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能源业务和金融业务。能源业务方面主要经营清洁能源发电及热电联产业务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太阳能发电;热力供应;代收代缴热费;自有房屋租赁;电力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设施及供热设施的安装、调试、检修、运行维护;供热设备、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售电;电能的输送与分配活动;充电桩的建设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上市公司,A股证券简称“电投产融”,证券代码“000958”,前身为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8年,1999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9年12月20日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注入信托、保险经纪、期货等持牌金融资产,实行“能源+金融”双主业运营。
2022年5月,公司完成更名,经深交所核准,证券简称由“东方能源”变更为“电投产融”,证券代码不变。
能源板块,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及热电联产,主要产品为电力及热力。
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装机容量为226.76万千瓦,其中,火电66万千瓦、风电113.27万千瓦、光伏发电47.49万千瓦,新能源规模占比超70%。
金融板块,通过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拥有百瑞信托、保险经纪、先融期货等子公司,参股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司致力于构建能源与金融协同发展、双轮驱动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建设成为一流绿色能源产融企业,赋能清洁能源,创造绿色价值,为投资者谋求可持续的长期回报!
(一)总体业务概览与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置出资本控股100%股权,置入电投核能100%股权,标的资产已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过户。
本次重组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转变,从原有能源与金融协同的业务格局,转变为以核能发电及核能综合利用为核心,同步保留非核能源业务的全新业务体系。
重组完成后,公司成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能发电业务唯一的资产整合与上市平台。
因本次重组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且非暂时性控制,构成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涵盖新增的核能业务,以及金融业务、非核能源业务,其中金融业务于2025年12月31日置出。
为清晰反映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本节按业务板块分项说明。
(二)主要业务分项说明1.核能业务公司核电业务由电投核能运营管理,核心聚焦核能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与管理,盈利主要来源于电力销售、核电相关技术服务等核心业务,所产电力主要向电网公司销售,现阶段核心合作方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电投核能管理2台在运核电机组(山东海阳1、2号机组)、4台核准在建核电机组(山东海阳3-6号机组),在运、核准在建装机容量分别为250万千瓦、500万千瓦,合计占全国在运及核准在建核电总装机容量的5.63%。
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全国核电运行情况(2025年1-12月)》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国投入商业运营的核电机组共59台(不含台湾地区),全国商运核电机组上网电量达4,389.29亿千瓦时;2025年,公司管理核电站实现总上网电量188.82亿千瓦时,占全国核电机组上网电量的4.04%。
核能板块始终将核安全置于首位,建立并严格执行覆盖全周期的核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2025年,海阳核电1、2号机组WANO综合指数均保持100分,多项业绩指标达到国际卓越水平,机组可靠性与运营效率处于行业领先。
同时,依托国家电投“国和一号”全产业链协同优势,公司在工程建设、技术创新、成本管控等方面形成核心竞争力,为在建机组按期投产、在运机组高效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2.非核能源业务公司非核清洁能源业务由东方绿能运营,业务布局覆盖全国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东方绿能总装机容量233.57万千瓦,各区域装机分布为:河北省116.93万千瓦、山西省75.38万千瓦、河南省17.07万千瓦、山东省7.2万千瓦、天津市11.62万千瓦、内蒙古自治区5万千瓦、北京市0.37万千瓦。
业务板块分为热电联产、新能源两大类别,具体经营情况如下:(1)热电联产2025年度,东方绿能热电联产板块火电装机容量66万千瓦,机组均为热电联产机型,工业供汽开发负荷达817吨/小时,占所在省会城市工业热负荷70%以上市场份额;供热面积4,041万平方米,占石家庄市供热市场20%份额,区域能源保供地位突出。
火电运营端聚焦降本增效与安全保供,以“一分钱行动”深化全员经营与成本意识,通过设备综合治理、节能技术改造、运行方式优化等举措,充分发挥能源保供“压舱石”作用;2025年完成火电发电量31.53亿千瓦时,供电煤耗281.77克/千瓦时,火电利用小时数连续多年位居河北南网前列,顺利实现零非计划停运目标。
供热运营端围绕用户需求与服务提升,重点推进“冬病夏治”设施改造、精细化用户服务、“智慧供热”体系建设等工作,2025年度累计供热量844.03万吉焦,实现供热设施“零缺陷”冬季运行;所属供热公司市场口碑优异,连续七年获评石家庄市“供热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六年在当地大型供热企业投诉率正向排名中位列第一,2024—2025年采暖期综合排名蝉联第一。
(2)新能源2025年度,东方绿能新能源板块总装机容量167.57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118.15万千瓦、光伏装机49.42万千瓦,形成风、光互补的新能源运营格局。
板块经营以创新引领、精益管控为核心,抓实体系标准化、运维规范化、诊断专业化三大关键环节,通过编制专项管理方案、搭建标准化运营体系、规范现场运维管理、攻坚设备核心短板,实现风电、光伏运营指标持续创优;同时紧盯巡视审计整改重点,聚焦证照手续完善、合同履约管理、设备缺陷治理三大核心问题,从严落实合规管理、强化履约能力、根治设备隐患,筑牢业务发展的风险与安全防线。
技术与项目端强化科技安防管控,全力攻坚重点建设项目、实现长停机组清零,稳步推进智慧场站建设,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保障项目高效落地,推动新能源产业提质升级,夯实非核清洁能源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基础。
3.金融业务公司金融业务由资本控股运营管理,涵盖信托、保险经纪及期货业务。
其中,信托业务主要分为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其中信托业务包括资产管理信托业务、资产服务信托业务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三类。
保险经纪业务包括,为投保单位提供风险评估、投保方案拟定、保险供应商选择、协助办理投保手续、协助索赔、防灾防损的保险经纪服务,并提供风险管理咨询和产权经纪等专业化服务。
期货业务牌照齐全,具备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业务资格。
因公司2025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本控股100%股权,并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资产交割,金融业务置出。
2025年核能业务中的市场交易电量53.57亿千瓦时,占售电量比例28.37%;非核能源业务中的市场交易电量45.93亿千瓦时,占售电量比例73.55%。
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报告期内,因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务增加核能业务。
此外,报告期内,山东海阳5、6号机组于2025年4月获得国务院核准,公司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同比增加250万千瓦。
涉及到新能源发电业务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绿能开展运营,东方绿能坚持绿色低碳转型方向,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做强做优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业务,不断提升新能源运营效率与资产质量。
公司正以全新姿态迈入“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将持续深耕清洁电力主业,强化精益运营、科技创新与风险防控,奋力谱写核电与新能源协同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1998年9月11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股份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冀股办[1998]45号文批准,由石家庄东方热电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有限公司"或"集团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石家庄医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天同拖拉机有限公司、河北鸣鹿服装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金刚内燃机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120号文批准,公司于1999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1999年12月23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16年5月5日公司名称由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为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ShijiazhuangDongfangEnergyCo.,Ltd.调整为SpicShijiazhuangDongfangEnergyCorporation 自2022年5月13日起,公司中文名称由“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SPICDONGFANGENERGYCORPORATION”变更为“SPICIndustry-FinanceHoldingsCo.,Ltd.”,将公司证券简称由“东方能源”变更为“电投产融”,证券代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