供应链金融,依托保理、信用证、商票等产品服务全产业链客户;深入调研省市重点产业链,挖掘客户需求,为产业链中小微企业提供各类融资服务,助力稳链强链;持续优化迭代云商、郑好付、商业承兑汇票等产品,提升客户体验和风险监测能力;跨境金融不断提升客户体验,搭建外汇清算服务平台,优化外汇账户开户、信用证等产品线上化服务水平。
报告期内,为1,100余户产业链客户提供融资服务。
科技金融报告期内,本行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支持,将更多金融活水引向创新高地,全力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
增设4家科技特色支行,打造"懂技术、懂产业、懂金融"的复合型专业团队,加大对初创期、成长期企业和团队的金融供给;创新推出"惠企贷"产品,贯彻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科技金融普惠性和覆盖面;深化银研合作协同,为省重点科研主体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构建多元科技金融"生态圈"。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科技贷款余额人民币287.35亿元,较上年末新增人民币22.67亿元。
零售银行业务报告期内,本行坚决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深耕市民金融及乡村金融,着力打造"市民管家""融资管家""财富管家""乡村管家"四大管家服务,稳步推进零售业务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存款本金余额人民币2,580.9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30%;个人贷款总额人民币945.5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96%;累计发行借记卡852.57万张,较上年末增加26.5万张;累计发行商鼎信用卡87.49万张,较上年末增加4.91万张;财富类金融资产规模人民币544.15亿元;累计发行乡村振兴卡30.72万张,较上年末增加4.87万张。
市民管家报告期内,本行坚守"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从市民日常生活中的本质需求出发,围绕衣、食、住、行、娱等各个领域,完善金融便民服务功能,更好塑造"市民管家"角色。
深化公私联动,拓展核心客群。
打造"郑惠薪"一站式数字化代发平台,并结合入企宣讲与专属权益活动,为企业及其员工提供高效、智能的综合薪酬服务解决方案。
与工会联合开展"一分钱出行"、消费满减、免费发放春联等工会客群专属活动,打造工会卡客群个性化金融服务体验。
坚守金融创新,彰显为民本色。
报告期内,本行建立精细化客户服务体系,积极落实金融提振消费政策,发行"开封城市主题白金信用卡",以惠民生为出发点,打通文旅、出行、商超、餐饮等民生脉络,提升居民百姓金融可得性;信用卡业务围绕客群建设、数字化转型、场景建设、客户体验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
融资管家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打造普惠金融特色品牌服务,努力实现消费金融提质上量,扎实推进零售资产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优化业务流程,拓展普惠客群。
针对"郑e贷(经营)"业务,持续优化流程,采用线上化模式提供信贷支持,单笔最高可贷50万元。
报告期内上线针对农户客群的"郑惠贷"惠农产品,按照"以'人'为本,大数据+人工复核"的风控逻辑,采用"线上大数据模型初审+线下人工简易财务尽调增额"两段式审批模式,拓宽了普惠服务覆盖范围。
助力消费升级,推广无纸化开发。
对"郑e贷(消费)"实施调整授信额度与期限、新增存量客户续作营销线索功能、调整落地规则、优化审批政策、新增后N天免息券功能等六大优化升级;推进房e融业务合同电子化签约功能,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7家地市分行上线。
加大市场拓展,组建惠农贷款团队。
持续推进专业市场、特色产业及品牌经销商备案,目前全省已完成49家备案,覆盖服饰、果蔬、家居等多个领域。
在中牟、新密、新郑支行组建惠农贷款专营团队,配套制定人员考核方案,实现惠农贷款专职营销的专业化落地。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零售贷款(含信用卡)余额人民币945.56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35.99亿元。
普惠小微贷款余额人民币525.78亿元,有贷款余额的普惠小微客户数70,839户。
财富管家报告期内,本行在财富管理领域持续深化"对外客户体验第一,对内提升效率第一"的核心价值理念,坚定践行"做优产品,做深经营"的转型发展路径,致力于构建品类更加齐全,受众更加多元的财富产品体系,全方位提升财富管理专业服务能力与温度,不断增强"郑好财富"品牌的市场美誉度,切实担当好广大市民信赖的"财富管家"。
深化多元化财富产品生态圈建设。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优化特色化财富管理产品体系,精准匹配客户日益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拓展合作机构网络,加速优质产品准入,构建并持续丰富全品类财富管理产品货架;稳步推进投资顾问服务建设,为客户提供更具特色化、个性化的财富规划与资产配置解决方案,满足不同生命周期与风险偏好的客户需求。
截至报告期末,"郑好财富"系列产品线已形成涵盖现金管理、稳健固收、固收增强、权益投资等多层次体系,财富管理产品矩阵品类丰富,结构合理,能够满足客户从流动性管理到长期财富增值的全方位需求。
全面提升财富管理专业服务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加强全球宏观经济与市场趋势研究,深化大类资产配置研判能力,将前沿的投研成果深度融入客户服务流程与产品配置策略,提升资产配置服务的专业性与前瞻性,助力客户提升投资体验与获得感;积极开展多层次、常态化的投资者陪伴活动,重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降低客户"非理性投资"比率,强化客户风险意识;产品存续期管理体系运行高效,通过全流程的跟踪监测、风险预警、定期分析与主动服务,持续为客户提供专业、及时、有温度的售后服务,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持续提升。
