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市企业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新中港 - 605162.SH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1-07-07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Xinzhonggang Thermal Power Co.,LTD.
成立日期
1997-10-17
注册地
浙江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新中港
股票代码
605162.SH
上市日期
2021-07-07
大股东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74.66 %
董秘
密志春
董秘电话
0575-83122625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严海锋;张演硕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30683704477704R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浙江
成立日期
1997-10-17
法定代表人
谢百军
董事长
谢百军
企业电话
0575-83122625
企业传真
0575-83181278
邮编
312400
企业邮箱
xzg1129@163.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蒸汽产品业务,电力产品业务,压缩空气业务,电网侧独立储能业务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力、热力;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提供电力热力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中港;股票代码:605162)创建于1985年,是嵊州市重点骨干企业,主营业务为热力产品和电力产品的生产及供应。

公司采用背压热电联产的方式进行生产供应,该生产方式不但相比于传统凝汽发电厂、热电分产型企业,而且比抽凝式热电联产机组,更符合能源梯级利用的原则,彻底避免了大量冷凝端能源损失;又发挥新型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环保优势,集中治理污染物排放,使能源得到高效、清洁利用。

报告期新中港主营业务增长稳定,盈利能力良好,保持着行业内较高的毛利率。

公司通过打造以热定电的“高参数全背压机组配套新型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独特工艺,不断创新,在节约能源和清洁燃煤方面走在热电联产行业前列。

节约能源方面,公司通过多年持续的技术改造,创造了全国热电联产行业较低的能耗。

与近8年(2012年-2019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浙江省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厂”等行业统计数据相比,公司在供热标准煤耗明显低于或与行业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的情况下,供电标准煤耗远低于行业统计数据;2008年公司被国家发改委节能技术推广中心选为全国最佳节能实践案例(第108例)并在全国推广;根据浙江省经信委、浙江省统计局的审核,2014年6月、2015年6月浙江日报发布了全省高能耗行业产品单耗红黑榜,公司连续两年被评为同行业(热电联产)红榜第一名(即能耗最低,近年一共仅公布过这两次)。

作为同行业唯一一家“国家标准示范创建项目——热电联产能效提升节能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2020年6月,通过了中期验收。

清洁燃煤方面,公司经浙江省环保监测中心测试,2016年10月通过了由绍兴市环保局和绍兴市经信委组织的全厂超低排放(即按天然气发电机组排放标准)验收,是浙江省首个全厂通过超低排放验收的热电厂。

公司的超低排放工艺路线已作为《浙江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编制说明中唯一的热电厂案例,是浙江省经信委等六部门下发的《浙江省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行动计划》(浙经信电力〔2015〕371号)推荐的技术路线之一,是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所述的炉内脱硫和炉后高效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工艺相结合的典型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2019-2020年供电、供热碳排放强度远低于全国基准值。

商业规划

2025年上半年,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竞争激烈的产业形势,公司始终贯彻稳中求进的精神,顺应绿色低碳的转型趋势,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拓展新用户,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生产经营目标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一)生产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438.41万元,同比下降17.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181.04万元,同比下降4.62%。

报告期内,公司热电联产的电力和压缩空气的收入合计8,242.44万元,同比下降18.30%。

公司销售蒸汽132.82万吨,同比下降7.50%;蒸汽销售收入26,437.76万元,同比下降17.57%。

一方面,因报告期内化工园区的印染热用户需搬迁至“劳密”区块或其他印染企业内,印染企业的搬迁停产是蒸汽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根据煤热联动价格机制以及让利用户的低价战略,公司汽价同比下降11.53%,蒸汽销量和价格的下降导致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经营管理措施有如下几方面:1、提高机组运行管理水平、降低碳排放强度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高参数全背压的技术装备优势组织生产,不断提升机组运行管理水平,使全公司的热效率和㶲效率保持较高水平,1-6月公司综合热效率高达87.95%,为降低2025年碳排放强度奠定了基础。

