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系统集成和相关软硬件开发、销售和服务。。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非研制);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凭有效资质证在核定的范围和期限内经营);销售:办公设备、计算机及周边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 品(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和相关软硬件开发、销售和服务。
计算机系统集成,简称系统集成。
系统集成是新兴的一种服务方式,通过对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结构化,将独立分离的设备、功能、信息等集成到相互有关联性,且协调统一的新系统中,能够充分共享资源,以实现高效、集中、便利的管理策 略。
公司主要从事与建筑领域相关的智能化系统,具体包括建筑智能、现代农业系统集成;另外,公司还从事华为、联想等品牌的电子类产品的商贸业务。
报告 期内公司一直在同一管理层下围绕主营业务经营。
2010年9月25日,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豫工商)登记名预核准字[2010]第8378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河南中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09日,公司成立时认缴出资货币100.00万元,王广伟和朱俊江分别认缴货币50.00万元,分两期缴足。
2015年5月28日,郑州市工商局核发“(郑)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848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股份公司名称为“河南中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2日,中维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5年5月31日为审计和评估基准日,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7月3日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5]31010020号”《河南中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5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5,536,201.24元。
河南中达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出具了“豫中达信评报字[2015]第010号”《河南中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建所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5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536,200.00元,评估值5,571,000.00元,评估增值34,800.00元,增值率0.63%。
2015年7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公司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签订《发起人协议书》,以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5月31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5,536,201.24元折合5,000,000.00股,剩余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以此作为各发起人认购股份公司股份的对价,各股东在股份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5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河南中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组建河南中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事宜等议案。
2015年7月20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时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31010023号”《验资报告》,截至出具日,公司(筹)之全体发起人已经按照发起人协议、股份公司(筹)章程的规定,以有限公司变更基准日2015年5月31日的经审计净资产作价折股,缴纳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0,000.00元。
2015年07月24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有限公司改制成为股份公司,向公司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