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改性塑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003)成立于2006年6月,是一家专注于改性塑料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位于中国江苏省张家港。
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上市公司,江苏博云以向世界级的工业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解决方案为目标,致力于在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的细分领域内深入挖掘市场潜力,精准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持续创新能力,已经掌握了改性塑料领域的核心技术,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技术体系。
江苏博云拥有国家CNAS认证实验室,并且技术中心被授予为江苏省苏州市市级技术中心。
此外,公司与南京工业大学联合设立了高分子材料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了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同时与国内顶尖学府如中国科技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郑州大学、天津大学等建立了产学研联合开发关系,确保其在高分子加工领域教育与科研的最前沿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
目前,公司已获得有效授权专利31项,自2010年起连续被评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2年12月被评定为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江苏博云的产品涵盖了高性能改性尼龙、改性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改性聚酯、工程化聚烯烃及色母粒和功能性母粒等,广泛应用于电动工具、汽车零部件、家用电器、电子电气、家居制品、医疗器械、轨道交通(高铁)等多个行业领域。
公司秉持“客户第一,成果导向”的核心价值观,已在国内改性塑料行业中建立起独特的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成为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的重要供应商。
展望未来,江苏博云将持续在“聚焦客户的压力和挑战,通过材料科技的进步与创新,帮助客户取得更大的成功”的使命指引下,致力于实现“成为世界级工业客户的首选材料供应商”的愿景。
在持续创新与研发的征途中,江苏博云将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行业发展注入活力,为实现美好的发展前景而努力。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1、主营业务的基本情况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塑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改性塑料行业是一个涵盖范围极为广泛的行业,其下游应用涉及各类工业制品。
公司长期以来专注于部分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的细分领域,深入研究市场发展变化和客户需求,持续投入资源进行创新与研发,在多个细分领域内已经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拓展产品类别。
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改性塑料行业中具有独特竞争优势及较强品牌影响力的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高性能改性尼龙、高性能改性聚酯、工程化聚烯烃、改性特种工程塑料及色母粒和功能性母粒等,广泛应用于电动工具、汽车零部件、家用电器和消费电子等领域。
2、主要产品公司产品主要分为五大类,其中高性能改性尼龙系列主要包含改性PA6、改性PA66等,高性能改性聚酯系列主要包含改性PC/PBT、改性PC/ABS、改性PBT等,工程化聚烯烃系列主要包含改性PP等,改性特种工程塑料系列主要包含改性PPA、改性PPS等,色母粒及功能性母粒系列主要为各类色母粒和功能性母粒。
公司主要材料产品系列及市场领域应用场景如下: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公司的采购品主要以产品BOM表中包含的生产性材料为主,主要包括PA、PC、PP、玻璃纤维、PBT、ABS等基础化工原材料,生产加工助剂、色粉以及其他辅助材料等。
对于上述原材料,公司采购部门综合考虑交期、品质、成本、环保和客户的需求等因素谨慎地向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公司采购业务由供应链部门具体负责,供应链部门根据销售预测计划以及目前销售订单,结合生产部门制定的生产计划制定具体的物料需求计划,并引用ERP系统中的产品BOM表进行分解,制定ERP系统采购计划,由相关采购人员根据采购计划向合格供应商发送计划采购订单进行询价,最后确定供应商及价格并签订采购合同。
原材料运达后由仓库管理部对来料进行外观检验,在线实验室进行性能检验,检验合格后接收入库。
一般情况下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数量和库存情况按需采购相应的原材料,若遇到特定原材料市场供给紧张或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为保证原材料供应稳定,公司则会采取提前备货的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供应链部门依据研发部及其他部门提供的材料标准筛选供应商,每种原材料原则上至少选择2家供应商,经比价、议价、核价、资质审核、尽职调查、签署相关承诺后选择出适合公司发展的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公司每年对合格供应商就产品质量、交付准确性、超额运费发生次数、交付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对于评分80分以上为一级,为合格供应商;70至79分为二级,作为备选供应商;69分以下为三级,为不合格供应商。
2、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改性塑料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由于改性塑料产品应用广泛、性能多样化,不同客户对其颜色、强度、韧性、耐热性、抗冲击性等方面侧重不同,直销模式下公司可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快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新产品服务;公司直接客户一般为下游终端产品制造商或其上游的加工厂商。
公司产品主要按照销售给客户时是否需要出入中国海关、是否以人民币结算分为内销与外销,具体如下:公司内销业务主要由母公司开展,公司直接与中国境内客户就其需求协商一致后签订销售订单(合同),在订单(合同)约定期限内将产品生产完毕后按约定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待客户验收后最终实现销售。
公司外销业务根据客户所在地不同(货物是否运送至中国大陆境外)可以分为直接外销和境内外销,根据原材料来源不同可以分为一般贸易出口和进料加工复出口。
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小部分业务以马币结算。
公司直接外销是指客户所在地为中国大陆境外,公司产品生产完成后,货物通过海关并根据客户要求运送至境外。
境内外销是指客户所在地为中国大陆境内,公司产品生产完成后,货物通过海关并运送至境内保税区,由客户进口并最终运送至客户所在地。
公司外销业务除上述外,还包含少量境外子公司直接生产销售的业务,具体是指马来西亚博云采购原材料并在马来西亚组织生产,并直接销售给客户的模式。
3、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及关键影响因素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改性塑料生产行业,是行业内高品质、定制化改性塑料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是在自身长期运营实践中结合行业特点、上下游发展状况和需求以及国内外相关政策等综合因素形成的适合公司目前发展阶段的经营模式,适应行业客户多方面和个性化的需求特点,有利于公司有效参与行业竞争和进一步巩固竞争优势。
4、业务模式的创新性公司以向世界级的工业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解决方案为目标,不同于单纯生产和销售产品的传统经营模式,公司为客户提供了包括前期技术分析、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到专业技术支持服务等全过程的业务服务。
通过深入到客户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的全过程,公司不仅可与客户形成深入稳定的合作关系,增强客户粘性,同时也促进了公司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能力的提升。
