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检测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冠卓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12日,是河北省国资委下属控股企业,是集检测、科研、咨询,培训为一体的第三方综合性检测机构。
公司先后注册成立河北冠卓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黑龙江冠卓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并于2019年8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证券简称“冠卓检测”,证券代码“873352"。
公司一贯奉行“科学严谨,公正准确,及时高效、服务优质”的质量方针,以完备的技术力量竭诚为各方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检测服务。
2013年9月2日,元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冠卓有限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拟设立企业的名称为“河北冠卓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2日,石家庄金润利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金润利得设验字[2013]第104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9月12日止,股东认缴的1,000.00万元注册资本已经缴足。
2013年9月12日,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有限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13013200001347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9月16日,冠卓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原股东樊丽君将所持有的占公司10%的出资额10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以1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剑;同意原股东王德润将所持有的占公司10%的出资额10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以1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剑。
本次出资额转让价格为1元/元注册资本。
转让价格系出让方和受让方平等协商。
同日,上述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了《转让协议》。
2015年9月21日,元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有限公司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8年6月8日,有限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决定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8年5月18日,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亚会(冀)审字[2018]第3174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月31日,有限公司净资产审计值为人民币41,318,367.08元。
2018年5月31日,开元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18]第362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1月31日,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4,288.90万元,评估增值157.06万元,增值率3.80%。
2018年7月11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决议,同意以2018年1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将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41,318,367.08元中3,163万元折为公司股份总额3,16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超过股本的部分9,688,367.08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7月11日,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冀国资发产权管理〔2018〕56号《关于河北冠卓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涉及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冠卓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8年7月31日,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股份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132078752288T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