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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太照明 - 920339.BJ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2-11-17
上市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英文名
Jiangsu Ever-tie Lighting Co.,Ltd
成立日期
2013-11-20
注册地
江苏
所在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恒太照明
股票代码
920339.BJ
上市日期
2022-11-17
大股东
李彭晴
持股比例
36.563 %
董秘
夏卫军
董秘电话
0513-80290019
所在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狄海英;郑龙
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206910831708217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江苏
成立日期
2013-11-20
法定代表人
李彭晴
董事长
李彭晴
企业电话
0513-68223333,0513-80290019
企业传真
0513-68223338
邮编
226010
企业邮箱
info@evertielighting.com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兴东路18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LED照明产品生产、研发及销售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照明灯具;从事上述产品和机电产品、消防设备、通讯器材的进出口、批发业务;照明工程安装。(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前置许可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环保、智能照明灯具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LED照明产品生产、研发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照明、办公照明、商业照明,致力于成为一流的工业和商业空间综合的照明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照明解决方案和专业服务。

公司主要采用ODM为主、OEM为辅的直接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8,127,263.89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5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26,353.54元,同比下降23.6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17,133,762.77元,同比下降21.79%。

毛利率为19.85%,同比增加1.81%。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92,849,881.84元,同比减少1.7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86,057,854.56元,同比减少4.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66元,同比减少0.7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为:(1)受4月份美国贸易政策影响,客户因为政策不确定性减少下单;(2)目前部分越南出货集装箱货轮需靠泊中国港口后再去往北美,越南工厂交货船期较长。

上述因素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3.59%。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1)LED照明行业存量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为保证订单采用降价策略销售;(2)部分型号灯具由于前期质量问题产生的客诉,2025年上半年仍在延续处理中,公司给予客户价格折让,导致销售价格下降;(3)二季度人民币升值,公司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

2025年上半年,面对风云变幻、充满不确定性的外部环境,公司秉持稳扎稳打的发展路径,深耕LED工商业照明灯具细分市场。

公司着力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稳固合作根基,同时,积极开拓新市场、研发新产品,寻求新的增长点。

重视产品质量,加大技术投入,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与品质保障。

此外,公司重点加大对越南制造工序的投资力度,进一步提升越南恒太的本土化服务能力,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供应效率。

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公司将继续秉持创新、务实、进取的精神,不断适应市场变化,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进而为广大股东创造更为优异的业绩回报。

发展进程

2013年11月6日,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06000172)名称预先登记[2013]第11040059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由黄华和李彭晴共同出资设立“江苏恒太照明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0日,经江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瑞会内验(2013)第648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3年11月20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3年11月20日,李彭晴、黄华签署了《公司章程》。

2013年11月20日,有限公司取得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编号为(06910053)公司设立[2013]第11200003号《公司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以及注册号为32069100008148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南通综合保税区A区2号标准厂房第四层;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照明电器、机电产品、消防设备、通讯器材的销售、设计;照明工程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201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1)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资到12000万元,其中黄华认缴出资3600万元,李彭晴认缴出资8400万元。

一期实缴2300万元,在原500万元注册资本金基础上,由原股东李彭晴投入资本金1610万元,由原股东黄华投入资本金690万元;本次增资前后,公司股东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2)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照明灯具生产;照明电器、机电产品、消防设备、通讯器材的销售、设计;照明工程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3)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13年12月27日,经无锡嘉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锡嘉会验(2013)第2540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3年12月27日,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第一期出资人民币23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3年12月27日,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了编号为(06910066)公司变更[2013]第12270001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有限公司本次变更。

2018年12月3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拟以2018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以不高于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万隆评报字(2018)第10384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20,890.62万元。

同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8]第021496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78,133,970.91元。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经审计净资产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共计折合股本2,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由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9年1月5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20012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江苏恒太照明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筹)全体股东已于2018年12月18日将经审计和评估的资产178,133,970.91元折合实收资本2600万元,余额进入资本公积152,133,970.91元。

公司(筹)已就与资产相关的资产、负债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

2018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设立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一系列议案,并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2018年12月29日,公司取得了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910831708217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

公司注册资本2,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彭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