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推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与数字城市领域各类应用场景的深度融合。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2015年成立以来,以萨技术一直专注于推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与数字城市领域各类应用场景的深度融合。
公司基于计算机视觉技术及实时分析数据库技术,并结合公司对行业的深刻理解,搭建完整的业务软件支撑体系,已广泛应用于平安城市及数字政府等领域,实现了场景化应用落地,主要为公安、交管、政法委等政府部门提供以车辆识别、人脸识别、轨迹追踪、行为检测、多维融合分析等功能为核心的应用软件、配套硬件及相关服务。
公司的主要产品基于自研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具备“高并发、高性能、高可用、低延时”的特点,解决平安城市和数字政府领域政府机关监管难度大、人力耗费严重、数据挖掘难度高、主动管理能力缺失等普遍行业痛点,致力于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化落地及数字城市管理领域的智慧化转型升级。
以萨技术是由自然人李凡平、王堃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0日,李凡平和王堃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了两人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以萨技术的有关事宜。
以萨技术设立时的公司名称为北京以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由李凡平认缴出资额490万元,占比98%,以货币出资;由王堃认缴出资额10万元,占比2%,以货币出资。
2015年11月30日,以萨技术召开创立大会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股份公司筹建情况的报告》《关于制定北京以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与以萨技术设立有关的议案。
2015年12月24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以萨技术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5MA002Q6M79的《营业执照》。
2015年12月2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50536号《验资报告》,对以萨技术截至2015年12月28日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28日,以萨技术的实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