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及水利工程材料检测。
经营范围:水处理工程的技术研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材料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是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及水利工程材料检测。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两大类,分别是来样委托检测和工程现场检测。
其中来样委托检测主要为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检测,涉及物理特性、力学性能等,检测服务主要在内部实验室完成;工程现场检测包含建筑物实体(强度、钢筋位保护层厚度、内部缺陷、钢筋间距)、地基基础(基桩完整性,及桩身极限承载力)及外观质量(结构尺寸、高程、坡比、表面缺陷)等多个方面的质量检测,检测行为多数在工程现场发生。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水处理工程的技术研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材料检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07年11月,吴洁、张文新和鲍玉龙共同出资成立无锡市中和水利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6日,江苏天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天杰验字(2007)第3-001号”《验资报告》,载明:“截至2007年11月26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佰万元。
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00万元,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100%”。
2007年11月28日,无锡市锡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成立,核发注册号为320283211797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9年01月07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以下决议:1)同意吴洁将其持有的公司45%股权(计45万元)以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挺程;张文新将其持有的公司40%股权(计40万元)以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挺程。
2)免去吴洁监事职务,重新选举张挺程为公司监事,鲍玉龙仍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及经理。
3)重新制定新的公司章程。
2009年01月07日,吴洁与张挺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吴洁将其持有的公司45%股权(计45万元)以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挺程。
2009年01月07日,张文新与张挺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张文新将其持有的公司40%股权(计40万元)以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挺程。
2015年11月19日,王辉平与鲍玉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王辉平将持有公司30%的股权(计114万元)以11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鲍玉龙。
2015年11月,公司股东决定:1)同意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2)原公司章程作废,启用公司新章程。
2015年12月4日,有限公司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将股东由王辉平、鲍玉龙二人变更为鲍玉龙一人,同时企业类型由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变更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2015年12月12日,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在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区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因王辉平、鲍玉龙于2012年11月用以出资的仪器设备未到位,为确保公司股权明晰,出资真实,公司股东决定以现金置换实物出资,具体情况如下:2016年05月20日,公司股东决定:1)同意公司股东鲍玉龙原用以出资的全部实物由现金替代,其出资方式经现金置换后,变为货币出资;2)同意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据中国建设银行电子回单载明,鲍玉龙于2016年05月20日向江苏中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共计2,800,000元。
2016年08月09日,中和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将有限公司依据经审计的净资产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等议案。
2016年08月09日,股东吴洁、鲍玉龙、鲍玉成、南京久昌、懿乘咨询及懿象咨询签署了《发起人协议》,根据《发起人协议》,全体发起人自愿以2016年05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额认购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超过注册资本部分的248,244.42元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金。
2016年08月25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苏亚锡验[2016]44号”的《江苏中和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载明“截至2016年8月25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
各股东以原江苏中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05月31日的净资产出资,折合股本1,200.00万元”。
2016年08月25日,股份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吴洁为股份公司董事长;聘任吴洁为股份公司经理;聘任陈晖为股份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日,股份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白杰为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6年09月01日,中和股份取得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13669617483F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