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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镁科技 - A22329.SH

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终止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英文名
D.MAG (Kunshan)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成立日期
2013-06-17
注册地
江苏
所在行业
金属制品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鼎镁科技
股票代码
A22329.SH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DARZINS HOLDINGS LIMITED
持股比例
60.39 %
董秘
钟军凤
董秘电话
0512-57639009
所在行业
金属制品业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杨景欣,王佳良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20583069533841K
组织形式
其他企业
注册地
江苏
成立日期
2013-06-17
法定代表人
涂季冰
董事长
涂季冰
企业电话
0512-57639009
企业传真
0512-57639001
邮编
215300
企业邮箱
dmag@giant-alloy.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蓬溪南路118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高性能工业铝材及相关制品业务。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摩托车、自行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制造;高新技术有色金属材料生产、加工;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有色金属、复合材料及其应用产品和相关产品的成品、半成品的研发、研制;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组装,LED灯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提供销售产品的技术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子结构件。

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台湾巨大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陆为捷安特集团)控股子公司。

鼎镁科技专注于高性能工业铝合金和镁合金材料及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公司秉承“研发高投入、生产高效率、出货可追溯、品质有保障”的理念,拥有从材料研发、熔炼铸棒、模具设计、挤压成型、锻造、焊接、旋压、热处理、精密加工、表面处理、到零部件装配的全套生产工艺,形成以高性能轻量化新材料制备为核心的全流程工业生产体系,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行业、轨道交通、医疗器械、航空航天、摩托车、自行车等多个领域。

发展进程

2013年4月,涂子谦和涂子欣2人签署《鼎镁(昆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3,500万美元设立鼎镁有限,其中涂子谦出资1,7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50%,以美元现汇投入;涂子欣出资1,7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50%,以美元现汇投入。

2013年5月26日,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举办外资企业“鼎镁(昆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批复》(昆开资[2013]27号),批复同意鼎镁有限的设立。

2013年6月4日,鼎镁有限取得了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13]97443号)。

2013年6月17日,鼎镁有限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83400052507)。

2021年2月15日,鼎镁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各发起人一致同意以鼎镁有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天职国际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人民币104,815.16万元,扣除专项储备人民币1,895.99万元后的净资产人民币102,919.17万元为基础,按1:0.3498比例折股3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36,00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出资,其余66,919.17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设立鼎镁科技。

2021年3月10日,天职国际对鼎镁科技设立时的出资情况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406号)。

2021年3月22日,鼎镁科技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21年3月26日,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外商投资公司变更报告回执》(编号:IR202103230304HRE),对本次改制设立进行了备案。

鼎镁有限自设立以来,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为2020年鼎镁有限反向吸收合并捷轻科技。

2020年8月22日,鼎镁有限的唯一股东捷轻科技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1)通过《关于鼎镁吸收合并捷轻之整体方案的议案》,同意将鼎镁有限与捷轻科技吸收合并,鼎镁有限作为存续主体,捷轻科技办理注销登记,本次吸收合并方案将拆分为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步,捷轻科技与鼎镁有限从母子公司变更为兄弟公司,即捷轻科技将所持鼎镁有限100%股权转让予捷轻科技现股东;第二步,兄弟公司捷轻科技与鼎镁有限实现吸收合并,鼎镁有限作为存续主体,捷轻科技办理注销登记。

(2)通过《关于捷轻转让鼎镁100%股权予捷轻6位股东并授权涂季冰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同意捷轻科技将持有的鼎镁有限100%股权转让予捷轻科技的6名股东,即:大金控股、众御有限、鼎镁创利、鼎镁创汇、鼎镁创鑫、鼎镁创佳。

6名股东将分别按其所持有的捷轻科技股权比例受让鼎镁有限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不支付对价。

2020年9月11日,鼎镁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与捷轻科技合并,合并方式为吸收合并,鼎镁有限继续存续,捷轻科技注销,其所有财产、债权、债务由鼎镁有限承继。

2020年12月24日,鼎镁有限完成吸收合并捷轻科技本次被吸收合并方捷轻科技系鼎镁有限原控股股东,自报告期初起即与发行人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重组双方业务具有相关性,本次重组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优化公司治理,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2008)第3号》的规定,本次吸收合并未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捷轻科技2019年末(年度)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三项指标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100%,发行人重组后已运行一个会计年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2008)第3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