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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畅股份 - 300861.SZ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0-08-24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吴英
企业英文名
Yangling Metron New Material Co., Ltd.
成立日期
2015-07-07
董事长
柳海鹰
注册地
陕西
所在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美畅股份
股票代码
300861.SZ
上市日期
2020-08-24
大股东
吴英
持股比例
49.61 %
董秘
周湘
董秘电话
029-87049244
所在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薛永东;范晓玲
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610403338742407M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陕西
成立日期
2015-07-07
法定代表人
柳海鹰
董事长
柳海鹰
企业电话
029-87038220,029-87049244
企业传真
029-87039962
邮编
712100
企业邮箱
securities@ylmetron.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金刚石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经营范围:金刚石工具及相关产业链中的材料和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861)成立于2015年7月,是一家主要从事电镀金刚石线及其他金刚石超硬工具研发、生产、销售的高科技创新型企业,公司主要产品是电镀金刚石线,目前广泛应用在光伏产业(单晶、多晶硅切方切片),蓝宝石,磁性材料、陶瓷、水晶等高价值硬脆材料的切割。

2018年公司入选中国独角兽企业。

2020年8月24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成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首批首发企业。

美畅金刚线,是光伏硅片高效切割的开拓者、持续领先者、光伏硅片切割新生态的构建者;美畅金刚线产品大幅降低了硅片成本,推动了全球绿色能源飞跃式提升。

世界工具中国造,切割技术看美畅!未来,美畅将持续探索切割技术极限,全方位提升硬脆材料切割全方案解决能力,专业、专注,做持续领跑全球的金刚石切割工具服务商。

商业规划

公司是全国领先的硬脆材料切割工具供应商,主要从事金刚石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金刚石线是通过特定方法,将金刚石微粉颗粒以一定的分布密度均匀地固结在高强度金属丝线基体上制成的。

配合金刚石线切割机,金刚石线与物件间进行高速磨削运动,从而实现切割的目的。

金刚石线主要用于光伏晶硅、蓝宝石、半导体材料、磁性材料等硬脆材料的切割,其中光伏晶硅的切片环节是金刚线最主要的应用领域,金刚线作为切割硅棒、硅片的易耗品,行业周期与下游光伏行业高度一致。

公司以金刚线为起点,不断向产业链上游的关键原材料方面进行延伸,经历多年以来的研发和投入,公司已攻克关键原材料诸如黄丝、碳钢丝母线、钨丝母线、金刚石破碎分选及预处理的核心工艺,在促进重要原材料生产技术进步、保障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同时,大幅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有效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为核心,在金刚石线生产的核心技术、工艺控制、装备制造等环节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了包括电镀液配方、添加剂、金刚石预处理、上砂、镀液在线处理、钨丝母线生产等在内的金刚石线生产全套核心技术。

基于公司的工艺及技术优势,公司产品在稳定性、切割质量、工艺适用性等方面均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1、概述2025年度,公司金刚石线业务持续面临行业周期压力。

受下游光伏行业内卷式竞争持续及海外贸易壁垒攀升影响,客户开工率普遍偏低,金刚石线产品价格持续承压。

同时,关键原材料钨粉的价格成倍数上涨,在终端需求疲软与原材料成本飙升的双重挑战下,金刚石线业务销售收入及毛利同比均有所下滑。

2025年度,公司金刚石线业务的营业收入为17.68亿元,同比下降17.82%;销量10,118.59万公里,同比下降16.89%。

面对严峻形势,公司恪守创新之道,于挑战中系统布局,在逆境中拓新路径。

在技术工艺层面,公司集中研发资源攻关高强度钨丝母线,持续进行工艺优化与设备改进,突破了超细钨丝线径,显著提升拉丝成材率和钨丝自制比例,向下游市场上推广新一代钨丝金刚线,得到客户的普遍认可,钨丝金刚线的出货比例逐月增长。

报告期内,钨丝金刚线出货占比已超过传统碳钢金刚线,成为金刚线市场上的新一代主流产品。

虽然公司钨丝母线的成材率在报告期内持续提升,但是随着报告期内重要原材料(钨粉)价格的持续暴涨,单位钨丝母线成本并未得到摊薄。

于是,公司在业务模式层面,创新性地推出废钨丝金刚石线回收处理业务。

由于废钨回收的市场价格随上游钨粉的价格同步上涨,公司通过与客户达成协议回收其使用后的废钨丝金刚线,将生产端和客户端产生的废钨丝回收后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再利用,挖掘资源循环价值,既为客户提供了“以废换价”的降本方案,也为自身开辟了新的利润增长点,有效对冲上游钨材料的涨价。

报告期内,公司废钨综合回收利用营业收入3.54亿元,占公司总体营业收入的16.40%,在公司总体利润中占有重要地位。

与此同时,公司将提质增效、成本管控作为贯穿全年的核心任务,从组织运营、生产制造到供应链管理实施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组织各部门、各班组开展比学赶超、6S管理等行动,激发全员积极性;在预算管理方面实施刚性控制,压缩非必要开支,将降本目标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

通过上述系统性行动,公司在行业周期压力中稳住了经营基本盘,实现了归母净利润的同比增长68.46%,彰显了深刻的行业洞察、坚定的战略定力与高效的战略执行力。

发展进程

公司前身为杨凌美畅新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6月30日,吴英、张迎九、任军强、房坤、柳成渊、刘少华签署了《杨凌美畅新材料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1,000万元,首期30%部分3,300万元于2015年7月前缴足,剩余70%部分7,700万元于2015年11月底前缴足。

2015年11月24日,美畅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剩余7,700万元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延期至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7月31日,公司股东约定的首先出资共3,300万元实缴完成;2016年3月10日,第二期出资共7,700万元实缴完成。

至此,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完毕。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出资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相关股东自筹资金中涉及的借款均已归还完毕,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出资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纠纷。

发行人股东均已出具《关于股权权属的承诺》,“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委托他人代持或受托代持/信托持股发行人股份/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2017年8月24日,陕西秦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陕秦龙验字[2017]第20号)对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资,确认股东均已足额出资。

2015年7月7日,美畅有限取得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610403100028554)。

2017年7月26日,美畅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对整体变更的基准日确定、聘请中介机构及组建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等事宜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以201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美畅有限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并以审计结果作为美畅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依据。

2017年9月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51793号”《审计报告》表明:美畅有限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值为352,187,900.08元。

2017年9月20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7]第0974号”《评估报告》表明:美畅有限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6,525.59万元。

2017年10月30日,美畅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全体股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

2017年10月30日,发行人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同意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中的11,000万元折为股份公司实收资本11,000万股股份,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17年12月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5201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美畅有限截至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52,187,900.08元,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11,000万元,资本公积242,187,900.08元。

2017年12月14日,经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工商局核准,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完成工商备案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2017年10月18日,美畅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东吴英、张迎九、贾海波、任军强、房坤、柳成渊、刘少华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苏建国、擎达投资、诚忆誉达、如东恒远、如东无尽藏、盈石投资、金资长乐、元睿创投。

2017年9月和10月,本次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38.1818元/股;2017年10月30日,美畅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备案;2017年11月,本次股权转让新增股东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股权出让方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缴纳。

本次股权转让新增的自然人股东,其出资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出资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纠纷。

发行人股东均已出具《关于股权权属的承诺》,“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委托他人代持或受托代持/信托持股发行人股份/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