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普惠金融、公司金融、金融市场三大业务板块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借记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许可项目: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1月27日正式挂牌,是全国首家由农信社改制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7年初,我行加快推进体制创新,谋求上市和跨区域发展。
2017年1月24日正式挂牌上市,成为全国首批上市农商行。
至2025年三季度,张家港农商银行共有本异地97家机构网点,已开设南通、无锡、苏州3家分行和17家异地支行,发起设立2家控股村镇银行,投资参股5家农商行,实现了由地方性银行向区域性银行的成功转型。
从农信社到农商行,扎根港城24年,张家港农商银行始终坚守“做小做散”战略定力,秉持“深耕普惠、赋能发展”理念,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市场主体、助推乡村振兴,存贷规模持续增长、资产质量总体可控、经营基本盘不断夯实,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连续16年入围《银行家》杂志1000强,2025年排名502位,较上年跃升28名;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长三角民营服务业企业100强;2024年“陀螺”评价体系县域农商银行第三名;荣获“2024年度和谐投资者关系银行天玑奖”;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江苏省“慈善之星”、第五届苏州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企业”、张家港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纳税超二亿元明星企业”等荣誉。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本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方针,坚守“服务三农两小、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紧扣“11183”发展规划及“提质增效”主线,聚焦“夯基础、控风险、强队伍”工作重点,推动各项经营业务稳健发展。
主营规模再攀新高。
报告期末,本行资产规模2403.72亿元,较年初增加131.35亿元,增幅5.78%;各项存款余额1895.23亿元,较年初增加116.53亿元,增幅6.55%;各项贷款余额1562.02亿元,比年初增加78.44亿元,增幅5.29%。
经营质效稳健夯实。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12.6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14亿元,增幅2.50%。
资产质量保持稳健。
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率0.94%,较年初持平;拨备覆盖率320.69%,保持较高水平。
政策导向持续坚守。
报告期末,母公司普惠型农户贷款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出各项贷款增速0.59个百分点、1.41个百分点,普惠型涉农贷款保持正增长,增速5.41%。
2、所持金融债券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所持金融债券情况:3、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2001年,国务院决定对张家港等地的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筹建农村商业银行。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对原张家港农信社本部及下属分支机构、营业网点进行清产核资、股金清退以及净资产处置的基础上,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12家法人股东和1,752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8,800万股。
2001年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并核发编号为G1101305600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2001年11月27日,作为由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1105369)。
2001年11月28日,本行正式挂牌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