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普惠金融、公司金融、金融市场三大业务板块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借记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许可项目: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1月27日正式挂牌,是全国首家由农信社改制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7年初,我行加快推进体制创新,谋求上市和跨区域发展。
2017年1月24日正式挂牌上市,成为全国首批上市农商行。
截至目前,张家港农商银行共有本异地97家机构网点,已开设南通、无锡、苏州3家分行和17家异地支行,发起设立2家控股村镇银行,投资参股6家农商行,实现了由地方性银行向区域性银行的成功转型。
近年来,张家港农商银行全面深化转型,秉承“让普惠金融触手可及”使命,坚持“服务三农两小、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城乡居民”市场定位,走出了一条特色化、专业化、差异化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自2018年以来,连续6年实现单年新增信贷投放超百亿,2023年度入库税金6.94亿元,其中张家港本地入库税金5.53亿元。
荣获2022年度江苏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服务先进单位、2022年度苏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先进单位、2021年度苏州市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优秀等次。
连续15年入围《银行家》杂志1000强,2024年排名530位;荣获“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发展奖”获评省国资委、省联社“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获“2023年度和谐投资者关系银行天玑奖”“2023年度杰出手机银行APP天玑奖”;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江苏省“慈善之星”、第五届苏州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企业”、张家港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等荣誉小微金融事业部获评“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坚守“做小做散”战略定力,深入践行“深耕普惠、赋能发展”的经营理念,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及数字金融五大方向,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在全行共同努力下,本行经营规模实现稳步提升,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普惠金融服务持续深化,整体发展趋势稳健良好。
经营基础持续夯实。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总资产达2212.01亿元,较年初增加22.93亿元,增幅1.05%;总存款1763.46亿元,较年初提升97.16亿元,增幅5.83%;总贷款余额1463.11亿元,较年初增长89.95亿元,增幅6.55%;实现营业收入36.76亿元,同比增长1.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2亿元,同比增长5.79%,核心业务指标稳健增长,发展根基进一步巩固。
资产质量保持稳健。
本行持续优化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风险管控能力,报告期末不良贷款率为0.94%,与年初持平;拨备覆盖率为355.05%,维持在稳健水平,显示本行稳定良好的风险抵御能力。
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本行积极拓展零售财富管理业务,着力打造第三增长曲线。
报告期内,全行代销业务规模达到43.43亿元,较年初增长26.9亿元,增幅162.73%;理财业务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至报告期末,理财余额244.34亿元,较年初提升31.59亿元,增幅14.85%。
普惠金融深入推进。
本行持续开展客户走访与金融服务下沉工作,不断夯实普惠客群基础。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47.86亿元,占全部贷款90.34%,增速高于全行各项贷款0.53%。
其中,普惠型农户贷款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均超过全行贷款平均增速。
服务实体能力进一步加强。
本行坚守“支农支小”初心,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
母公司制造业贷款余额358.67亿元,较年初增长26.89亿元,增幅8.1%;母公司民营企业贷款余额852.44亿元,较年初提升57.17亿元,增幅7.19%。
上述两项贷款增速均超过全行贷款平均增速,体现了本行在支持民营及制造业方面的有效发力。
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快速发展。
本行积极布局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母公司绿色信贷余额52.98亿元,较年初增加9.19亿元,增幅21%;母公司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122.04亿元,较年初增长19.84亿元,增幅19.42%,相关业务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2、所持金融债券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所持前十大金融债券情况:3、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2001年,国务院决定对张家港等地的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筹建农村商业银行。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对原张家港农信社本部及下属分支机构、营业网点进行清产核资、股金清退以及净资产处置的基础上,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12家法人股东和1,752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8,800万股。
2001年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并核发编号为G1101305600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2001年11月27日,作为由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1105369)。
2001年11月28日,本行正式挂牌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