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PVC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PVC建材的技术开发;PVC地板的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PVC地板生产及出口商之一,主要从事PVC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室内地面装饰,产品功能与传统木地板、瓷砖等地面装饰材料相似。
PVC地板由高分子材料聚氯乙烯(PVC)加工制成,与传统木地板、瓷砖等地面装饰材料相比,PVC地板具有环保、可回收利用、安装简便、耐磨、防潮、防滑和防火阻燃等优点,深受欧美市场欢迎,广泛应用于商场、酒店、写字楼、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以及住宅。
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较高的技术水平。
凭借着多年的技术研发积累、可靠的产品质量以及多年的市场推广,公司已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产品已在PVC地板客户群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2017年度公司被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评为“中国地板行业十大家装品牌(弹性地板类)”,2018年度公司被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评为“中国弹性地板行业十大品牌(片材类)”,市场遍布美洲、欧洲、澳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主要原材料PVC树脂粉本年平均价格比上年平均价格下降了6.19%,这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PVC市场价格的变化所致。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1、概述(一)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公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PVC地板生产及出口商之一,主要从事PVC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室内地面装饰,产品功能与传统木地板、瓷砖等地面装饰材料相似。
PVC地板由高分子材料聚氯乙烯(PVC)加工制成,与传统木地板、瓷砖等地面装饰材料相比,PVC地板具有环保、可回收利用、安装简便、耐磨、防潮、防滑和防火阻燃等优点,深受欧美市场欢迎,广泛应用于商场、酒店、写字楼、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以及住宅。
根据产品的结构,公司产品分为LVT地板、WPC地板和SPC地板三大类,具体介绍如下:(二)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1、LVT产品工艺流程公司LVT产品的生产工艺包括中、底料制作,热压,静置停放,淋膜、回火,养生,冲切,开槽,检验,包装,打托入库等多个工序。
2、WPC生产工艺流程图公司WPC产品的生产工艺包括中、底料制作,热压,淋膜、回火,养生,冲切,WPC基材板制作,贴合,分切,开槽,检验,包装,打托入库等多个工序。
3、SPC生产工艺流程图根据制作工艺的不同,公司SPC产品生产工艺又可以分为连线复合生产工艺、ABA/AB热压生产工艺和AB贴合热压生产工艺。
公司SPC产品的生产工艺包括SPC基材板挤出,在线复合,淋膜,冲切,养生,开槽,涂边、背贴、检验,包装,打托入库等多个工序。
具体情况如下:(1)SPC连线复合生产工艺流程图(2)ABA/AB热压生产工艺流程图(3)AB贴合热压生产工艺流程图(三)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PVC树脂粉、印花面料、耐磨层等,能源动力主要为电力。
公司设有计控部和采购部,计控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计划以及供应商的评定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并保持合格供应商目录和档案;技术部负责采购技术标准制定;品控部负责供应商产品的质量控制。
公司选择供应商时,综合考虑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水平及稳定性、价格合理性、交付及时性以及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等多种因素,建立并保持合格供应商目录和档案,做好记录,会同销售、生产、技术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公司重要原材料采购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
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同一种原材料一般采用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
具体原材料采购时,公司采用“以产定购+合理库存”的模式进行采购,计控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安全库存、采购周期等情况编制采购计划,采购部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后择优选择,由采购人员负责具体执行。
采购员须按规定与供应商签订书面供货合同,物资采购合同上约定质量、数量、交货期等协议条款,以降低公司采购风险。
公司一般收到货后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
公司主要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采购货款,不同原材料的付款方式有所不同,其中最主要的原材料PVC树脂粉付款周期很短,大部分PVC树脂粉供应商在收到公司支付的全部货款后发货;其他部分原材料采用月结的方式,公司在每月25日左右支付上月货款,部分原材料在到货验收入库后30天至90天内付款。
2、生产模式公司主要为国外PVC地板品牌商、贸易商以及建材零售商提供ODM产品,公司主要采用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按订单生产有利于降低公司产品库存和滞销风险,减少资金占用。
公司在获取客户订单后,由计控部综合评估生产所需的原料、人员和设备,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安排各个生产车间实施生产作业;公司对生产环节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制度,整个生产流程受到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
公司品控部人员负责对生产全程进行监控并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抽检,产品生产完成后进行入库质量检测,检验合格后产品进行成品入库,并按照销售订单向客户交货。
3、销售模式(1)销售分布公司营销中心负责产品营销与市场推广,公司的产品绝大部分销售到美国、欧盟、加拿大、澳洲等国家和地区,少部分在境内销售。
在境外市场,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用ODM模式,极少部分采用自有品牌销售。
公司与众多国际知名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负责自行开发和设计,产品开发完成交客户确认后按订单生产,由客户以其品牌在终端市场进行销售。
在境内市场,公司主要采用自有品牌销售的模式。