公司的改性塑料各类产品生产工艺基本相似,主要区别在于各类产品所需的生产原料、配方以及添加的助剂(包括改性剂、填充剂、色粉等)有所不同。
此外,在发展过程中,公司专注于寻求部分较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的细分市场,较少涉足竞争激烈的大规模、同质化产品的竞争领域;在发展过程中坚持不单纯追求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规模、不单纯追求产品广泛覆盖各个类别,不以短期内迅速做大为主要发展目标,而是在相关细分领域内深入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在原材料研究、配方开发及优化、添加剂优化、工艺流程设计和优化等各方面持续投入资源进行研发,从而在细分领域内形成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技术和产品。
报告期内,上述影响因素及发行人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时期内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坚持做强主业的长期发展战略,致力于改性塑料主营业务,聚焦自身硬实力的增长,通过深化与终端客户在多个产品的合作,全面地强化与打磨产品领域。
报告期,公司稳固扎根电动工具、汽车零部件、家用电器和电子电气等领域,坚持研发制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品质改性塑料、不断突破产品的附加值上限,强化自身在产业链上的差异化价值及技术壁垒,始终坚持在自己的专长领域,以快速和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服务世界级的工业客户,为他们带来比以往更高的价值,帮助客户取得更大的成功。
苏州博云塑业有限公司是由自然人吕锋、刘洋、龚伟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于2006年6月27日在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注册号为3205820000966553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货币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吕锋、刘洋及龚伟各实缴出资40.00万元、30.00万元及30.00万元人民币。
首次出资由苏州中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信验字(2006)06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8年9月21日,苏州博云股东会审议通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衡审字[2018]02141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为59,865,984.78元,全体发起人同意以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59,865,984.78元中的4,250.00万元折合为变更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4,250.00万元,即股本4,2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账面净资产值剩余部分17,365,984.78元计入资本公积。
各发起人按原出资比例持有折合股本后的股份。
2018年11月13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整体变更相关议案。
苏州博云以截至2018年7月31日经天衡审计的净资产59,865,984.78元按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4,2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净资产17,365,984.78元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江苏博云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于2018年12月10日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827888919524的《营业执照》。
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原1,500.00万元增至1,533.75万元。
新增股东邓永清向公司增资18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2.50万元,其余157.5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新增股东刘艳国向公司增资9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1.25万元,其余78.75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9年6月19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衡验字(2019)00081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予以验证。
2017年12月25日,公司在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龚伟将其持有的苏州博云5.5%股权(对应出资额84.35625万元)转让给苏州蓝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3,208.3333万元;同意龚伟将其持有的苏州博云2.5%股权(对应出资额38.34375万元)转让给太仓衍盈壹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权转让价格为1,458.3333万元;同意龚伟将其持有的苏州博云2%股权(对应出资额30.6750万元)转让给苏州亿新熠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价格为1,166.6667万元;同意龚伟将其持有的苏州博云2%股权(对应出资额30.6750万元)转让给苏州缘尔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价格为1,166.6667万元。
2018年7月6日,公司在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8年9月21日,苏州博云股东会审议通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衡审字[2018]02141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为59,865,984.78元,全体发起人同意以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59,865,984.78元中的4,250.00万元折合为变更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4,250.00万元,即股本4,2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账面净资产值剩余部分17,365,984.78元计入资本公积。
各发起人按原出资比例持有折合股本后的股份。
2018年11月13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整体变更相关议案。
2018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实施公司员工股权激励的议案;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张家港市众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韬管理”)以人民币499.2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120万股。
2019年4月3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2019年5月16日,江苏博云就本次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827888919524。
2019年6月20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验字[2019]00083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予以验证。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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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国 | 2024-06-06 | 300 | 20.7 元 | 530200 | 董事、高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