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化学纤维原液着色和先进功能改性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办于1995年5月,专注于化学纤维原液着色和先进功能改性材料生产和研发,主营产品涵盖高品质色母及功能母粒、环保水性纳米色浆、光学电子油墨等,其应用范围为化学纤维制品、汽车工业、电子电器产品、光学材料等高科技新材料领域。
宝丽迪于2020年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上市。
宝丽迪自2011年以来至今,一直是国内化纤母粒行业领军企业,公司现拥有宝丽迪(宿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江西欣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土耳其PPM、耀科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宝丽迪(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六个下属子公司,在江苏苏州、福建厦门、江苏宿迁、海外土耳其、江西九江设有五个生产基地。
宝丽迪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技术研发和创新方面有着非凡的实力和深厚的积累。
公司不仅拥有一只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还与东华大学、四川大学、北京服装学院、苏州大学、长三角先进材料研究院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承担国家重点项目,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概况公司始终专注于化学纤维原液着色技术及先进功能改性材料的研发、生产与产业化应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能材料解决方案及全方位的技术支持服务。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行业划分原则,经认定,公司主营业务归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C29)。
原液着色技术又称纺前染色技术,是指在聚酯聚合阶段或者聚合物熔体中加入着色剂,再直接纺丝得到有色纤维的技术。
该技术省却了下游染前处理、高温高压染色等工序,降低了产业链的资源、能源消耗。
据测算,与常规染色相比,聚酯纤维原液着色可大幅减少水耗、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同时原液着色使得着色剂均匀分散于基体界面并与之相容,令纤维纺织品在外观颜色和使用性能上更具优势。
原液着色技术作为一种环保染色技术,有效解决了纺织品印染过程中高能耗、高排放的问题,简化了聚酯纤维产业链生产工序并优化了成本,是发展绿色纤维的关键技术。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引进原液着色纤维生产技术;进入21世纪,随着技术的进步及市场对绿色纤维的引导,原液着色技术开始广泛应用。
目前,色母粒法和原位聚合法是聚酯纤维原液着色的两种主要方法,其中色母粒法具有生产稳定、设备污染少且颜色调节相对灵活的特点,是目前聚酯纤维原液着色普遍采用的方法。
色母粒法又称原液母体着色法,是将色母粒与聚酯切片按比例混合熔融纺丝,或者经在线添加技术将色母粒与聚酯熔体混匀纺丝制得有色纤维的方法。
色母粒是一种浓缩颜料复合物,由颜料、分散剂和载体树脂混合熔融造粒制备,其制备难点在于促进颜料、分散剂和载体树脂三者相容。
2025年上半年,母粒行业在经历调整后,呈现出稳健发展的态势。
随着全球经济逐步复苏,塑料制品、化纤等下游行业需求持续回暖,为母粒行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特别是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的背景下,母粒产品的市场需求呈现增长态势。
绿色新政,对传统染色工艺实施更严格的环保限制,这为具有节能减排优势的原液着色技术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我国母粒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体系。
2025年上半年,行业呈现出以下显著特征:(1)产业集中度持续提升,龙头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规模优势不断扩大市场份额;(2)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功能性、差异化产品占比稳步提高;(3)智能制造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化、自动化生产设备广泛应用;(4)产业链协同效应增强,上下游企业合作更加紧密。
当前母粒行业的技术发展主要呈现以下方向:(1)分散技术的广泛应用,显著提升了产品的着色性能和稳定性;(2)多功能复合技术日趋成熟,单一产品可同时满足着色和改性双重需求;(3)智能制造技术深入应用,生产过程的精准控制和效率提升明显;(4)环保型助剂等研发取得突破,产品环保性能持续改善。
(二)公司主营业务分析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母粒供应商,主营业务涵盖化学纤维原液着色和功能改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着色解决方案和专业技术支持,产品广泛应用于化纤、塑料等多个领域。
公司在化纤+颜色领域已构建完善的产品矩阵,并持续在性能提升与质量控制方面发力,主要包括:(1)色母粒:涵盖黑色、白色、彩色母粒及消光母粒,满足客户基础着色需求;高性能色母粒持续开发高色牢度彩色母粒、特黑母粒及锦纶色母粒(2)功能母粒:聚焦化纤行业,整合阻燃、抗菌、导电、凉感、保暖、光致变色等功能,重点开发兼具舒适性与功能性的高端产品,为客户创造额外价值;(3)新型材料产品:推出液体色浆、色油及COFs材料等创新产品。
