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母排等电连接产品和结构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精密五金加工,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生产,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汽车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模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维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前身是上海维衡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产业电气连接绿色解决方案的集团型企业。
公司总部于2023年9月迁入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
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和全球布局,现拥有多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总生产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员工人数超过1000人,年产值超过15亿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专注于精密模具及精密冲压、注塑零部件、组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产品应用覆盖新能源汽车、涉及母排、支架、屏敝罩、弹片、连接器、散热产品等多个产品线,面向全球为各行业客户提供高品质的精密五金冲压、注塑零部件及组件产品与服务。
公司从成立至今,始终注重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产业技术革新和高质量发展。
公司拥有超过100名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充分运用EDA辅助设计软件进行载流、温升、模流等仿真分析,不断优化设计与制造方案,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研发中心其实验室及生产检测工位配备了一系列设施齐全的检测、分析和可靠性试验设备,如材料试验机、影像测量仪、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机、EDX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Fischer镀层膜厚测试仪、莱卡清洁度测试仪、海克斯康三次元测量仪、微电阻测试仪、表面粗糙度测试仪、耐高压测试仪、扭矩测试、AOI在线光学检测仪等,为快速满足客户端产品开发需求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公司立足精密制造业务,构建完善的内部流程管理体系,以母排为核心的精密零组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领域,凭借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的工艺技术、稳定可靠的产品品质、柔性快捷的技术服务能力,先后与国内外新能源行业众多标杆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秉承“诚信经营、服务客户、创造价值、回馈社会”的经营理念,以客户为中心,矢志为全球各行业高端客户提供新能源产业电气连接的绿色解决方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开拓市场,积极调整销售策略,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降低成本,提升管理能力,提高盈利水平。
实现营业收入 167,568,677.44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08%;实现毛利 46,091,070.76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5%,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 1,312,729.73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236,627.19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65.49%。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47,238,080.22 元,较上年底增加 66.25%,负债总额为 93,057,770.50 元,较去年底增加 63.77%。
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53,747,653.85 元,较去年底增加 69.33%。
针对目前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明显增长的情况,公司将根据 2017 年度经营计划,进一步优化成本控制,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各部门的考核力度,同时对内部费用控制进行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加强项目管理和客户服务,确保公司在同行业中占据优势具体措施如下:(1)明确各部门的考核目标和费用预算目标,为完成年度计划提供了保障。
(2)加强市场推广力度,尤其是汽车电子产品的营销。
(3)加强新产品的研发,在模具设计、技术创新和产品规模上进一步提高。
(4)加大对供应商的评审和内部的流程控制和优化,保证了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
2006年11月8日,丁峰、张斌、陈洁茹、黄蓓及季欣楠签署了《上海维衡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丁峰认缴20万元,持股20%;张斌认缴20万元,持股20%;陈洁茹认缴20万元,持股20%;黄蓓认缴20万元,持股20%;季欣楠认缴20万元,持股20%,各股东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06年11月24日,上海信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信义会验(2006)第841号),验证截至2006年11月23日,维衡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23年10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复核报告》(容诚专字[2023]215Z0404号),复核意见认为上海信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义会验(2006)第841号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相关规定。
2007年1月10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向维衡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10月19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第07821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8月31日,维衡有限的净资产为23,389,504.33元。
2015年10月22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万隆评报字[2015]第1762号《上海维衡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涉及其净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8月31日,维衡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24,959,015.39元。
2015年10月26日,维衡有限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签署了《上海维衡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5年10月28日,维衡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决定以201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由维衡有限全体股东为发起人将维衡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维衡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3,389,504.33元按照1:0.9406的折股比例折合成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本总额为2,200万元,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各股东以其持有的维衡有限股权所对应的账面净资产认购股份,净资产超出部分1,389,504.33元计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201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维衡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上海维衡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制定上海维衡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维衡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上海维衡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5年10月28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07258号《验资报告》,载明截至2015年10月28日止,公司已将维衡有限以2015年8月31日的净资产23,389,504.33元折合为股本22,000,000.00元,其余未折股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5年11月1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2023年12月4日,袁榕与其配偶张悦签署了《离婚协议书》,针对袁榕当时合计持有的公司619.52万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21.43%),双方同意该股权分割为:袁榕持有330.40万股(对应持有比例为11.43%),张悦持有289.12万股(对应持股比例为10%),协议签订之日起的270个自然日内办理维衡股份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袁榕持有的上海为衡份额和苏州乙晟份额归袁榕所有。
离婚协议签署后,双方未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亦未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实际仍由袁榕行使股东权利。
2024年8月4日,袁榕与张悦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约定将办理维衡股份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的日期变更为“协议签订之日起的2年内”。
2025年7月12日,袁榕与张悦办理了复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约定维衡股份的股份因未完成权属变更登记,始终为双方共同财产;上海为衡份额、苏州乙晟份额自双方复婚之日起恢复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张悦确认并同意该股权/份额继续登记于袁榕名下,并由袁榕行使股东/合伙人权利。