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市企业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新中港 - 605162.SH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1-07-07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Xinzhonggang Thermal Power Co.,LTD.
成立日期
1997-10-17
注册地
浙江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新中港
股票代码
605162.SH
上市日期
2021-07-07
大股东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67.52 %
董秘
密志春
董秘电话
0575-83122625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严海锋;张演硕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30683704477704R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浙江
成立日期
1997-10-17
法定代表人
谢百军
董事长
谢百军
企业电话
0575-83122625
企业传真
0575-83181278
邮编
312400
企业邮箱
xzg1129@163.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向全市150多家企业供热(低压、中压蒸汽),向空分等工业企业供应压缩空气,向电网公司供应上网电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是嵊州市重点骨干企业,企业前身嵊州市热电厂,创建于1985年,1997年10月改制成立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12月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嵊州市唯一的热电联产企业,共建热网约80公里。

公司全部机组为配套最新型环保节能CFB锅炉及高压、超高压、亚临界高效反动式背压机组。

主营业务为向全市三个开发区150多家企业供热(低压、高压蒸汽),向空分企业供应压缩空气,向电网公司供应上网电力。

2021年7月7日,公司在上交所主板成功上市,股票简称:新中港,股票代码:605162。

公司拥有多年的热电联产发展历程,重视技术创新,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体系。

公司前身于1992年投产了配置全国第一台双温分离循环流化床锅炉,获得了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一等奖、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2002年投产了全国首台高温高压13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全国首台用于热电联产的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的4#机。

2012年采用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新型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以及超高压参数的反动式背压机组(130吨/小时CFB锅炉,18兆瓦背压机组)的5#机投产。

2021年9月,6#机组即亚临界(一次再热)参数背压供热机组投入运营,该机组初参数首创全国同行业背压机组最高等级,在同样供热量下,亚临界机组比超高压机组的发电量再高25%。

2023年年底,7#机组80,000Nm3/h空压机项目投产,该项目是热电联产业务的产业链延伸,充分发挥了能源梯级利用优势,具有清洁高效、安全稳定和成本低等优点。

2024年7月,公司电网侧100MW/220MWh新型储能电站投入商业运营,储能电站的充放电量、整站效率、利用小时、设备完好率等方面均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2025年4月,储能电站交流侧1.25MW光伏发电并网成功,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管理经验不断丰富。

公司通过持续技术投入与改造,在能源消耗和环境保护等方面,都远超同行业水平。

自2008年以来公司创造了全国最低的能耗,被国家发改委节能技术推广中心选为全国最佳节能实践案例(第108例)并在全国推广。

目前供电煤耗已下降到150克/千瓦时左右。

根据省经信委、省统计局的审核,2014年6月、2015年6月浙江日报发布了全省高能耗行业产品单耗红黑榜,本公司连续二年被评为红榜第一名。

2015年底公司为全省首家实现全厂超低排放并于2016年10月通过验收。

实现超低排放的新模式为全国首创。

这种模式运行成本低、稳定可靠、没有二次污染,成为省环保和技术监督部门制订浙江省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热电联产行业编制的唯一案例。

2021年8月国家标准示范创建项目——热电联产能效提升节能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通过专家组的现场验收。

公司注重专业人才培养、聚焦主业的发展、紧跟电力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管理层和主要技术骨干具有多年热电企业管理工作经验,特别是在节能技术和安全生产技术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优势,为公司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将通过大规模耦合生物质燃料,实现输入生物质、煤、天然气多种一次能源耦合等措施,把公司“打造成具有规模优势,环保和碳排放强度可与天然气机组相媲美的区域综合能源供应中心和碳中和中心”的区域公用热电联产企业。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及经营层的领导下,公司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专注主业、降低成本、积极拓展新用户,充分利用公司技术管理优势,为下游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热源。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290.85万元,同比下降8.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4.97万元,同比下降34.07%。

报告期内,公司蒸汽销售收入24,858.27万元,同比下降5.97%,共销售蒸汽128.72万吨,同比下降3.0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化工园区的印染企业停产搬迁,印染用户用汽量恢复尚需一定时间;另一方面,公司采取主动让利用户的低价战略,公司汽价同比下降2.98%,导致报告期内公司蒸汽收入下降。

公司电力(热电联产)和压缩空气销售收入合计7,720.32万元,同比下降6.33%,主要原因为非统调煤电参与现货市场交易政策变化,上网电价下降导致电力收入下降。

公司于2026年5月开始向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供热,公司供热量显著增加,加上容量电价政策即将落实,前述的下降趋势将扭转。

公司电网侧储能项目营业收入678.52万元,同比下降60.60%,净利润-342.79万元,同比下降178.93%,充电价格构成的电价政策调整导致充放电差价缩小,减少储能项目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经营管理措施有如下几方面:(一)提高机组运行管理水平、降低碳排放强度公司充分利用高参数全背压的技术装备优势组织生产,不断提升机组运行管理水平,使全公司的热效率和㶲效率保持较高水平,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初审,核定公司2025年碳排放配额节余量共计13.068万吨,节约率达13.85%。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热效率高达86.47%,累计耦合生物质、固废9,226.79吨,为进一步降低2026年碳排放强度奠定了基础。

(二)积极拓展供热用户、注入发展后劲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于报告期内完工,并于今年5月开始向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供应蒸汽,公司供热量增幅显著。

目前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处于产能爬坡期,后续用热量还有较大增长空间。

此外,公司还新增绍兴市鸿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等热用户4家,2026年下半年公司供热量下降的趋势将扭转,同时还将带动上网电量收入增加。

至嵊州陌桑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三期供热管道正在设计中,近期将落实开工建设,建成通汽后,供热量又将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员工激励方案,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创新能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注重品质保证、提升服务质量公司持续多年推行“三公开、三降低”措施,深得热用户的认可,与用户形成真正的命运共同体,让用户充分了解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市场煤价、供热品质参数,规范供热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积极控制汽价,保持在浙江省内、绍兴市内明显偏低的水平,切实为用户降低生产成本。

发展进程

1997年1月23日,热电总公司、新中港电力签署《为建立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章程》,新中港有限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金16,000万元,热电总公司作为中方以设备、土地使用权及双方同意的其他资产出资,拟投入资产作价16,000万元,其中7,680万元作为出资,剩余金额由有限公司支付给热电总公司;新中港电力作为外方以人民币和/或等值美元的现金8,320万元出资。

1997年3月14日,浙江建设投资咨询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1997年2月28日,评估资产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其中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房屋建筑物(含土地),热电总公司拟用于合资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中的存货资产净值为11,209.34万元,资产评估值为15,368.91万元,评估结果有效期自1997年3月1日至1998年2月28日。

嵊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于1997年12月29日出具“嵊国资(1997)27号”《资产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对该《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1997年9月25日,嵊州市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出具“嵊计经外[1997]330号”《关于中外合资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1997年10月7日,嵊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嵊经贸字第25号”《关于同意“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批复同意有限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

1997年10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了批准号为“外经贸资浙府字〔1997〕8195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有限公司投资总额1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同日,有限公司取得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企合浙绍总字第00134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7年11月24日,中汇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7]5109号),对新中港有限截至2017年10月31日(审计基准日)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新中港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95,478,447.89元。

2017年11月25日,天源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7]第0449号),以2017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中港有限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47,226.25万元。

2017年11月25日,新中港有限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7年10月31日作为新中港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评估基准日。

2017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创立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根据股东提名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管理机构。

2017年12月12日,中汇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5362号),验证了上述整体变更。

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取得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83704477704R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