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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能源 - 605028.SH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1-07-12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企业英文名
Ningbo Shimao Energy Co.,Ltd
成立日期
2003-12-10
注册地
浙江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世茂能源
股票代码
605028.SH
上市日期
2021-07-12
大股东
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60 %
董秘
吴建刚
董秘电话
0574-62087887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翁伟;王晓康
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3028175627217X8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浙江
成立日期
2003-12-10
法定代表人
李立峰
董事长
李立峰
企业电话
0574-62102901,0574-62087887
企业传真
0574-62102901
邮编
315475
企业邮箱
shimaoenergy@shimaoenergy.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电力和蒸汽产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陆地管道运输;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杭州湾地区余姚滨海新城,为当地唯一的区域性热电联产企业向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周边电镀、食品园区提供集中供热。

现有2台75t/h(吨/时)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3台500t/d(吨/天)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1台12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6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1台12兆瓦抽凝式发电机组,设计日处理垃圾能力1,500吨,总装机容量为30兆瓦。

公司以“提供清洁、高效、稳定、可靠的综合能源服务”为宗旨,把余姚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作为首要任务,通过焚烧处置将生活垃圾转变为清洁能源,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公司坚持以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为主导,建立了成熟的技术研发体系,并培养了行业内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自公司创立以来一直服务于公司,在这十余年里,积累了丰富的垃圾焚烧、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管理经验,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营模式。

公司目前拥有多项专利,包括调整现有垃圾处理技术、燃煤热电联产技术等,以提高供电供汽运作效率,并在环保和节能方面形成了自己的优势。

公司为国内较早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领域的企业之一,在行业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及具备较为完备的技术和人才储备。

公司曾荣获“宁波节能先进单位”、“余姚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等称号,并通过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等审核。

此外,公司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与浙江大学共建科技合作工作站,积极与同行业公司开展技术交流,不断提高本公司的生产技术水平,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的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业务受到国家政策鼓励,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鼓励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

随着国家逐步重视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将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垃圾焚烧热电联产的产业化发展,公司未来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将有较大的发展前景。

随着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深度推进、浙江“世界级大湾区”的规划建设,中意宁波生态园作为长三角南翼重要产业区和前湾新区的主要组成部分,将成为长三角地区和浙江省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支点。

公司作为当地唯一的区域性热电联产企业向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周边电镀、食品园区提供集中供热业务,公司供热半径通常为10公里,供热辐射范围约300平方公里,在客户用汽需求量大及持续稳定的条件下,最远供热半径可达到15公里。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及经营层的领导下,充分利用园区地域及技术优势,积极稳妥推进技术改造项目,提高环保质量要求;提高生产运行的精细化管理模式,着力实现降本增效,为周边园区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热源,在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领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加快高质量构建区域内能源供给体系;积极开展投资者回报活动,提升资本市场信心;生产安全环保平稳可控,各项工作平衡有序推进,得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06.01万元,同比下降15.03%,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2,849.04万元,同比下降17.32%,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316.58万元,同比下降6.64%;扣非后净利润5,033.37万元,同比下降32.39%,半年度末总资产规模147,223.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31,044.53万元、分别比上年度末下降6.26%、4.71%;基本每股收益0.39元,同比下降7.14%。

报告期内扣非后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受周边供热用户需求下降,蒸汽销售量有所下降,受煤热价格联动影响,蒸汽销售价格同比也有所下降,同时固定资产折旧同比也有大幅增加,导致扣非净利润下降。

公司上半年主要经营工作情况如下:1、严抓安全责任落实,夯实防范根基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2025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下,继续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设备、重点管线、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成果显著。

公司积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和“2025年防汛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真实的危险场景,让员工在实践中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和操作技能,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

此外,公司注重安全培训的全覆盖,对工程项目进场前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组织公司主要负责人、安管员进行安全生产线下培训,不断更新安全管理理念和专业知识,提升安全管理团队的整体素养。

这些举措共同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筑牢了安全防火墙,夯实了安全防范根基,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安全事故及环保处罚事件发生,为企业的稳健运营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

2、细化管理降本增效,提高运营效益在生产运行方面,公司始终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置于重要位置,通过持续优化精细化管理模式,着力实现降本增效,切实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业绩。

一是提升内部管控能力,强化合规管理,生产运行部优化了燃烧调整,包括加强垃圾仓发酵管理,提升垃圾燃料的热值稳定性,通过考核激励加强了生产整体的操作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操作规范和考核标准,使生产运行更加规范、高效、稳定;二是提高现场综合调度生产工况能力,保障优先垃圾炉运营,合理调度安排垃圾炉与煤炉的产汽量及汽轮机配置,提升垃圾炉运行周期效率,提高生产效益;三是在满足环保排放要求下,加强了运行维保管理要求,不断提升环保辅材的效果,减少了辅料的消耗,增加了设备的稳定性,进而达到降本增效。