在ODM销售模式下,公司销售按客户的性质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向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直接销售,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国内外展会、上门拜访、客户来访、电话和邮件往来以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开拓客户,成功后公司直接与客户签署销售合同,为其提供ODM产品;另一类是向贸易商销售,利用贸易商的市场资源,扩大市场份额,公司不直接与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签署销售合同,而是与贸易商签署销售合同,贸易商在获取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需求后,与公司进行沟通后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公司根据贸易商的要求,生产完成后将产品贴其指定商标后交货。
在以自有品牌销售的模式下,公司主要采取直接销售的模式,极少部分采用经销的模式。
(2)实物流和资金流的具体流转过程1)实物流公司境内、外市场销售的实物流转存在差异。
境外市场:FOB模式下,公司负责产品发货,安排运输公司将产品运至装运港,产品在装运港装运上船后,风险转移给客户,公司完成实物交付并确认收入。
DDP模式下,除前述FOB模式下的义务外,公司还负责产品运抵目的港后的清关,提货,并安排运输公司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完成实物交付并确认收入。
境内市场:公司负责产品发货,根据合同约定,安排运输公司将产品运至合同指定地点,完成实物交付,经客户验收通过后确认收入。
2)资金流公司所有境内、外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由客户根据合同订单约定的付款时间向公司支付货款。
(3)定价策略公司主要采用成本加成与随行就市相结合的定价策略,不同产品之间的定价策略无重大差异。
制定售价时,一般由财务部门根据产品的成本以及利润需求给出定价的参考区间,再由营销中心根据客户的年度订单价以及价格承受能力、结合市场价格,给出初步定价,最后由销售负责人审核并确定最终价格。
(4)客户模式目前公司以中大型客户作为目标客户群进行拓展和维护。
与公司有交易记录的客户累计逾100家,其中与公司有活跃交易且金额较大的客户有20余家,其中不乏世界五百强企业、欧洲地区领先的建材零售商大型客户等。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分析2025年,公司仍受到美国海关溯源问题影响,实现营业收入12.06亿元,同比下滑11.84%,但在困境中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9,946.10万元,同比上升98.52%。
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本期的利润相关指标造成了一定影响,具体经营情况如下:1、稳定夯实业绩,拓展海外生产基地2025年,面对更为复杂的政治经济环境以及日趋激烈的竞争格局,公司依旧聚焦主业稳定夯实业绩,稳步发展内外贸销售业务。
受国内订单转移影响,公司越南生产基地产能相较于2024年恢复明显,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出海战略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以顺应未来相关产业转移整体趋势。
2、推进数字化转型2025年度,公司全面推进数智化转型战略,成功同步上线U9ERP、MES制造执行系统、BI商业智能分析系统,并实现与OA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深度集成,全面打通财务、生产、供应链、运营、决策全链路数据,构建“业财一体化、生产透明化、决策智能化、办公协同化”的数字管理新生态。
有效提升运营效率、强化过程管控与精益生产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筑牢数字化基础。
3、市值管理工作公司于2025年3月制定股份回购计划,运用回购再贷款政策回购股份,最终于2026年3月完成回购94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2%;公司于2025年9月实施中期现金分红,进一步提高股东分红回报;公司在2025年共计接待机构投资者6次,与机构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通过多元化渠道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工作,使市场价值充分反映公司内在价值。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于2025年1月、2026年1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和第二个锁定期分别届满,基于探索薪酬证券化的首次尝试颇有成效,公司推出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助力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进一步实现核心员工薪酬证券化,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成长。
2013年12月5日,晶美有限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013年12月6日,自然人戴会斌、章树红和海橡集团三名股东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确定了投资金额和投资比例。
同日,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正健会验字(2013)第824号《验资报告》,对晶美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确认全体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并足额缴纳到位。
2013年12月9日,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晶美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33048100016501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7年10月31日,经晶美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7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8年1月15日,晶美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确认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7)8322号《审计报告》;同意公司以经审计的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9,480.07万元折合股份4,555万股,每股面值1元,总计股本人民币4,555万元,超过4,555万元部分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8年1月22日,晶美有限全体股东王周林等35名自然人和晶美投资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本次整体变更涉及的出资经天健会计师审验,并于2018年3月2日出具天健验[2018]71号《验资报告》。
2018年1月22日,海象新材召开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议案,并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7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象新材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810852709304的营业执照。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 鲁国强 | 2024-12-11 | -362600 | 19.08 元 | 2913500 | 董事 |
| 鲁国强 | 2024-12-10 | -159900 | 18.66 元 | 3276100 |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