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余热余压再利用项目的投资、技术改造以及运营管理服务等业务。
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余热发电项目、太阳能发电项目、节能减排项目的开发;节能设备及材料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技术研发及转让;电能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是一家以新技术研发及应用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于2016年12月完成股份改制,于2017年6月在“新三板”挂牌,股票简称:石大能源,股票代码:871582。
公司主要从事工矿企业生产系统节能诊断、余热余压余气节能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风光能发电与蓄能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项目全过程的规划、咨询、设计、投融资、项目实施、运营管理及节能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等。
目前涉足的行业有石油化工、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光伏产业等。
公司通过多年的行业技术积累,秉承让资源更有价值的理念,以EMC及EPC的方式成功为国内外多家企业进行节能工程系统改造,工程运行良好,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经营情况如下:报告期公司总体运营平稳,发电量较上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在建的宁夏顺泰余热发电项目主体建设基本完工,进入调试运行阶段,将是公司2019年新的利润增长点;市场开发项目亮点多,已有意向的两个项目即将签约。
报告期已完成经营指标如下: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30,588,344.7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9%;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发生额7,303,236.6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09%;3、报告期内,净利润18,418,085.9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63%。
(二)行业情况我国能源管理行业发展现状及EMC节能服务模式引进中国十几年,积累了大量节能成功经验。
从实施单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扩展到实施较为复杂的系统节能项目,如工业锅炉节能改造、热电联产、蒸汽热力系统节能改造、工业余热余压回收综合利用、供配电系统节能改造和电机拖动系统改造等。
随着国内EMC产业的发展,跨国公司纷纷进入我国节能服务市场。
霍尼韦尔(天津)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等国际知名公司都参与到中国节能服务产业。
跨国公司的进入,带来了新的理念、新的技术和新的投资,提高了我国EMC产业的总体水平。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也开始涉足节能服务领域,改变了国内节能服务企业以民营为主的局面,壮大了节能服务产业的整体实力。
节能设备制造商也纷纷进入节能服务行业,如哈尔滨九洲电气有限公司、北京清华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
这些公司在销售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扩展业务范畴、提升服务价值,以全面满足耗能企业的需求,具有很强的专项技术实力,他们的加入对提升行业技术能力起到积极作用。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随着行业认知的提高和应用的发展,未来仍将保持旺盛的增长力。
2006年9月14日,公司取得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名称预核私字[2006]第0100060914037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为西安石大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12日,西安康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西康胜会验字[2006]第1-725号),验证截至2006年10月12日止,已收到出资各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张翔出资60万元,谢文琴出资20万元、张兴平出资20万元,于2006年10月12日存入公司的银行账户。
2006年10月18日公司设立,取得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翔,公司住所为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中段1号12-2-1东户,经营范围为:能源工程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电子仪器的维修及技术改造;电气工程的施工及调试;电子仪器设备的销售(以上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项目)。
2016年12月13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西工商雁塔)名称变内核字[2016]第000128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为: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4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6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对石大能源有限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利安达审字[2016]第2645号《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10月31日,石大能源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价值为37,387,254.16元。
2016年11月14日,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6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对石大能源有限进行了评估,并出具编号为中威正信评报字(2016)第1165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16年10月31日,石大能源有限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37,402,345.43元。
2016年11月14日,石大能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2016年10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对石大能源有限进行财务审计和评估,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37,387,254.16元整体转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合股本20,000,000股,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于2016年11月28日签署《发起人协议书》,就拟设立股份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份总额、股份类别和发行股份方式、发起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
2016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设立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审核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议案》、《关于审核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的议案》、《关于制定<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日,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张翔为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长,任期三年。
2016年11月28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利安达验字[2016]第2123号,审验确认截至2016年10月31日,股份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以石大能源有限净资产折合的股本20,000,000股,注册资本已到位。
2016年12月13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股份公司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7916750971),股份公司成立。
法定代表人为张翔,注册资本为20,000,000元,住所地为西安市电子正街88号5幢1单元10404室。
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石油化工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电站系统调试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新能源项目、余热发电项目、节能减排项目的开发;节能设备及材料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