乡村管家报告期内,本行积极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通过优化乡村金融服务渠道、提升乡村金融服务体验,全面提升乡村振兴专业服务能力,更好打造"乡村管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逐步形成县域金融的核心竞争力。
优化乡村金融服务渠道。
报告期内,本行不断改善乡村金融服务设施,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支付服务点服务能力,围绕农村居民衣食住行、医疗娱乐等非金融场景,开展"惠农站点+"场景建设;全面推广手机银行乡村振兴版,上线个性化智能语音服务,运用线上智能搜索等工具,为农村居民提供个性化、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提升乡村金融服务体验。
报告期内,本行加大乡村振兴主题借记卡发卡力度,采取"5减免"政策,叠加银联主题卡权益,不定期开展义诊下乡、刷卡"满立减"、社保缴费有补贴等多种涉农专属活动惠及农村居民;加强"金融知识进乡村"的宣传,面向农村留守群体,重点普及反假货币、拒绝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等金融知识;主动关注农村客群薄弱知识群体,推送征信宣传、防范电信诈骗、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等知识与政策,引导农村居民精准识别虚假、诈骗信息,远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稳定。
金融市场业务报告期内,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有力引导下,我国金融市场运行态势良好,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债券市场利率保持平稳,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进一步巩固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融基础。
在此背景下,本行紧密跟踪金融市场动态,精准把握市场趋势与机遇,不断提升金融市场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货币市场交易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强化对货币市场的深度分析与精准研判,在确保流动性管理的安全性与平稳性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为全行资金的高效稳健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以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人民币241.01亿元,占本行资产总额的3.36%;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以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人民币497.84亿元,占本行负债总额的7.51%。
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报告期内,本行秉持稳健与创新并重的原则,密切关注金融市场动态,深入剖析宏观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走势,灵活调整投资组合结构,有效平衡市场风险与投资收益,实现了资产配置的优化与收益的稳健增长。
在业务拓展方面,本行积极借助"南向通"渠道,加大离岸人民币资产的投资力度,进一步拓宽业务收入来源,优化收入结构,提升综合收益水平。
同时,本行持续深化与同业客户的合作,通过优化合作布局、强化协同联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进一步增强业务发展的韧性与活力,全方位提升综合价值创造能力,持续优化整体效益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投资债券、信托计划项下投资产品、证券公司管理的投资产品以及其他证券类金融资产总额人民币2,230.9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08.38亿元,增幅10.30%;其中,债券投资总额人民币1,668.04亿元,同比增长16.63%;信托计划项下投资产品、证券公司管理的投资产品以及其他证券类金融资产总额人民币562.87亿元,同比下降4.97%。
物理网点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立总行,在河南省内设立14家分行,分别是:南阳分行、新乡分行、洛阳分行、安阳分行、许昌分行、商丘分行、漯河分行、信阳分行、濮阳分行、平顶山分行、驻马店分行、开封分行、周口分行和鹤壁分行,开设167家支行及1家专营机构。
同时,本行设立192家在行及离行自助设备网点,为客户提供7×24小时的便利服务。
电子银行个人渠道本行手机银行持续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财富产品矩阵建设、业务线上化、基础服务体验优化、交易安全提升四大方向持续发力,深耕细作,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生活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手机银行累计签约客户数402.90万户,交易笔数同比增长8.33%。
本行持续开展优质的客户服务工作,95097客服热线提供服务47.14万次。
同时,通过文本信息和视频语音等方式,开展智能化客户服务49.92万次,高效解决客户诉求。
对公渠道本行恪守"对外客户体验第一"的服务宗旨,稳步推进对公电子渠道建设。
通过持续创新业务应用场景,精准聚焦企业数字化转型及经营发展需求,针对企业在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的差异化特点,提供全周期财资管理解决方案,为企业业财融合与数字化转型注入新动能。
截至报告期末,对公电子渠道客户累计已突破11万户。
1995年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关于郑州市开展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组建工作的复函》(银复[1995]292号),原则同意郑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郑州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组建方案》。