2025年上半年,为满足进一步发展需求,公司正式成立第二事业部,主攻膜塑+功能方向,持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1)聚酯薄膜母粒:聚焦BOPET领域,重点开发适用于MLCC离型膜、光学膜、窗膜等场景的开口母粒、绝缘母粒、阻燃母粒及阻隔母粒;同时向BOPP、BOPA及TPU、TPEE功能薄膜母粒领域延伸,开发兼具舒适性与功能性的高端产品;(2)高效载液母粒:重点突破高浓低粘液体助剂母粒与热敏感液体助剂母粒技术,解决液体助剂在添加、定量、分散等环节的行业难题及储运不便问题,使其更好的在纤维、塑料及薄膜领域得以应用。
(三)经营模式(1)研发模式公司研发模式主要分为两类:1)公司针对市场需求或潜在需求进行研发。
公司销售部、研究院根据市场调研信息,判断分析市场需求或潜在需求。
研究院根据分析结果,研究新的产品配方,并不断调整和试制样品。
待产品达到预期效果后,由销售部进行市场推广;2)公司根据客户具体需求进行定向研发。
销售部收到客户来样和产品性能要求后转交技术部门,由其进行配方的设计研发。
技术部门经过不断的调整和试制,形成最终样品,交由客户确认。
(2)生产模式公司一般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公司销售部接到客户订单后通知技术部,由技术部开具生产通知单交由生产部门生产。
产品完工后,质量部进行抽样测试,检测合格后成品包装入库。
另外,对于黑色母粒等客户常用品种,公司则会依据历史销售经验,进行一定备库。
(3)销售模式公司具有完整的营销业务管理体系。
根据客户是否为终端使用者,公司将销售模式分为直供终端模式与贸易商模式。
直供终端模式是指公司直接面向终端使用者获取订单、签订销售合同、建立销售关系。
贸易商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销售给贸易商,再由其销售给终端使用者。
公司与贸易商签订购销合同,并向贸易商开具发票及收取货款。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直供终端模式为主,以贸易商模式为辅。
(4)采购模式公司设置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及设备采购,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载体切片、炭黑、颜/染料、钛白粉及各种添加剂。
公司原材料采购的基本流程是:技术部门根据销售预测和订单情况分解出各种生产物料的需求,同时考虑研发物料需求,并根据库存情况,填写物料清单。
采购部根据物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等指标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以确定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进行采购。
另外,随着市场份额的扩大,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的可靠性。
原材料采取议价的方式进行采购,并根据市场行情及时与供应商协商,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
(四)公司的市场地位公司自设立以来,便致力成为“原液着色技术”的引领者和推广者。
公司现拥有多处生产基地,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未来,宝丽迪将进一步坚持客户需求导向,加大科研投入,积极探索市场,持续深耕母粒行业及原液着色相关领域。
2002年12月10日,苏州聚星、香港恒英签署《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拟共同设立宝力塑胶,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2002年12月11日,苏州市相城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相外资(2002)345号《关于苏港合资经营企业“苏州宝力塑胶材料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意设立合资公司宝力塑胶。
2002年12月13日,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苏苏总字第012532号)。
2018年5月3日,宝力塑胶召开股东会,决议宝力塑胶以2018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会师报字[2018]第ZA51629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18,836.37万元按1:0.2739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160.00万元,其余13,676.37万元进入资本公积。
同日,宝丽迪9位发起人徐毅明、徐闻达、聚星宝、铕利合盛、新苏化纤、龚福明、朱建国、杨军辉、袁晓锋签订了《发起人协议》。
2018年5月18日,宝丽迪召开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发起人将原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情况进行审核的议案》、《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18年5月1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5171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8年5月18日,宝丽迪(筹)已将宝力塑胶截至2018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8,836.37万元,按1:0.2739的比例折合注册资本5,160.00万元,净资产大于股本的13,676.3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6月15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7439440375)。
2017年10月9日,宝力塑胶与徐毅明、徐闻达、聚星宝签订《苏州宝力塑胶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徐毅明、徐闻达以其持有的泗阳宝源100.00%股权(截至2017年6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9,294.85万元)为对价,取得宝力塑胶出资额821.11万元。