3、强化技改创新驱动,提升环保质量加大研发投入,强化科技创新项目研究,参加行业协会交流活动,推动技改实施,通过对设备设施进行改造,降低运行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全厂能源利用效率提升。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聚焦设备性能提升,实施了一系列关键举措,为企业高效运营注入新活力。

通过优化6号炉的热力性能,提升其能源利用效率与生产能力,有效提升了蒸汽蒸发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燃料消耗,为企业节约了生产成本;通过对5号炉的除灰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提升了5号炉的运行效率、降低人工操作强度并优化了烟道清洁效果;完成了3号汽轮机冷凝器技术改造工作,使蒸汽与冷却水能够更充分地接触,从而提高热交换效率;“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项目”生产线正在调试中;采用新型高硬度耐磨焊丝,有效减少配件采购费用。

这些举措的实施,从设备性能、生产流程、环保处理到成本控制,多维度提升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4、持续提升治理水平,传递公司价值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在制度建设上,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公司制订了《舆情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在信息披露与股东回报方面也有积极行动。

积极组织的“世茂能源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增进了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同时,公司顺利完成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工作。

这一举措不仅是对股东投资回报的切实体现,也彰显了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和稳定的发展态势,增强了股东对公司的信心。

发展进程

2003年12月10日,众茂集团、宏宇输变电与徐龙食品共同成立姚北热电,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2003年12月8日,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余中会验字(2003)第2416号”《验资报告》,验证姚北热电注册资本2,000万元缴纳到位,由众茂集团、宏宇输变电、徐龙食品分别以货币方式缴纳1,020万元、500万元、480万元。

2003年12月10日,姚北热电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姚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登记,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6年6月30日,姚北热电股东会经审议,决议同意众茂集团将其所持公司5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020万元)、宏宇输变电将其所持公司2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500万元)、徐龙食品将其所持公司24%的股权(对应出资额480万元)转让给世茂铜业。

本次股权转让之前,姚北热电尚未开工建设,主要原因为:姚北热电成立时,计划在姚北新区西北地块建设热电厂。

但由于该选址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受土地保护政策制约,故项目一直未能开工建设。

而世茂铜业拟建造自备电厂,经世茂铜业与众茂集团、宏宇输变电及徐龙食品沟通,上述原股东愿意配合世茂铜业完成热电厂选址的变更并随后转让其所持股权。

2005年12月31日,余姚市姚北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宁波众茂姚北热电项目变更选址的批复》(余工新[2005]69号),同意姚北热电将热电项目迁移到滨海工业园区。

在完成选址变更后,原股东将上述股权转让给世茂铜业,并且由于姚北热电尚未建设,股权转让价格为出资额2,000万元。

2006年6月30日,转让方众茂集团、宏宇输变电、徐龙食品与受让方世茂铜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众茂集团将其所持姚北热电51%股权作价人民币1,020万元、宏宇输变电将其所持姚北热电25%股权作价人民币500万元、徐龙食品将其所持姚北热电24%股权作价人民币480万元转让给世茂铜业。

2018年8月23日,姚北热电股东世茂投资决定将其所持有公司全部股权中1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200万元)、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600万元)、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600万元)分别转让给世茂铜业、李春华、李思铭。

股权转让完成后,世茂投资的出资额为9,600万元,世茂铜业的出资额为1,200万元,李春华的出资额为600万元,李思铭的出资额为600万元。

2018年8月23日,世茂投资分别与世茂铜业、李春华、李思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世茂投资将其所持有姚北热电10%的股权、5%的股权、5%的股权根据姚北热电于2018年7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值19,455.52万元,分别作价1,945.55万元、972.78万元、972.78万元转让给世茂铜业、李春华、李思铭。

2018年8月25日,姚北热电股东会经审议,决议同意公司在股权转让后组织机构保持不变,并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2018年12月18日,姚北热电股东会经审议,决议同意将姚北热电整体变更为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案为: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8〕8127号”《审计报告》,以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人民币199,158,162.91元,按照1:0.6025362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份1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折股后剩余净资产计入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各发起人以其持有的姚北热电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出资,变更前后其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同日,世茂能源的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8年10月22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坤元评报[2018]635号”《评估报告》,经评估,姚北热电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35,885,704.98元。

2019年1月8日,世茂能源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职工代表监事。

2019年1月1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9]11号”《验资报告》,验证世茂能源注册资本12,000万元到位。

2019年1月18日,世茂能源取得宁波市工商局换发的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8175627217X8,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