1996年5月8日,郑州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向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分行上报《关于筹建郑州城市合作银行的请示》(郑合银组字[1996]3号),以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郑州城市信用合作社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验收小组的整改意见整改后,认定了48家城市信用社的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结果。
1996年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关于筹建郑州城市合作银行的批复》(银复[1996]198号),同意筹建本行。
1996年8月5日,48家城市信用社的股东代表以及新入股股东达成了《郑州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郑州市财政局、48家城市信用社的股东以及14家企业法人共同发起设立郑州城市合作银行。
本行设立时拟定的股份总额为452,759,88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其中,48家城市信用社的股东以经资产评估确认后的48家城市信用社的可分配净资产折价入股,其他发起人以货币资金入股。
1996年8月6日,郑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郑会内验字[96]第40号),对郑州城市合作银行(筹)申请的注册资本予以审验。
根据该验资报告,郑州城市合作银行(筹)申请的注册资本为452,759,882元。
其中,郑州市地方财政以货币资金认股102,000,000元,48家城市信用社原有股东认股254,759,882元,其他发起人以货币资金认股96,000,000元。
1996年8月6日,郑州城市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郑州城市合作银行组建情况的报告》、《郑州城市合作银行章程》,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1996年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关于郑州城市合作银行开业的批复》(银复[1996]245号),同意郑州城市合作银行开业,并核准《郑州城市合作银行章程》。
1996年8月23日,本行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许可证号:D10014910006)。
1996年11月16日,本行取得河南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69999577-2-2)。
2015年8月26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出具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郑州银行历史沿革等情况的承诺书》,确认“郑州银行的设立系依据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文件进行的,依法进行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验资手续和资产转移等手续,并已获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郑州银行的设立过程整体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法律瑕疵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资产也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潜在的重大权属纠纷等情况”。
郑州市人民政府同时承诺,“如郑州银行今后发生与历史沿革中产权变动引起的纠纷或其他问题,郑州市政府负责解决”。
2015年9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具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确认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等事宜的函》(豫政函[2015]110号),确认“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历次注册资本增减、其他股份变动等情况总体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纠纷或潜在重大纠纷,并对郑州市政府的审核意见予以确认”。
河南省人民政府同时承诺,“如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今后发生因历史沿革中产权变动引起的纠纷或其他问题,将责成郑州市政府协调解决”。
本行设立时,名称为郑州城市合作银行。
2000年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出具《关于同意郑州城市合作银行更名迁址的批复》(济银复[2000]64号),同意郑州城市合作银行更名为郑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6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核发了更名后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许可证号:D10024910002)。
2000年12月17日,河南省工商局换发了更名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豫工商企4100001002856)。
2009年9月11日,中国银监会出具《中国银监会关于郑州市商业银行更名的批复》(银监复[2009]342号),同意郑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郑州银行”。
2009年9月21日,河南银监局核发了更名后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1036H241010001)。
2009年10月10日,河南省工商局换发了更名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5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