2017年10月26日,宝力塑胶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654.70万元增至1,475.81万元,股东徐闻达、徐毅明各以泗阳宝源50.00%股权增资410.55万元。
2017年11月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5193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10月9日止,宝力塑胶已收到徐毅明、徐闻达用以出资的泗阳宝源100.00%股权,对应新增注册资本821.11万元。
2017年11月8日,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7439440375)。
2017年11月10日,徐毅明与铕利合盛、龚福明、杨军辉、朱建国、袁晓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徐毅明将其持有的宝力塑胶9.05%、3.00%、1.50%、1.50%、0.70%股权分别以1,398.09万元、463.21万元、231.60万元、231.60万元、108.0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铕利合盛、龚福明、杨军辉、朱建国、袁晓锋。
2017年11月15日,宝力塑胶、聚星宝、徐毅明、徐闻达与新苏化纤签署《增资协议》,由新苏化纤以货币出资1,662.21万元认购73.00万元出资额,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次日,宝力塑胶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新苏化纤前述增资事项,公司注册资本由1,475.81万元增加至1,548.81万元。
2017年12月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5203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11月23日止,宝力塑胶已收到新苏化纤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017年11月30日,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7439440375)。
2018年7月3日,宝丽迪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凯至投资、埭溪创投、中纺资产、中咨兰德4名投资者合计向宝丽迪增资240.00万元,宝丽迪注册资本增至5,400.00万元。
同日,宝丽迪及其原股东分别与凯至投资、埭溪创投、中纺资产、中咨兰德签订《投资协议》,凯至投资、埭溪创投、中纺资产、中咨兰德各以货币出资937.00万元、425.90万元、425.90万元、255.50万元,分别认购宝丽迪新增股份110.00万股、50.00万股、50.00万股、30.00万股,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7月2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5216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8年7月24日止,宝丽迪已收到4名新股东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018年8月1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7439440375)。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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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军辉 | 2025-08-14 | -105000 | 33.24 元 | 1348200 | 高管 |
杨军辉 | 2025-07-22 | -5000 | 31 元 | 1453200 | 高管 |
杨军辉 | 2025-07-17 | -15000 | 30.24 元 | 1458200 | 高管 |
朱建国 | 2025-07-17 | -120000 | 30.26 元 | 1091000 | 董事、高管 |
杨军辉 | 2025-07-16 | -10000 | 30.02 元 | 1473200 | 高管 |
朱建国 | 2025-07-16 | -25000 | 29.97 元 | 1211000 | 董事、高管 |
杨军辉 | 2025-07-15 | -20000 | 30.22 元 | 1483200 | 高管 |
朱建国 | 2025-07-15 | -5000 | 30.23 元 | 1236000 | 董事、高管 |
杨军辉 | 2025-07-14 | -70000 | 30.13 元 | 1503200 | 高管 |
朱建国 | 2025-07-14 | -100000 | 30.16 元 | 1241000 | 董事、高管 |
蒋志勇 | 2025-07-11 | -17000 | 29.83 元 | 53400 | 高管 |
田雪峰 | 2025-07-11 | -30000 | 29.81 元 | 90000 | 高管 |
杨军辉 | 2025-07-11 | -45000 | 29.98 元 | 1573200 | 高管 |
朱建国 | 2025-07-11 | -50000 | 29.91 元 | 1341000 | 董事、高管 |
陈劲松 | 2024-12-20 | -330600 | 31.43 元 | 9257200 | 董事、高管 |
陈劲松 | 2024-12-19 | -206800 | 31.73 元 | 9587800 | 董事、高管 |
陈劲松 | 2024-12-18 | -410000 | 31.45 元 | 9794600 | 董事、高管 |
陈劲松 | 2024-12-10 | -228700 | 34.59 元 | 10204600 | 董事、高管 |
陈劲松 | 2024-12-05 | -323000 | 34.76 元 | 10433300 | 董事、高管 |
袁晓锋 | 2024-08-15 | -180000 | 18.5 元 | 542200 | 董秘、高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