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改性塑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003)成立于2006年6月,是一家专注于改性塑料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位于中国江苏省张家港。
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上市公司,江苏博云以向世界级的工业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解决方案为目标,致力于在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的细分领域内深入挖掘市场潜力,精准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持续创新能力,已经掌握了改性塑料领域的核心技术,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技术体系。
江苏博云拥有国家CNAS认证实验室,并且技术中心被授予为江苏省苏州市市级技术中心。
此外,公司与南京工业大学联合设立了高分子材料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了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同时与国内顶尖学府如中国科技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郑州大学、天津大学等建立了产学研联合开发关系,确保其在高分子加工领域教育与科研的最前沿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
目前,公司已获得有效授权专利31项,自2010年起连续被评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2年12月被评定为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江苏博云的产品涵盖了高性能改性尼龙、改性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改性聚酯、工程化聚烯烃及色母粒和功能性母粒等,广泛应用于电动工具、汽车零部件、家用电器、电子电气、家居制品、医疗器械、轨道交通(高铁)等多个行业领域。
公司秉持“客户第一,成果导向”的核心价值观,已在国内改性塑料行业中建立起独特的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成为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的重要供应商。
展望未来,江苏博云将持续在“聚焦客户的压力和挑战,通过材料科技的进步与创新,帮助客户取得更大的成功”的使命指引下,致力于实现“成为世界级工业客户的首选材料供应商”的愿景。
在持续创新与研发的征途中,江苏博云将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行业发展注入活力,为实现美好的发展前景而努力。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上半年采购单价较高的原因在于高单价物料的采购量较大,占用了较大的采购预算,进而提升了整体的平均采购单价。
而下半年通过减少高单价物料的采购量,有效控制了采购成本,使得整体平均采购单价显著降低。
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从事化肥行业从事农药行业从事氯碱、纯碱行业1、概述报告期,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4,774,068.16元,同比上升27.37%;实现利润总额163,315,982.62元,同比上升22.31%;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41,060,144.81元,同比上升22.24%。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无重大变化。
公司坚持做强主业的长期发展战略,致力于改性塑料主营业务,聚焦自身硬实力的增长,通过深化与终端客户在多个产品的合作,全面的强化与打磨产品领域。
报告期,公司稳固扎根电动工具、汽车零部件、家用电器和消费电子等领域,坚持研发制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品质改性塑料、不断突破产品的附加值上限,强化自身在产业链上的差异化价值及技术壁垒,始终坚持在自己的专长领域,以快速和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服务世界级的工业客户,为他们带来比以往更高的价值,帮助客户取得更大的成功。
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30.59%,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规模增加,结转成本相应增加所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11.28%,主要是本期管理人员工资及附加增加所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5.82%,主要是本期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024年,研发费用1977.35万元,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2.37%,主要是本期研发产品战略调整,进行组织优化所致。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有效授权专利34件,其中发明29件,实用新型5件,国知局受理中专利19件。
苏州博云塑业有限公司是由自然人吕锋、刘洋、龚伟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于2006年6月27日在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注册号为3205820000966553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货币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吕锋、刘洋及龚伟各实缴出资40.00万元、30.00万元及30.00万元人民币。
首次出资由苏州中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信验字(2006)06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8年9月21日,苏州博云股东会审议通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衡审字[2018]02141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为59,865,984.78元,全体发起人同意以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59,865,984.78元中的4,250.00万元折合为变更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4,250.00万元,即股本4,2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账面净资产值剩余部分17,365,984.78元计入资本公积。
各发起人按原出资比例持有折合股本后的股份。
2018年11月13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整体变更相关议案。
苏州博云以截至2018年7月31日经天衡审计的净资产59,865,984.78元按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4,2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净资产17,365,984.78元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江苏博云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于2018年12月10日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827888919524的《营业执照》。
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原1,500.00万元增至1,533.75万元。
新增股东邓永清向公司增资18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2.50万元,其余157.5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新增股东刘艳国向公司增资9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1.25万元,其余78.75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9年6月19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衡验字(2019)00081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予以验证。
2017年12月25日,公司在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龚伟将其持有的苏州博云5.5%股权(对应出资额84.35625万元)转让给苏州蓝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3,208.3333万元;同意龚伟将其持有的苏州博云2.5%股权(对应出资额38.34375万元)转让给太仓衍盈壹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权转让价格为1,458.3333万元;同意龚伟将其持有的苏州博云2%股权(对应出资额30.6750万元)转让给苏州亿新熠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价格为1,166.6667万元;同意龚伟将其持有的苏州博云2%股权(对应出资额30.6750万元)转让给苏州缘尔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价格为1,166.6667万元。
2018年7月6日,公司在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8年9月21日,苏州博云股东会审议通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衡审字[2018]02141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为59,865,984.78元,全体发起人同意以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59,865,984.78元中的4,250.00万元折合为变更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4,250.00万元,即股本4,2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账面净资产值剩余部分17,365,984.78元计入资本公积。
各发起人按原出资比例持有折合股本后的股份。
2018年11月13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整体变更相关议案。
2018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实施公司员工股权激励的议案;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张家港市众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韬管理”)以人民币499.2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120万股。
2019年4月3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2019年5月16日,江苏博云就本次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827888919524。
2019年6月20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验字[2019]00083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予以验证。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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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国 | 2024-06-06 | 300 | 20.7 元 | 530200 | 董事、高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