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普惠金融、公司金融、金融市场三大业务板块
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本外币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本外币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本外币银行卡业务;提供国内外信用证服务及本外币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1月27日正式挂牌,是全国首家由农信社改制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7年初,我行加快推进体制创新,谋求上市和跨区域发展。
2017年1月24日正式挂牌上市,成为全国首批上市农商行。
截至目前,张家港农商银行共有本异地97家机构网点,已开设南通、无锡、苏州3家分行和17家异地支行,发起设立2家控股村镇银行,投资参股6家农商行,实现了由地方性银行向区域性银行的成功转型。
近年来,张家港农商银行全面深化转型,秉承“让普惠金融触手可及”使命,坚持“服务三农两小、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城乡居民”市场定位,走出了一条特色化、专业化、差异化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自2018年以来,连续6年实现单年新增信贷投放超百亿,2023年度入库税金6.94亿元,其中张家港本地入库税金5.53亿元。
荣获2022年度江苏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服务先进单位、2022年度苏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先进单位、2021年度苏州市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优秀等次。
连续15年入围《银行家》杂志1000强,2024年排名530位;荣获“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发展奖”获评省国资委、省联社“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获“2023年度和谐投资者关系银行天玑奖”“2023年度杰出手机银行APP天玑奖”;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江苏省“慈善之星”、第五届苏州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企业”、张家港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等荣誉小微金融事业部获评“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一)业务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本外币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本外币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本外币银行卡业务;提供国内外信用证服务及本外币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业务发展模式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呈现温和复苏态势,通过财政精准发力与货币政策灵活适度持续巩固增长基础。
作为区域性中小农村金融机构,本行坚守“支农支小、做小做散”战略定力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深耕普惠”的发展总基调,坚定“服务三农两小、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城乡居民”市场定位,贯彻“合规为先、稳健发展,突出重点、特色发展,条线能动、协同发展,科学考核、持续发展,夯实基础、长远发展”五个发展理念。
2025年以来,持续围绕“控风险、夯基础、强队伍”的主线,做好“抓投放、控付息、强清收”三项经营重点,织好“大走访融合网格”“公司零售营销网格”“风险防控责任网格”三张网格,在普惠金融、公司金融、金融市场三架业务马车的驱动下,量质并举推动“11183”发展规划实施,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转型力度,推动全行业务高质量发展。
2001年,国务院决定对张家港等地的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筹建农村商业银行。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对原张家港农信社本部及下属分支机构、营业网点进行清产核资、股金清退以及净资产处置的基础上,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12家法人股东和1,752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8,800万股。
2001年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并核发编号为G1101305600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2001年11月27日,作为由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1105369)。
2001年11月28日,本行正式挂牌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