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汽车座椅调节系统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业提供高性能、高强度、高精度、高难度零部件的专业化定制服务
经营范围:自润滑轴承、汽车零部件、金属部件、普通机械及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中国著名江南水乡文化古镇---同里镇,始建于1999年5月,现建有两个厂区,占地21000m2,建筑面积16400多m2,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建立了企业技术中心,主持起草了多个国家和行业标准。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高强度形状复杂零件的研发和生产,拥有自滑润轴承、金属注射成形零件、粉末冶金零件、汽车座椅传力杆等四大系列产品,以及扶手锁核心件、各种铰链(用于头枕、桌板、腿托、中央扶手)等新座椅部件,并正在开展3D打印技术和碳纤维应用研发工作。
2019年开启智能化新工厂建设,公司即将步入新的发展历程。
2025年,随着国家稳经济政策的落地实施,国内经济预计将呈上升态势,内循环升级对公司而言是扩大国产替代进口的较好机会。
对此,公司将加快产品与技术的升级,瞄准新能源汽车消费增长需求,大力提高汽车座椅核心零部件的产品产销占比,以及积极开拓新领域和市场。
为此,公司将制定如下计划:1、继续深耕现有产品,加强与下游核心客户协同开发的紧密性,进一步提升在协同开发过程中的参与度和贡献度,紧抓市场需求变动趋势,以快速适应下游行业需求变化。
2、加快推进新产品向纵向和横向发展的进度。
实现从核心零部件到总成部件的双向拓展,延伸产业链。
3、积极开发新市场,公司产品除乘用车上使用外,还可应用于很多其他市场。
为此后续公司将围绕核心技术产品进一步将市场外延拓展到商用车市场、工程机械市场、电动工具市场等。
4、加大研发技术人才引进力度,以研发创新和开拓市场为引才重点,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技能人才团队,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从技术、品质、成本上不断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5、全面升级成本及精益管理体系,提升生产效能,赋能公司战略发展。
6、持续推进公司自动化、智能化改造进度,提升公司生产与管理现代化水平,减少对“人”的依赖程度。
7、持续抓好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护员工健康、生命安全;加强日常环保作业监测,做到生产良性循环,履行社会职责,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明阳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2月18日,由自然人王明祥、陈明珠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明祥;住所:吴江市屯村镇张家港村;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滑动轴承、汽摩配件;取得吴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584211226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9年9月24日,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编号为“吴同名称预核准[99]第490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为吴江市明阳自润滑轴承有限公司。
2000年2月18日,苏州江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瑞会内(2000)字第56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0年2月17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5年9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将缴纳税金后的1000万元利润按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转增资本,其中王明祥先生将分配所得750万元全部出资,沈旸先生将分配所得250万元全部出资。
通过章程修正案。
2015年10月9日,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2015年12月10日,股份公司取得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05000252)名称变更预留[2015]第12090001号《企业名称变更预留通知书》,核准预留的股份公司名称为“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为变更发起设立股份公司,有限公司聘请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有限公司净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2061号《明阳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净资产项目评估报告》,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0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5,027.07万元。
2015年12月21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苏公W[2015]A1118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0月31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37,609,145.85元。
2015年12月21日,有限公司原股东王明祥、沈旸共2名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书》,就共同出资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
2015年12月2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依据《发起人协议书》以有限公司原股东所持股权经审定的净资产37,609,145.85元,按1:0.5318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20,000,000股,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17,609,145.85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1月6日,股份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决议由王明祥、沈旸作为发起人设立股份公司,并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等议案。
2016年1月6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苏公W[2016]B007号《验资报告》,截止2015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7,609,145.85元(其中:实收资本20,000,000.00元、盈余公积5,140,445.87元、未分配利润12,468,699.98元)。
有限公司各股东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37,609,145.85元按1:0.5318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股本总额为20,000,000.00元,股份总额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除股本以外的净资产余额17,609,145.85元列入资本公积。
2016年2月2日,股份公司在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9718617552G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