2、积极拓展供热用户、注入发展后劲报告期内有浙江青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聚威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落户化工园区并开始使用公司蒸汽,公司成功对接浙江合利成药业有限公司等五家医药化工企业,做好用热前的服务工作。

同时,公司对迁出化工园区的印染用户,做好恢复供汽的服务。

公司保持与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的紧密沟通,“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力争在该公司试生产期间通汽。

该项目除满足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用热外,还将为陌桑三期(工厂化养蚕)、“劳密”区块的印染用户等工业企业供热。

3、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创新能力公司倡导员工终身学习,与东北电力大学等高等院校合作办班,以提升各专业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员工激励方案,激发员工工作、学习的动力,鼓励新技术的自主研发,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4年公司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4、注重品质保证、提升服务质量公司继续推行“三公开、三降低”措施,让用户充分了解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市场煤价、供热品质参数,规范供热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

报告期内煤价稳中有降,公司积极控制汽价,并保持在浙江省内、绍兴市内明显偏低的水平。

同时,公司鼓励并帮助用户进行节能技术改造,降低用户的生产成本。

(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1、2号机组设备更新升级改造项目2号机组设备更新升级改造项目属于工业领域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淘汰低效落后的TG-75/5.3-M36型号次高压次高温锅炉等用能设备1台(套),B7.5-4.9/0.785型号次高压次高温背压机等用能设备1台(套),7.5MW发电机等用能设备1台(套),更新购置型号TG-110/13.73-S超高压高温锅炉等用能设备1台(套),B15/12.9-0.785超高压汽轮机1台(套),15MW发电机用能设备1台(套),机组改造配套设施1套。

该项目已被列入2024年第三批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热效率和㶲效率,增加公司的供热能力以满足即将增长的用热需求。

2、耦合固废、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2024年1月,公司耦合生物质、固废的锅炉(2#、3#、4#、5#、7#)改造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审,目前2#、3#、7#锅炉先后改造完成,5#锅炉的耦合生物质、固废改造预计于2025年9月份完成。

同时,生产端与应用端保持紧密协同,生产生物质、固废的子公司浙再新中港在生产设备和工艺上作了较大改进,提高了原料的品质,为公司更大规模耦合生物质、固废创造了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耦合生物质、固废7,473.00吨,耦合比例进一步提高。

3、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管线全长8.3千米,终点为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厂区内,沿途分出通往“劳密”区块和嵊州陌桑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工业客户的供热管道。

项目建成后,公司的供热量必将上一个新台阶,也将为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发展进程

1997年1月23日,热电总公司、新中港电力签署《为建立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章程》,新中港有限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金16,000万元,热电总公司作为中方以设备、土地使用权及双方同意的其他资产出资,拟投入资产作价16,000万元,其中7,680万元作为出资,剩余金额由有限公司支付给热电总公司;新中港电力作为外方以人民币和/或等值美元的现金8,320万元出资。

1997年3月14日,浙江建设投资咨询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1997年2月28日,评估资产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其中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房屋建筑物(含土地),热电总公司拟用于合资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中的存货资产净值为11,209.34万元,资产评估值为15,368.91万元,评估结果有效期自1997年3月1日至1998年2月28日。

嵊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于1997年12月29日出具“嵊国资(1997)27号”《资产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对该《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1997年9月25日,嵊州市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出具“嵊计经外[1997]330号”《关于中外合资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1997年10月7日,嵊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嵊经贸字第25号”《关于同意“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批复同意有限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

1997年10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了批准号为“外经贸资浙府字〔1997〕8195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有限公司投资总额1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同日,有限公司取得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企合浙绍总字第00134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7年11月24日,中汇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7]5109号),对新中港有限截至2017年10月31日(审计基准日)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新中港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95,478,447.89元。

2017年11月25日,天源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7]第0449号),以2017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中港有限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47,226.25万元。

2017年11月25日,新中港有限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7年10月31日作为新中港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评估基准日。

2017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创立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根据股东提名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管理机构。

2017年12月12日,中汇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5362号),验证了上述整体变更。

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取得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83704477704R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